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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崔寔(汉)【政论】 诗解12岁且壹赦百姓忸忕轻为奸非以赦为常不轻言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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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8-31 21:3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崔寔(汉)【政论】 诗解12岁且壹赦百姓忸轻为奸非以赦为常不轻言赦
题文诗:
大赦之造,乃圣王受.命而兴,讨乱除残,
诛其鲸鲵,赦其臣民,渐染化耳.及战国时,
犯罪者辄,亡奔邻国,遂赦之乃,以诱还其,
逋逃之民.汉承秦制,遵而不越.孝文皇帝,
即位二十,三年乃赦,示不废,旧章而已.
永平,建初之际,亦六七年,乃壹赦之.
亡命,老于草野,穷困惩艾,比之于死.
顷间以来,岁且壹赦,百姓忸忕,轻为奸非.
每迫春节,徼幸之会,犯恶尤多.近前年也,
一期之中,大小四赦.语有:一岁再赦,
奴儿喑恶.况不轨民,孰不肆意!于是遂以,
赦为常俗,初期望之,过期不至,亡命蓄积,
群辈顿聚,为朝廷忧.如是则劫,不得不赦.
赦以趣奸,奸以趣赦,转相驱踧,两不得息,
虽日赦之,乱甫繁耳.坐饮,多发消渴,
而水更不,得去口其,归亦无终.践祚,
改元,未尝不赦.每其令曰:荡涤旧恶,
将与士,大夫更始.是裒己,薄先且远,
无改之义,非所明孝,抑邪之道.管夷吾,
有云赦者,奔马委辔,不赦者痤,疽之砭石.
匡衡吴汉,将相之隽,而皆建言,不当数赦.
今如欲尊,先王之制,宜旷然更,下大赦令.
明谕使知,永不复赦,震栗,莫轻犯罪.
纵不能然,十岁以上,乃时壹赦.不轻言赦.
【原文】版本2
大赦之造,乃圣王受命而兴,讨乱除残,诛其鲸鲵,赦其臣民,渐染化者耳。及战国之时,犯罪者辄亡奔邻国,遂赦之以诱还其逋逃之民。汉承秦制,遵而不越。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乃赦,示不废旧章而已。近永平、建初之际,亦六七年乃壹赦。亡命之子,皆老于草野,穷困惩艾,比之于死。顷间以来,岁且壹赦,百姓忸忄大,轻为奸非。每迫春节,徼幸之会,犯恶尤多。近前年一期之中,大小四赦。谚曰:『一岁再赦,奴儿喑恶。』况不轨之民,孰不肆意!遂以赦为常俗,初期望之,过期不至,亡命蓄积,群辈顿聚,为朝廷忧。如是则劫,不得不赦。赦以趣奸,奸以趣赦,转相驱,两不得息,虽日赦之,乱甫繁耳。由坐饮多发消渴,而水更不得去口,其归亦无终矣。又践祚改元际,未尝不赦。每其令曰:『荡涤旧恶,将与士大夫更始。』是己薄先,且远无改之义,非所以明孝抑邪之道也。昔【莞子】有云:『赦者奔马之委辔,不赦者痤疽之砭石。』及匡衡、吴汉,将相之隽,而皆建言不当数赦。今如欲尊先王之制,宜旷然更下大赦令。因明谕使知永不复赦,则群下震栗,莫轻犯罪。纵不能然,亦十岁以上,乃时壹赦。(【群书治要】)
【注释】
1忸忕是汉语词汇,拼音为niǔ tài ,意思是习惯、亦作『忸忲』骄纵。
2踧:恶性循环;踧cù〈形〉恭敬而不安的样子; 踧缩同『蹙』。紧迫,窘迫
3裒:pou.刨除;减少。如:裒多益寡。4:践祚登基
5莞子管仲
【译文】
大赦制度的建立,是圣王受天命而兴兵,讨伐叛乱,除去凶残,诛杀元凶,而赦免被其胁从的臣民,使其渐渐受到薰陶教化而改变。至战国时期,犯罪的人经常逃亡到邻国,于是就用赦免的办法来劝诱招回逃亡的人。汉沿袭秦制,遵从而没有逾越。孝文皇帝登基后二十三年才发布了大赦令,是为表示自己不废旧章而已。近时永平、建初年间,六七年有一次赦免,亡命之徒都老于荒野,穷困恐惧,和死了没有两样。近年以来,一年一赦,百姓都熟知、习惯了,一些人就会轻易作奸犯科。每当临近春节,想侥幸得赦的人就会聚集,犯罪的人尤其多。前年一年之中, 大小四赦。谚语说:『一年多次赦免,连奴才也会悄悄作恶。』何况越出常轨、不守法度的人,怎么能不更加肆无忌惮呢?
