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春秋网 五、达与玄心
现在我们回到前面提出的问题,被视为开创两晋放达士风的阮籍,何以不许自己的子侄作达?如前所述,据戴逵推测:大概是阮籍认为其子侄“未识己之所以为达”,因为“彼(阮籍子侄)非玄心,徒利其纵恣而已”。细绎此语,并参《世说新语・任诞》“阮浑长成”条刘注所引这段《竹林七贤论》的全文(见本文第二节所引),可知其义有二:其一,以阮籍为首的“竹林诸贤”的放达,是本于“玄心”,并不仅仅是出于纵欲享乐;其二,而阮浑、阮简,以及元康(晋惠帝年号,291-299)名士之“放荡越礼”,则并非出于“玄心”,只不过是慕仿前贤“作达”,得纵欲享乐之便。
所谓“玄心”之“玄”,也就是玄学。冯友兰先生将“达”,定义为魏晋名士通过逻辑的方法观察事物,而达到的一种“玄远”亦即“万物一体”的无差别境界,基于这种精神境界的“达”的言行,是顺应自然的,没有这种精神境界而矫揉造作的“达”的言行,则是反自然的“作达”[5](P107-108)。我们知道,竹林名士多偏好老庄之学,并偏爱庄周。阮籍“尤好《庄》、《老》”,他还著有《达庄论》,“叙无为之贵”。山涛“性好《庄》、《老》。向秀“雅好《老》、《庄》之学”,曾注《庄子》,是庄学专家。嵇康“长好《老》、《庄》”,自称“老子、庄周,吾之师也”,“又读《老》、《庄》,重增其放,故使荣进之心日颓,任逸之情转笃”,以上具见《晋书》本传。更重要的,是七贤的放达行为,多是所习老庄思想在行为上的自然流露。
阮籍子侄虽多放达,只有阮咸是唯一得到阮籍认可的,并同为竹林之游。阮咸身居母丧期间,“借客驴著重(丧)服”追鲜卑婢,并“与婢累骑而还”的故事,流传千载,脍炙人口。他也因之蒙清议,长期“沈沦闾巷”,不能作官。在礼法之士眼中,这是极为严重的违礼事件,而当今有的学者,则认为此事表明阮咸注重爱情、尊重女性,是个性的张扬。也许在阮咸自己看来,还是《晋书》本传对此事的评价――“纵情越礼”,即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更为适合。其情,一是对鲜卑婢的男女相爱之情,一是对鲜卑婢所怀自己小孩的父子骨肉之情(“人种不可失”),情急之下,已忘记丧服在身,也顾不得礼法羁绊,不假思索、自然而然地就骑上了客人的驴子,跨越过了名教的框限,所谓“越名教而任自然(之情)”。至于此婢是汉是胡,身份是贵是贱,按照《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更是无所区别。既“万物与我为一”,还不说同是人类,即使是动物也不应有彼此之分。《晋书》阮咸本传:“诸阮皆饮酒,(阮)咸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杯觞斟酌,以大盆盛酒,圆坐相向,大酌更饮。时有群豕来饮其酒,咸直接去其上,便共饮之。”(《世说新语・任诞》“诸阮皆能饮酒”条略同,唯语较费解)。史载阮咸虽“诞酒浮虚”,却“贞素寡欲”,原非纵欲之人,大概正是因为阮咸之“任达不拘”,是本于“玄心”,而非“利其纵恣”,才得到叔父阮籍的首肯。
《世说新语・任诞》篇:“阮公(籍)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刘注引王隐《晋书》:“籍邻家处子有才色,未嫁而卒。籍与无亲,生不相识,往哭,尽哀而去。”今本《晋书・阮籍传》亦载此二事,并评论曰:“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所谓“内淳至”,即本于“玄心”,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地做到“外坦荡”,放达不拘。从阮籍所著表明自己“胸怀本趣”的《大人先生传》,嵇康所著《卜疑》中的“宏达先生”,都反映了他们的放达之行的理论旨趣,即齐万物、以无为本的老庄思想。
前引《世说新语・德行》篇“王平子、胡母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条,称这批元康名士祖述阮籍,乃至裸体:“去衣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晋书・光逸传》则具体描绘了以胡毋辅之为首的所谓“八达”,南渡江左后“散发裸裎,闭室酣饮”,甚至在“户外脱衣露头于狗窦”汪汪学狗叫的任达表演。我们知道竹林名士刘伶亦有裸体之事。《世说新语・任诞》:
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T衣,诸君何为入我T中?”
刘伶裸体原本是在自家房屋,更重要的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是裸体,因为他是以天地为房屋,而将房屋当作衣裤的,是别人未经允许擅自闯进了他的衣裤之中。《世说新语・文学》“刘伶著《酒德颂》、意气所寄”条刘注引《名士传》:“(伶)肆意放荡,以宇宙为狭。”又引《竹林七贤论》曰:“伶处天地间,悠悠荡荡,无所用心……未尝措意文章,终其世,凡著《酒德颂》一篇而已。”刘伶在这篇“意气所寄”的唯一一篇传世之作中称:“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可知刘伶之裸体绝非无故,实因他“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晋书》本传),连宇宙他都嫌太逼仄,而力图突破时空的局限。他“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随之,云:死便掘地以埋”。其“纵酒放达”,大概也是以酒为媒介,达到一种“悠悠荡荡”、浑浑沌沌的境界,其裸体,则是试图摆脱代表礼法的冠服的羁绊,以体验“纵意所如”的境界。这也正是庄子《齐物论》中的“达人”、“至人”的境界。冯友兰先生正是将“纵意所如”看作“达”的具体内容和表现[5](P108)。无此境界,则如两晋之际的葛洪,在《抱朴子外篇・刺骄》中对竹林名士的东施效颦者,即“作达”者的讽刺:“今世人无戴、阮之自然,而效其倨慢,亦是丑女暗于自量之类也。”[9](P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