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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育] “十来年”义辨:略少于十年还是略多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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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 发表于 2010-6-2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光明日报
邢福义,生于1935年5月,华中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语言学科组副组长。主攻现代汉语语法学,也研究其他方面的问题。主要著作有《语法问题发掘集》、《汉语语法学》、《汉语复句研究》、《文化语言学》(主编)等。


  一


  “十来年”是多少年?略少于十年,还是略多于十年,抑或是十年左右?


  作为概数说法的“X来”,出现于晚唐。有学者认为,这一说法早期“表示略多”。有学者意见相反,认为早期“表示略少”。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04)列出词条“来1”,其中义项4的解释是:来,助词,用在数词或数量词组后边,表示概数,通常略小于那个数目。(777 页)按此解释,“十来年”通常在十年以内。这一解释,应是来自《现代汉语八百词》(1980)。该书的解释是:“表示大概的数目。一般指不到那个数目,有时也指比那个数稍大或稍小。”其实,早在1957年,吕叔湘先生就认为是左右:“十来个”是说从八九个到十一二个,“五十来个”是说从四十八九个到五十一二个。(《吕叔湘全集》第二卷)。我对16年的《人民日报》(1981-2006)进行过全面搜索,搜索面共计九百多万句,将近八亿字。经分析,得到了以下三点结论。


  结论一:大多数用例,会“见仁见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比如:三十来岁的青年船长就有十多位。(1981.1.7)。如果孤零零地看这个句子,略大、略小和恰好三十岁的情况都是可能的。要较劲,谁也说服不了谁。概数的模糊性,可以引发理解的多样性。


  结论二:少数用例,由于有特定的根据,可以确认“略多”或“略少”。然而,可以确认为“略多”的占压倒优势。一个方面,是“X来”在结构组织上可能有的模式。首先,是数字递增模式。例如:你能不能用几句话,五句、十句或十来句话,给大家说得简单明了呢?(1987.1.11)这里,“五句、十句或十来句”由少到多地递增,最后的“十来句”不可能少于前边的“十句”。其次,加“这”指代模式。例如:王熙凤在夸宝玉屋里丫头小红嘴巧时,顺便埋怨自己一些佣人嘴笨:“他们必定把一句话拉长了,作两三截儿,咬文嚼字,拿着腔儿,哼哼唧唧的,急得我冒火……”都是家常话儿,却中了写文章的一大弊。这二十来个字可以理解为思路不清,废话太多。(1986.8.25)“这二十来个字”,指的是“把一句话拉长了,作两三截儿,咬文嚼字,拿着腔儿,哼哼唧唧的”(《红楼梦》第27回),实际上共二十五个字。另一个方面,是“X来”同客观事实的联系。首先,是公认的客观事物的常理。例如:家养了二十来只鸡, 现在正是旺季,一天二十多个蛋,十天半月就是三、四百!(1981.12.28)如果“二十来只鸡”少于“二十只”,怎么可能每天二十多个蛋?其次,相关数量的准确计算。例如:“文化大革命”十来年,顾不得她们了!略多于十年。又如:从艺十来年的李雪健打演“匪兵”起,已扮过林彪、“钢锉将军”等不下10 回头号角色。(1991.3.2),有11年。


  结论三:有的用例,由于有特定的根据,可以确认为“左右”。所谓特定根据,也举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结构组织上可能有的概数模式。即“X来”中X本身是个概数。比如:真正在市场上走红的也仅百十来家(2002.5.19)我们从国内调来百十来人,到西班牙建设这个工程。(2006.1.2日)“百十”,《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都列出词条,解释为一百左右。既然如此,“来”只能表示左右。“百十”本身是表示概数的词汇形式,而“来”,则是表示概数的语法成分,二者相互配合,形成一个结构。另一个方面,是相关数量的准确计算。例如:周恩来同志写下“大江歌罢掉头东”和《雨中岚山》壮丽诗篇时,不过二十来岁。(1984.9.24)周恩来生于1898年3月5日。“大江歌罢掉头东”一诗,为1917年东渡日本前所写,当时19岁;《雨中岚山》一诗,为1919年回国前在京都游岚山时所写,当时21岁。可见,“二十来岁”涵盖了19岁和21岁。