于是,赦免就成为常例。一些人开始的时候寄希望于赦免,而过期没有得到赦免,就造成逃亡在外的罪犯积聚,同类结伙,成为朝廷的忧患。这就是迫使朝廷不得不赦免。赦免促使犯罪,犯罪成风又迫使赦免,恶性循环,犯罪和赦免这两样都不得停息。(像这样) 即使天天赦免,作乱的事情只会更多。就好比人因为暴饮暴食容易得消渴症,得病后水更不能离口,越渴越喝,越喝越渴,结果是不得终止。此外,皇帝即位、更改年号之际,没有不赦免的。每次下令就说:『 要洗除旧恶,和大臣们一起除旧布新。 』这是抬高自己而降低先帝的声誉,而且违背了不改前代法规的大义,不是用以彰显孝道、抑制邪恶的治国之道。
过去管子曾说:『赦免, 犹如狂奔之马抛弃了笼头;不赦免,犹如用石针治疗毒疮。』匡衡、吴汉这些将相中才智出众的人,都曾建议不应当屡屡赦免。现在如果要遵从先王的制度,应该决断地更改所颁布的大赦令,明确告谕,让人们知道永不再赦免,则臣下与百姓就会惊惧,没有谁敢轻易犯罪。即使不能这样,也应该十年以上才适时赦免一次。
【原文】版本1
  大赦之造,乃圣王受命而兴,讨乱除残,诛其鲸鲵,赦其臣民渐染化者耳。及战国之时,犯罪者輙亡奔邻国,遂赦之,以诱还其逋逃之民。汉承秦制,遵而不越。孝文皇帝卽位二十三年乃赦,示不废旧章而已。近永平、建初之际,亦六七年乃壹赦。亡命之子(「亡」、「之」二字本脱,据【御览】卷六百五十二补),皆老于草野,穷困惩艾,比之(【御览】作「皆至」)于死。顷间以来,岁且(【御览】作「旦」)壹赦。百姓忸忕,轻为姧非。每迫春节,徼幸之会,犯恶尤多。近前年一期之中,大小四赦。谚曰:「一岁再赦,奴儿喑恶(【御览】卷六百五十二作「哑」,卷四百九十六作「噫唶」)。」况不轨之民,孰不肆意!遂以赦为常,俗初期望之,过期不至,亡命蓄积,羣辈屯聚,为朝廷忧。如是则劫,不得不赦,赦以趣奸,奸以趣赦,转相驱踧,两不得息。虽日赦之,乱甫繁(【御览】作「捕击」,疑误)耳!由坐飮多发消渴,而水更不得去口,其归亦无终矣。又践祚改元际,未甞不赦。每其令曰:「荡涤旧恶,将与士大夫更始。」是裒己薄先,且违无改之义,非所以明孝抑邪之道也。昔莞子有云:赦者,奔马之委辔;不赦者,痤疽之砭石。及匡衡、吴汉,将相之隽,而皆建言不当数赦。今如欲尊先王之制,宜旷然更下大赦令。因明谕使知永不复赦,则羣下震栗,莫轻犯罪。纵不能然,宜十岁以上,乃时壹赦。(【羣书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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