懋基按:本文沿袭了普遍的见解,接近“望文生义”。正如作者所言,虽然本章内容“乍一看会让人觉得过于极端,很难行得通,也很容易被解读为统治阶层的‘愚民政治’”,但是,“我们无需在此立马做出判断,体悟总是需要时间的”。懋基认为,文革时期以贫困为光荣,也是一种“无欲之治”,也做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无不治”,即“路不拾遗”,然而,我们也许还要回到“初心”:“治”的目的是什么呢?老子道德经有两部分,一是道经,一是德经,道经部分讲的是天道,人道出于天道,并不是说,人道等于天道,显然有很大部分的天道,是不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朱熹的“灭人欲”,也是“灭”适度以外,“淫”过度的那部分而已,至于“度”的把握,不就是格物致知,以理见之吗? 以下正文 老子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全文 简体版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繁体版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xiàn)可(gē)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fú)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贤:多才也,指才能。 不争:指不争贤,不争相拥有、获取某种能力,即不争当有某种能力的人。 见:通“现”,呈现,宣扬。
可欲:指贪图享乐的欲望。如果理解为可引发人欲望的事物,则“贤”和“难得之货”皆为“可欲”,意义重复,与造句逻辑结构也不符。
可字的解释
可字的本义是歌,这里代指声色 心:指思想。 志:指争名夺利之志向,也即名利之欲。 智者:与无知、无欲的人相对,指有知、有欲的人。 为无为:即“处无为之事”。第一个为指作为、行事,此处指治理,不能理解为“唯”。 老子道德经第三章问题思辨 前面三章可视为一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对“无”、“有”做了定义,讲了“玄”——“无欲”、“有欲”这样一个方法。第二、三章主要讲了“无为”。这基本上奠定了《道德经》一柱擎天、直击根本的处事原则,这和中医的治病务求本同出一脉。 让人们保持“无知”、“无欲”,包括第十九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二十章“绝学无忧”等,乍一看会让人觉得过于极端,很难行得通,也很容易被解读为统治阶层的“愚民政治”。我们无需在此立马做出判断,体悟总是需要时间的。我们倒可以先看看现状,是不是与“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截然相反?是不是“天下皆知美之为美”、“皆知善之为善”?由此可稍稍体会何为“非常道”。《道德经》共八十一章,这才起了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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