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海外版 问:媒体在报道悼念活动的消息中,有时用“志哀”,有的用“致哀”。请解释一下“志哀”跟“致哀”的用法有什么不同,谢谢。(重庆读者 王庆庆)
王庆庆:
“志哀”中的“志”是“记”的意思,例如“永志不忘”、“这是一本志怪的书”中的“志”都是“记”的意思。
在“志哀”一词中,“志”作为语素,表示“记”的意思,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个词是“表达哀悼”的意思。例如,在“下半旗志哀”、“这时,城市里所有的行人都肃立志哀”、“人们臂戴黑纱志哀”中,都是“表达哀悼”的意思。
“致哀”中的“致”有“向对方表示某种情意”的意思。例如“他向周围的群众招手致意”、“请代向这几位同志致谢”、“向大会致以热烈的祝贺”中的“致”都是向某一对象表达某种情意的意思。
总的说,“志哀”跟“致哀”的意思大体相同,都有“表达哀悼”的意思,因此有时人们将这两个词混用。但是,从准确使用词语的角度来说,如果是表述“表达哀悼”的意思,最好选用“志哀”;如果是向某一具体对象表示哀悼,最好选用“致哀”。例如:
(1)参加会议的人都脱帽志哀。
(2)参加会议的人都脱帽向这次飞机失事的遇难者致哀。
(3)全体与会者默默伫立,志哀三分钟。
(4)全体与会者默默伫立,向死难烈士致哀。(《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