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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汉语言文学网 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是言语交际中交际双方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原则。
礼貌原则往往与合作原则交叉使用,于是就常常出现谁主谁次的问题。
如果两个原则发生冲突,发话人会根据当时的交际情况,决定突出哪个原则。
1、正式场合礼貌原则为主
在比较正式、庄重的交际场合,合作原则会让位于礼貌原则。
交际双方交往不深时,适当地违背合作原则中的某条准则,可以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
例1:
中国学者李柱丞在日本与日本友人讨论《源氏物语》。
中国学者谈到:《源氏物语》中的《桐壶》就是我国唐代白居易《长恨歌》的影子。而第四回的《夕颜》,同样出自白居易的《闻野砧》。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日本友人问:――你以为《源氏物语》是抄袭之作?
中国学者回答:――哪里,我只是认为樱花兼有梅花香。
中国学者在回答中,用樱花和梅花做比喻,突出了礼貌原则,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抄袭”的问题。
这样的答话实际上违背了合作原则中的关联准则、方式准则和质量准则等。但是,却照顾了对方的面子,又侧面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例2:
陈毅外长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
西方记者:中国是用什么武器把美国的U-2型飞机击落的?
陈毅:是用竹竿捅下来的。
西方记者的提问涉及到国家机密,但又不能不回答,陈外长于是巧妙地说“是用竹竿捅下来的”,既活跃了气氛,又保守了秘密,显示了高超的外交艺术。
例3:
在商品经济领域,“推销员”满世界跑。商品营销已经成为企业生存至关重要的业务。因此,企业营销中有句话叫做:
“顾客的拒绝象春天”;
又说“嫌货才是买货人”。
顾客的拒绝一定不会“像春天般的温暖”,但是,从言语行为的角度,被拒绝者为了达到话语交际的目标,必须用这样的认识对待拒绝,才能逐步攻破顾客的心理堡垒。
2、非正式场合合作原则为主
在非正式场合,在交际双方关系密切的情况下,礼貌原则会让位于合作原则。
因为在朋友、熟人以及地位平等的交际者之间,文质彬彬地客套礼貌,从语用效果上看不太自然,会被视为有“虚假”“卖弄”之嫌。
例1
――过年又长了一岁。我看起来是不是老了很多?
――哪里,看起来你比去年还年轻。
――我已经三十八了呀!
――不像不像,看上去也就象三十六、七岁。
问话人对自己的年龄特征缺乏自信,因此,问话的潜台词希望别人说他年轻。
因为关系密切,所以,答话人用开玩笑的方式虽然没有迎合说年轻的话,但是却拉近了双方的距离,表现出亲密的朋友感情。
例2
一对新婚夫妇为了小事发生争吵,妻子赌气说要回娘家。
丈夫:――好吧,亲爱的,我可以陪你一起回去。咱要把话挑明了,这往返车费、生活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加班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青春补偿费。。。。。。可得你出。
妻子:(破涕为笑)――讨厌!就知道耍贫嘴!
夫妻吵吵架,这是生活中的平常事。丈夫用“斤斤计较”的方式,得到缓和矛盾、调节气氛的语用效果。妻子终于破涕为笑。
这里就把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的关系处理得很妥当。所以,交际中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言语交际才能顺利进行,并取得理想的交际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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