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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陶扬鸿读史通论·秦朝二十三篇之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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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扬鸿 發表於 2020-7-1 11: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第三篇

周青臣谀秦始皇,淳于越非之,谏始皇曰:“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朝之亡,甚速,不过十五年,至本土、宗庙皆不能保。如不废封建,子弟为诸侯,虽无道,亦何至灭亡如此之速?纵失六国,亦能保有秦国也。君主失道,害于中央,而不及天下,废封建而独裁,君主一失道,则害于天下矣,卒有叛逆,而无勤王之师,赵陀拥三十万,而自立于南越也,赵高之弑,无人护卫,二世求为黔首而不得也。若为封建,天子失道,诸侯匡之,咸阳虽陷,而可保其他郡以立,天子不幸遇难,为同姓诸侯之首者代立,犹能延也。

周厉王之无道,不过流放,犹有宣王中兴,幽王死于犬戎,而平王东迁,以晋郑同宗诸侯为依,犹延续数百年,岂非封建之利乎?船山曰:“郡县之制,非天子之利也,此国祚之所以不长也。”然哉!然哉!不师古,未有能长久者,而秦反古。至于曰:“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则谬矣,郡县之世,朝代更替频繁,战乱多,死亡者多,孰如封建之稳固,治多而乱少。曹冏曰:“向使始皇纳淳于之策,抑李斯之论,割裂州国,分王子弟,封三代之后,报功臣之劳,士有常君,民有定主,枝叶相扶,首尾为用,虽使子孙有失道之行,时人无汤、武之贤,奸谋未发,而身已屠戮,何区区之陈、项而复得措其手足哉?故汉祖奋三尺之剑,驱乌集之众,五年之中,遂成帝业。自开辟以来,其兴立功勋,未有若汉祖之易也。夫伐深根者难为功,摧枯朽者易为力,理势然也。汉监秦之失,封殖子弟,及诸吕擅权,图危刘氏,而天下所以不倾动,百姓所以不易心者,徒以诸侯强大,盘石胶固,东牟、朱虚受命于内,齐、代、吴、楚作卫于外故也。

向使高祖踵亡秦之法,忽先王之制,则天下已传,非刘氏有也。”周勃诛吕,废少帝而立文帝,文帝疑之,宋昌以高祖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谓磐石之宗,劝文帝勿疑。秦反古而促,汉近古意而长,遭王莽之篡,犹有光武中兴,亦宗子之力也。越之言,尊封建之制,亦为秦虑也。而李斯曰三代不足法,定诸生以古非今之罪,诬为惑乱黔首,乃劝始皇焚诗书及百家言,愚悍哉!

第四篇

王船山《黄书》痛斥孤秦陋宋,莫大夷狄之祸,秦开之而宋成之也。唯顾一姓之私,不为族类之计。唐虞三代之兴也,天命之,人与之,天子之位,非强求也。舜禹佐尧舜治天下有大功,尧舜崩,天下之人皆之舜禹,不之尧舜之子丹朱、商均也。汤之征伐也,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伐桀,诸侯莫不服从。

周则自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诸侯皆来决平。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之周不之殷。武王伐纣,会者八百诸侯。此其不求而得也。与诸侯共治天下。秦之崛起,以诈力雄,非以德义,六国不服,秦以强力兼并之。其得之也不以道,孤盼惊猜,唯恐强有力者崛起效己而夺之,于是废封建而置郡县,独治天下,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徙豪富于咸阳,欲以凝固鸿业,传之万世,其私天下也甚矣。三代之仁,敦睦宗族而及天下,秦之不仁,猜防天下而及宗室。乃匹夫陈胜、项羽、刘邦崛起而亡秦矣,秦所不能料也。“忠信以为甲胄,礼义以为干橹”,三代之所以长久也。

秦无礼义,虽周密防之,而不可胜防也,防愈甚,而启盗愈甚,徒示天下以威,而不以德,人羡其威而欲代之,当始皇之巡游天下,项羽见之,曰:“彼可取而代也。”刘季于咸阳见始皇,曰:“大丈夫当如此也。”后亡秦者,刘项也。秦防内,亦防外,以蒙恬将三十万北驱匈奴,威震四夷秦祚短,亡于楚汉,犹天下之幸也。宋多防内,猜防武将而自弱,屈辱于强虏,举天下而授之夷狄,岂不哀哉!

