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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资讯] 抢救民间医药有了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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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发表于 2012-3-2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必读声明 / 必读声明 本站所有医药学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当面诊治,不得依据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药,否则后果自负。
本站所有医药学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当面诊治,不得依据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药,否则后果自负。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蒙医院副院长菊红花对民间医药有着特殊的感情,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她亲眼见过许多针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疗效独特的民间医药技术方法,但是令她忧心的是这些“宝贝”面临失传的危险,“许多老‘曼巴’都去世了,我非常伤心,抢救民间医药的事情一天都不能拖了,多拖一天就多失去一些珍宝。”
  菊红花说,举例来说,蒙医正骨正脑技术不做手术,手法治疗脱臼、无外伤脑震荡等疾病,很受群众欢迎,但是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没有一个人会这项技术,我们就请“曼巴”来,他们本身还要劳动,很多没有执业证,处理起来很复杂。医院没有经费,想去做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的工作却申请不到项目,这些问题困扰了我们很多年。
  长期以来,民间医药没人管、没人问,“报国无门”,连传承下去都成了问题。而民间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民间医药发展铺平了大道,散落在各处的“珍珠”终于能穿成串儿了。
  此次出台的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挖掘整理方面明确了“抓手”,提出在2012年6月底前,依托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及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省份建设若干国家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在2012年10月底前,至少推动16个省(区、市)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16个省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
  针对民间医药“报国无门”的问题,提出力争在2012年8月底前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理中医药无偿捐献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采取多渠道融资建立基金的方式,将民间特色中医诊疗技术、单验秘方和器械研发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医院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等,到2012年底前至少建立1个基金。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特别是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结合各自的专业和优势,将安全有效的民间医药技术、方法、方药和器械吸收利用到本专科或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同时将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医药知识产权所有人合法权益保护。
  人员管理方面,力争在2012年底完成全国民间医药技术和掌握民间医药技术的人员信息数据库基本架构。鼓励和引导掌握民间医药技术和方法的人员通过参加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推进将符合条件的民间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通过考核和评议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试点探索将掌握民间医药保健技能但未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通过参加中医职业技能鉴定从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但是目前对民间医药的挖掘整理、筛选评价重视不够,民间医药知识产权持有人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民间医药捐献相关政策不到位、渠道不够畅通,亟需进一步挖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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