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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武王伐纣史实补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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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发表于 2011-12-2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国经济史论坛
第三,武王讲话内容。从修辞学角度看,武王讲话使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所谓互文,就是上下文意互相补足。那么武王讲话可以还原为“尔多子[与尔百姓]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尔多子与]尔百姓其亦有安处在彼”。结合以上两点对武王讲话的理解,可以很自然地明白,武王的意思是要求殷遗民中的王子王孙与世家大族之长顺从天命,在周人的西土永远地安居。如果这一理解不误,那么武王讲话实际上涉及了西周初年的一项重大历史事实,那就是武王将一部分殷遗民上层分子迁移到了西土。


  既然如此,武王实施将殷遗民迁居西土的政策是在什么时候呢?李学勤先生认为《商誓》之作是在武王居于殷都的几天期间,那么这一政策的实施就应当在武王居于殷都之时。但这个判断仍嫌宽泛,据《世俘》与西周初年青铜器利簋的记载,武王在甲子日牧野之战后的第八天辛末日便到了管,即今河南郑州。在此期间的戊辰日“王立政”。从“王立政”的前一天丁卯日上推至牧野之战的甲子日是4天,从“王立政”的后一天己巳日下推至武王在管的辛末日是3天。在前一个阶段,武王进行了牧野之战、释箕子之囚、表商容之间、封圣王之后等多项工作。在后一个阶段,武王先是行进在从商都到管的路途之上,后是暂驻于管。从商都到管,即从今河南淇县到今河南郑州,直线距离大约是105公里。以当时每天35公里的行军速度,武王大约需要三天时间。《13》从武王行程看,《商誓》之作当以“王立政”的戊辰日有较大可能性,也就是说将一部分殷遗民上层分子迁居西土的政策,很可能是在“王立政”的戊辰日发布并实施的。


  (二)史墙盘记载的武王将殷遗民迁居西土的史实


  上文揭示的《商誓》所载武王在牧野之战胜利后离开商都时将一部分殷遗民上层分子迁居西土的史实,可以得到西周青铜器史墙盘的证实。史墙盘云:


  (5)静幽高祖,在微灵处。雩武王既〈屮戈〉殷,微史烈祖乃来见武王,武王则令周公舍宇,于周俾处。(西周中期,《集成》16.10175)


  史墙是西周恭王朝的史官。在盘铭中史墙在依次歌颂了从文王到当朝天子恭王的功德后,又历数了自己先祖事迹。此处所引是其家族前二代事迹。唐兰先生对该段引文所涉史实的理解是:“墙盘叙述他的高祖原在微国,烈祖微史是微国人而作史官,在武王克殷后来见,武王命周公给他土地,住在岐周。”《14》这一解释为多数学者所遵循。


  依据铭文记载,结合与史墙盘同出青铜器铭文中多有日名等文化现象,学者公认史墙所在微氏家族应当是在武王伐纣胜利后就归顺了周人并且被安置在西土岐周的殷遗民。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学者间存在不同看法,比如:史墙的高祖、烈祖是谁?二者与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启及其封国微有何关系?大致说来,主要有三种解释:


  一是认为史墙的高祖是微子启,烈祖是微子启之子,代表学者是徐中舒。《15》二是认为“微史烈祖……是商王武丁之子祖己的后裔,是商末微子启的史官”,“微史烈祖……仅是微子启的史官,而非微子启之子”,代表学者是刘士莪、尹盛平。《16》三是认为史墙之微为姚姓,商末时其地望在今山东寿光,与子姓的微子之微没有关系,代表学者是黄盛璋。《17》


  黄盛璋先生的解释,一个主要支点就是西周青铜器叔{爿〈已矢〉}父簋铭文“牧师父弟叔{爿〈已矢〉}父御于君,作微姚宝簋”。黄先生认为“微姚”是父方之氏+父方之姓的女子称谓,因此断定微为姚姓,进而得出姚姓之微的地望在今山东寿光,与地望在今山西潞城县东北的子姓之微无关的结论。其实,西周时代女子称谓问题较为复杂,除了父方之氏+父方之姓的方式之外,还有夫方之氏+父方之姓、父方之氏+夫方之氏等多种方式。《18》比如西周晚期有一件铜盈盖,其铭文作:“吴母作微姬旅S”,其中的“微姬”,组合方式与“微姚”的情形类似,“微姬当为姬姓女子嫁于微者,而微姚可能是姚姓女子嫁于微者”《19》。由此可以肯定姚与姬不会是微国之姓。既然微不是姚姓,那么黄先生的解释也就失去了基础。


  刘士莪、尹盛平的解释,立足点主要在于与史墙盘同出的商尊、商卣铭文中的族徽“冀”。二位先生据《齐觚陶斋》著录的一件署以“冀”族徽的铜鼎铭文中有父癸、祖丁、帝己,从而认为该家族先祖“帝己”就是武丁之子孝己,或称祖己,因此得出史墙所在微氏家族出自孝己而与微子启无关的结论。但是,二位先生显然忽略了如下问题:第一,商尊、商卣虽然与史墙盘同出一窖,但其所属与史墙之微氏,是否同一个家族?第二,如果按照二位先生的解释,微史烈祖仅仅是微国的史官,与微子没有近亲血缘关系,那么何来史墙之子〈疒d〉自称微〈疒d〉、微伯〈疒d〉或微伯的以国为氏呢?《20》在这两个问题之外,二位先生的立论基础也存在问题。所谓《齐觚陶斋》著录的那件铜鼎,在《殷周金文集成》中的编号是4.2368,其铭文作“口妇尊示己祖丁父癸”,没有族徽
“冀”。因此何景成先生说:“在误植铭文族徽之后……追溯微史的家世就难于成立。”《21》