  统观全局,“X来”可以是或左或右,可以是既左又右,将其含义概括为“左右”,是能准确反映客观语言事实的。


  二


  晚唐五代以来的近代汉语,情况又如何?首先,需要比较一下“十来年”和“十年来”。学者们一般以为,概数助词“来”的最初形式是“以来 ”。不论来源如何,这里有必要指出:“十来年”之类和“十年来”之类,有很大区别。从语义上看:“十年来”的“来”指向“十年”,可以换成“以来”,明显表示时间的数量范围;“十来年”的“来”,则指向“十”,不能换成“以来”,明显表示概数。如果认为这两个“来”都是助词,那么,前者更像是范围助词,后者才是典型的概数助词。从语法上看:第一,“十来年”可以用在动词后边充当宾语,如“有十来年”、“过了十来年”;“十年来”不能这么办。第二,两个“来 ”在词语的组配上有不同的表现。比如:表示典型概数的,可以说“四千来年、五千来年”,但不能说“四五千来年”;而主要表示范围的,则不受限制,“四千年来、五千年来、四五千年来”都可以说。可见,两个“来”不应混为一谈。


  接下来,需要回答一个问题:表示典型概数的“X来”,其含义是否只能在“略多”和“略少”之中二者择一?事实表明,跟现代汉语的情况一样,大多数例子会“见仁见智”。比如:三处主持三十来年,匡八百众矣。(《祖堂集》卷第十)“三十来”的含义,甲乙丙可以各自坚持己见。少量例子能够确认其多少倾向,但并非一边倒,偏向哪一边的结论都会受到反例的质疑。有的反例,会否定“略多”。比如:人生天地两仪间。且住百来年。(《全宋词》,韦骧《木兰花慢》)年到七十便为“古稀”。古人超过百岁的即使有,也极为个别。因此,上例的“百来年”,应在百年之内,即略少于百年。但是,有的反例,又会否定“略少”。比如:紫玉和尚嗣马大师,在襄阳。师讳道通。未G实录,不决生缘。襄阳廉师于迪相公,处分界内,凡有行脚僧捉送,无有一僧得命便杀。如是得无数。师闻此消息,欲得去相公处,众中觅人随师。近有十来人,师领十人。恰到界首,十人怕,不敢进。师犹自入界内。(《祖堂集》卷第十四)为了明确语境,我多引了几句话。意思很明白:师要去相公处,找人伴随。师身边有十来人(概数),于是带领其中十人(定数)一起去。这里的“十来人”绝对不可能少于“十人 ”。这可是反映早期说法的《祖堂集》中的用例!


  再接下来,自然就引发一个思考:有没有可能早期就表示“左右”?可以作为这一思考的前提的,是有的X本身表示概数。“X来”如果表示略多或略少,X必须是定数。比如“千来”,“千”必须是999+1。要是“千”是概数,它本身便是一个左右晃动的数。看这个例子:徒夸]寿千来岁,也是云中一电光。(《全唐诗》,吕岩《寄白龙洞刘道人》)此例的意思,跟“云中一电光,人间千来年”之类相通,“千”不是个定数。诗句所要强调的是:不管夸说彭祖活到多少岁,即使是活到一两万岁吧,也不过是“电闪雷鸣”之间的事情而已。作为诗句,这是一种“虚写、泛写”的笔法。在语言形式上,其中的“来”不能替换为“以来”。可以做为旁证的是:天上一朝元五日,人间小住亦千年。(《全宋词》,刘辰翁《双调・寿谢寿朋》)“千年”可说成“千来年”,“千”是概数。琢磨诸如此类的事实,可以得到一点认识:“左右”义可能晚唐已有。


  邢福义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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