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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明代腐败的营建制度:贪污受贿成为公开的事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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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发表于 2010-4-6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华网论坛
从一本鸣冤录谈起
  
  在明代万历二十四年(1596)重建乾清、坤宁两宫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员中有一名营缮司郎中贺盛瑞,由于在工程中节余九十万两白银,既没有给掌权太监行贿送礼,也没有和工部官员私分,其结果是被加上一个“冒销”(虚报)工料的罪名而罢官。他写了一个“辩冤疏”向皇帝申诉,说明他确实没有贪污,而是想方设法为皇家效劳。但万历皇帝不理政事,有二十多年没坐朝。这位官员便忧郁而终。他的儿子贺仲轼根据父亲的笔记及生前口述,写了《两宫鼎建记》一书,详述他父亲主持施工的经过,并把那辩冤疏附在后面。这本《两宫鼎建记》并不是关于营建技术的著述,文字水平也不高,实际是一部表功状和喊冤录。从这本著作中也反映出明代晚期营建皇宫极端腐朽的内幕。贪污勒索、侵吞盗窃--无所不用其极,成为当时社会政治的一个缩影。

  贪污受贿--已经成为公然进行的事情。
    明朝中叶以后在营建方面采取了买办收购方式,因而出现了一批供应皇家建筑材料的商人。这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反映,但是对宦官、官僚有极大的依附性。两宫初兴,钻刺请蚁聚蜂囤;广挟金钱,依托势要。宦官和工部官员靠受贿发财,商人靠宦官和工部官员营利,上下勾结,形成一个吸血网络。
    从《两宫鼎建记》的序言可以看出当时的风气。这个序是作者贺仲轼的朋友邱兆麟所写,公然写到“朝廷建大工,莫大于乾清、坤宁两宫,所费金钱有原例可援,乃先生省九十万。夫此九十万何以省也?是力争中(太监)垂涎之余,同事染指之际者也。割中之膻,而形同事之涅,不善调停人情而谐合物论莫甚于此”。从这段序言可以看出明代政治的概况。在官僚集团的心目中,省这九十万两白银反而会招祸,是不善调停人情。他儿子说他父之被谪也宜也。虽然有所愤慨,却也反映出明代官僚贪污的程度。

  营建皇宫实际的大权操于宦官之手,主持者为内官监,再上则为东厂司礼秉笔太监(皇帝的特务头子秘书)及其爪牙。这批太监贪污受贿,干没(侵吞)、冒报、盗窃已属公开之事。其中还有一项是利用财政上兑换的差价进行剥削:如每一两铸钱六百九十文。市上每四百五十文换银一两。给与夫匠工食则以五百五十文做银一两,收利一百四十文。……则发银万两可积银二千五百余两矣。由此可知只在兑换差价这一项,剥削工匠就可达到四分之一以上。营建皇宫所耗银两前后何止千万两,那就是说至少有数百万两被太监、官僚侵吞。这是不露形迹的剥削和贪污。

  至于冒报人夫数字也有一段记载。两宫开工,公(指贺盛瑞)命止出夫百名。是日同科道管工者同至工所(工地)报五百名。公曰工兴才始,不遵令者谁也,询之者乃内监……。虚报出工数字竟然多出四倍。从这本鸣冤录中也可以看到宦官和工部官员之间的矛盾。太监主持工程和监工,工部官员主管施工。其中提到太监命人往外抬剩料和渣土时,工部官员要进行检查,太监非常尴尬,央求官员放过。官员为了拿太监一把,于是放行了。一般说来各层太监的贪污和侵吞要甚于工部官员。因为太监不仅掌握实权,而且更为贪婪凶狠。
  
  明代营建皇宫的买办制度
  
  明嘉靖朝以前,一般都是派官员直接往产地派民工伐木、烧砖以及采购各种建材并派出大批随员、军士、锦衣卫督工。《明会典》记,正德九年重建乾清、坤宁二宫,起用军校力士十万,差工部侍郎一员、郎中等官四员,奉敕会同各该镇巡官督属采木烧砖。这种由皇家直接经营的备料,不仅动用大批人力,而且财政支出浩大。更重要的是由于侵扰百姓造成逃亡,甚至激起暴乱。嘉靖以后开始施行收购买办制度,以银二万两发江南而鹰平(木)至,以银二万两发苏州而金砖至,以银二万两发徐州而花斑石至,未尝添注一官。后来又改在北京附近许可商人开窑烧制砖瓦,并许可商人运木到北京,由政府收购收税。这是明中叶以后政府财政匮乏而采取的措施。但也反映了商业资本主义的兴起。

  商人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依附性表现为:商人对太监行贿得找靠山,同时因必须向工部领取执照,又受工部官员挟持。有一次两宫营建需用铜料二十一万斤,显然是冒报。官员明知丁字库铜积如山,可是不向太监行贿就无法领料,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向商人限期限价勒令采购二火黄铜二十一万斤。铜商估计去南方采购不仅会赔钱,而且时间也来不及,只好向工部哀求。官员就叫铜商向管丁字库的太监行贿,太监提出要二百两银子的干礼,铜商估计要比采购所赔的钱少,只好忍痛行贿。太监这才给工部官员铜料。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太监、官僚、商人勾结和矛盾。一般商人处在被敲诈地位,但领取执照的商人有太监为靠山,以皇商名义不仅夹带私货,偷税漏税,而且假借皇木勾结地方官勒派百姓拉缔运输进行侵扰。尽管他们之间有矛盾,但在牟取私利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

  在《万历野获编》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可以旁证: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隔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而内犹未满志也。盖内府之侵削,部吏之扣除,与夫匠头之冒破(虚报冒领),乃至实充经费所余亦无多矣。余幼时曾游城外一花园,壮丽轩敞侔于勋戚。管园苍头及司洒扫者至数十人。问之乃车头洪仁别业(墅)也。(洪)本推挽长夫(工头),不十年即至此。又一日于郊外遇一人坐四人围轿,前驱呵叱甚厉。窥其帏中一少年,戴忠靖冠披斗牛衣,旁观者指曰:此洪仁长子新入赀为监生,以拜司工内为父,故妆饰如此。
  
  工部官员盗窃皇宫建材营建私第
  
  嘉靖三十六年工部尚书赵文华主持营建皇宫,大量利用木材砖瓦等建筑材料,营造他自己的私宅。嘉靖皇帝见正阳门工程缓慢,不大痛快。一次登高望到远处一片楼阁亭台非常壮丽。问是谁的宅子,左右说是赵文华的新居,又说赵文华把工部的大木弄去一半为自己建府。皇帝便问首辅严嵩,严嵩替赵文华开脱。皇帝派太监去打听,果然是盗窃皇木。这个赵文华从此得罪。(《国榷》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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