  与上述两种观点不同,徐中舒先生作出的史墙高祖是微子启,烈祖是微子启之子的解释,能够照顾到各方面的关系。朱凤瀚先生在徐先生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道:“微氏出身为何,学者意见歧异,诸种见解中,似以将‘微’释作微子之微较为妥当。徐中舒先生认为,墙盘所谓‘青(静)幽高祖,在微灵处’,即是讲微子启的情况,与《史记》所载微子启数谏纣王不听,因而退隐之际遇符合。‘静幽’、‘灵处’皆取幽隐退逊之意。颇有道理。盘铭所言微史烈祖,可能是微子之子辈,其家族当是微子宗族之小宗分支。所谓微史,即是史官,当是在受周武王封土后即任周人之史官,故有此称。”《22》既立足墙盘铭文,又结合文献记载;既参考商末政治形势,又符合商周命氏原则,因此这一解释是可取的。


  既然如此,就可以肯定这样一件确曾发生的史实,史墙“在微灵处”的高祖是微子启,史墙的“微史烈祖”是微子启之子,他们在武王伐纣胜利后投降了武王,后者被周公安排在岐周居住。这一史实表明,将殷遗民上层分子迁居西土的措施,早在武王时代就已经着手实行了,这与《商誓》所载武王讲话“尔多子其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尔百姓其亦有安处在彼”基本吻合。


  (三)周原卜辞等史料记载的武王将殷遗民迁居西土的史实


  与“微史烈祖”境遇类似的还有箕子,周原出土的甲骨卜辞云:


  (6)裳[衣]鸡[箕]子来降,其执厥吏。


  在旃,尔卜曰:南宫治其胙。(H31:2)


  与史墙追述自己先祖事迹多有隐讳之辞不同,周人对箕子事迹的记载则直截了当,即箕子投降了周人。陈全方先生认为:箕子投降周人“当是武王灭殷后之事”《23》。颜师古注《汉书.五行志》云“箕子,纣之诸父”《24》,也就是说箕子在“多子”之列。对箕子投降周人之后的境遇,《尚书序》云:“武王胜殷,杀纣,立武庚,以箕于归。”《25》作为“多子”一员的箕子,先是投降武王,后又被武王带到西土,其经历与史墙“微史烈祖”类似,这更加印证了《商誓》所载武王在牧野之战胜利后离开商都时,将一部分殷遗民上层分子迁居西土,是确曾发生的史实。


  被迁居西土的殷遗民上层分子,在微子之子、箕子以外,可能还有一些世家大族。比如著名的“戈”氏家族,陕西长安县普渡村出土的蘸B(《集成》15.9822),其铭末署族徽“戈”。陕西扶风五郡村出土的作父辛簋,铭末也署以族徽“戈”。《26》另外,署以“戈”族徽的商末周初的青铜器还出土于陕西泾阳的高家堡、耀县的丁家沟、扶风庄白村与张黄村等。《27》“戈”氏族是商王的同姓亲族,“在殷晚期已有若干分支,大抵集中居住于殷墟及其附近地区”《28》。


  再如著名的“冀”氏家族。署该族徽的铜器除了与史墙盘同出一个窖穴的有晚商形制特征的商尊(《集成》11.5997)、商卣(《集成》10.5404)外,还有陕西长安县沣西大原村出土的有晚商形制特征的父癸尊、子尊,《29》甘肃灵台白草坡出土的西周早期的子麦作母辛尊(《集成》11.5910)。关于该氏族属问题,学者之间存在较大认识分歧。代表观点主要有:子姓、姜姓、商人异姓国族、东夷族系,等等。除个别学者,多数学者认为该氏无论与商人是否同姓但应当在商民族共同体之内。《30》


  “戈”与“冀”或是商人家族,或包含在商人共同体之内,商末时都居于殷地。然而西周早中期他们的器物却分布于西土,《31》那么这些器物是如何到达西土的呢?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为战利品被周人带到西土,一是其主人被迁居西土。虽然第一种可能不能完全排除,但由牧野之战后武王仍立武庚续守商祀的史实,以及西周早期某些带“戈”、“冀”族徽的铜器铭文所示器主与周王关系亲密看,笔者认为第二种可能性较大,也就是说这两个家族被迁居到了西土。既然如此,他们是在什么时候被迁居西土的呢?也有两种可能,一是在武王伐纣之时,二是在周公东征之时。笔者认为第一种可能性较大,因为传世文献对周公东征时瓜分殷遗民给卫、鲁等国的史实有较多记载,但唯独没有将殷遗民迁居西土的明确记载,所以可以排除两个世家大族在周公东征时被迁居西土的可能。如果推测能够成立,那么他们应当是与微子之子、箕子等人一同被武王迁居西土的,而《商誓》所载武王讲话提到的与“多子”相对的“多生[姓]”里面,可能包括像“戈”这样的大家族之长及其统属的族众。与此同时,在“多子”、“多姓”之外,还有像“冀”这样的虽未必是子姓商人但包含在商人共同体之内的世家大族。


  史墙盘中的“微史”、“史墙”等称谓,以及“木羊册册”等徽帜,表明随武王西迁的微子子孙,世代在周王朝担任史官之职。蒜B、作父辛簋;商尊、商卣、子麦作母辛尊等铭文表明,“戈”与“冀”两个殷遗民家族也有较高的政治经济地位。这些都与武王要求“尔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尔百姓其亦有安处在彼”的情况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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