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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学讲义
台大中文系 徐富昌编
[资料十] 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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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一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司徒‧保氏》。其原文是‘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见《周礼注疏》卷一四、页二一二)它只是在‘五曰’下宠统他举出‘六书’这个名词。至于‘六书’的内容是什么?却只字未提。这点必须明白,千万不要以为‘六书’一名跟其内容是同时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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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将‘六书’各个名称标出的是西汉末年刘向父子。他俩的说法,见于《汉书‧艺文志》。该志原文是这样的:‘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见汉书补注、卷三○、页八八五)文中的《周官》,即《周礼》的异名。保氏是官名,隶属于《周礼》六官(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的地官司徒。
& 在此有两点需注意:1.《汉书‧艺文志》是抄录刘向父子的《别录》跟《七略》而成的,因此该志表面上看来,是班固的作品,其实应归刘向父子才对。2.文中‘造字之本也’这句话须特别注意,因他强调六书都是造字的方法,很有见地,跟清儒戴震主张‘四体二用’之说,迥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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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汉书‧艺文志》之后,标出‘六书’的是东汉的郑众,郑众人称郑司农或先郑。他标举‘六书’的各个名称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见于郑玄《周礼‧地官‧司徒‧保氏注》所引(见周礼注疏、卷一四、页二一三)。郑众,字仲师,东汉河南开封人,是经学家郑兴之子。章帝时,他曾做大司农(掌管财改)这个官。因此,如今学者都称他为郑司农。到了东汉末年,又出了一个大经学家,叫郑玄,因此后人为示区别起见,就称郑众为先郑,郑玄为后郑。郑众著有《春秋难记条例》,以兼通《易》、《诗》、《三统历》,有名于当时。有关他的生平,可详阅《后汉书‧郑众列传》(参见《后汉书集解》卷三六、页四四一)。郑司农不是郑玄,也不要误以为是《后汉书‧宦官列传》中的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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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众之后提出‘六书’各个名称最具权威的是许慎。他不但提出‘六书’的各个名称而且为它们下了定义跟举出例子。兹据他在《说文解字‧叙》中说的先后次序,摘录于后,以供参考: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㧑,武、信是也。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见卷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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