第五篇

诗书先王之典,传先王之道,未有敢焚者也,秦兼六国,自以功过五帝三王,而以诈力得天下,德义不逮先王远矣,恶诸生之议,乃焚先王之典,狂悖莫秦若也!秦以亡,后世无敢效秦所为者,唯国初文革蔑古,烧古书及五经,为天下谬,十年而止,为之者旋踵而亡。世皆以焚诗书归罪于始皇与李斯,而鲜知源于商鞅也,韩非书谓“商君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观《商君书》亦显然反诗书也,彼以诗书无用,有之国削且亡,必去之,礼、乐、诗、书、修善,孝弟并诟为六虱,反文反德,何其悖也!

商鞅作其俑,李斯极之,行于天下,不久,始皇又坑四百儒生,商鞅车裂,李斯腰斩,始皇病死沙丘,儿子相残,弑于赵高,始皇绝嗣,宗庙为墟,圣道之不可毁,有如此哉!三十三年焚诗书,三十五年坑儒,三十七年,始皇病死沙丘。而不但焚诗书也,及去六国史记,而战国之史多有疏略,六艺残缺,百家之书多有失传,暴秦之所以为天下万世所恶也,唯文革扬之,当代极端功利之徒颂之,虽然,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而况宵小乱人,岂能翻其定案乎?

而六国统于暴秦,百家统于法家,历史之不幸也!以吏为师,以法为教,韩非《五蠹》言之,李斯行之,韩非又诋儒以文乱法,曰:“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非指儒者乎?儒者承先王之道,言必称先王,道仁义。韩非以儒与文学、游侠、商、工并诟为五蠹,曰:“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始皇读而叹之,称愿与此人游,死不恨也!诚合其心也,至其后焚书坑儒,实为趋势,非偶然也。

秦之为暴天下,焚先王之典,乱天下,法家助其虐,始者商鞅,继之李斯,终者赵高,而韩非亦有以导之也。秦之得志,天下之害也;法家得势,儒家与百家之害也。信陵君之所以合五国以抗秦也,鲁仲连之所以宁死不帝秦也。而于法家之险怪,未有以抑之,卒有焚书坑儒之祸,可不诫之哉!王船山曰:“建之为道术,推之为治法,内以求心,勿损其心,出以安天下,勿贼天下:古之圣人仁及万世,儒者修明之而见诸行事,唯此而已。求合于此而不能,因流于诐者,老、庄也。损其心以任气,贼天下以立权,明与圣人之道背驰而毒及万世者,申、韩也。与圣人之道背驰则峻拒之者,儒者之责,勿容辞也。”而宋明诸儒,皆严于辟佛老,疏于拒申韩,唯船山极言其害,儒者当峻拒之。申韩不峻拒,船山之没三百余年,复有文革之祸焉,批孔辱儒,烧古书家谱,法家之毒复发也,可不深思耶?

秦必欲焚先王之典,自知德不及先王,而惧之士之以先王议己也,焚先王之典,先王之道无传,实钳士民之言,焚却唐虞三代之史,使人知有秦而不知有古,皆颂秦之功德,以显秦之光明伟大,巡游天下多立碑颂秦功德也,卑五帝三王为不足道,焚六国之史,斥六国为暴乱,而旋踵灭亡,天下反之,万世非之,终何益哉!诗书终传于世,非秦之焚所能绝也,虽焚六国史记,而幸有《战国策》之载,秦之暴恶莫能掩也。文革之烧古书,毁三代为奴隶制,汉以后两千年皆为压迫,诋毁孔子,颂扬秦政,继暴秦之轨,而自称解放,十年亦亡,与暴秦皆为天下所恶而已。天下之公是公非,非威力之可以反也!周不立碑,而后世莫不称周之德,秦多立碑颂其功德,而后世孰称之?皆曰暴秦耳。公论之不可掩也,人心之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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