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卷2务本诗解2遂道崇德孩童赤诚养生顺志崇本抑末 题文诗: 夫教训者,以遂道术,而崇德义.今学问士, 好语虚无,之事争着,雕丽之文,以求见异, 于世众人,鲜识从而,高之此伤,道德之实, 而惑蒙夫,之大者也.诗赋所以,颂善丑德, 泄哀乐情,温雅广文,兴喻尽意.今赋颂徒, 苟为饶辩,屈蹇之辞,竞陈诬罔,无然之事, 以索见怪,于世愚夫,戆士从而,奇之此悖, 孩童之思,而长不诚,之言者也.能尽孝悌, 于父母正,闺门操行,以为列士.多务交游, 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以取济渡,夸末之徒, 今乃从而,尚之此违,贞士之节,而眩世俗, 之心者也.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今人也多, 违志俭养,约生待终,终没之后,崇饬丧纪, 乃以言孝,盛飨宾旅,而以求名,诬善之徒, 从而称之,此乱孝悌,真行而误,后生之痛. 忠正事君,信法理下,所以居官.今多奸谀, 以取媚君,挠法便佞,苟得之徒,从而贤之, 此灭贞良,之行而开,乱危之原;凡此五者, 外虽有振,贤才虚誉,内必有伤,道德至实. 此八者皆,衰世之务,暗君所固.虽未即于, 篡弑然亦,乱道渐来.本末消息,皆在于君, 非下民之,所能移也.随君之好,民固从利, 以生者也.是故务本,虽虚伪人,则皆归本, 居末则虽,笃敬之人,皆就末也.且冻馁之, 所在民也,不得不去;温饱所在,不得不居. 故衰暗世,本末之失,其民未必,皆不肖也, 祸福所在,情势所迫,不得不然.明君莅国, 崇本抑末,遏乱危萌.治之危渐,不可不察.
《原文》
夫教训者,所以遂道术而崇德义也。今学问之士,好语虚无之事〔1〕,争着雕丽之文〔2〕,以求见异于世,品人鲜识〔3〕,从而高之〔4〕,此伤道德之实,而或蒙夫之大者也〔5〕。诗赋者,所以颂善丑之德〔6〕,泄哀乐之情也,故温雅以广文〔7〕,兴喻以尽意〔8〕。今赋颂之徒,苟为饶辩屈蹇之辞〔9〕,竞陈诬罔无然之事,以索见怪于世,愚夫戆士〔10〕,从而奇之,此悖孩童之思〔11〕,而长不诚之言者也〔12〕。尽孝悌于父母,正操行于闺门〔13〕,所以为列士也〔14〕。今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15〕以取济渡〔16〕,夸末之徒,从而尚之,此逼贞士之节〔17〕,而眩世俗之心者也〔18〕。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19〕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20〕,终没之后,乃崇饬丧纪以言孝〔21〕,盛飨宾旅以求名〔22〕,诬善之徒〔23〕,从而称之,此乱孝悌之真行,而误后生之痛者也〔24〕。忠正以事君,信法以理下,所以居官也〔25〕。今多奸谀以取媚〔26〕,挠法以便佞〔27〕,苟得之徒〔28〕,从而贤之,此灭贞良之行〔29〕,而〔30〕开乱危之原者也〔31〕:五者,外虽有振〔32〕贤才之虚誉〔33〕,内有伤道德之至实。【注释】 〔1〕汉书扬雄传赞:‘桓谭曰:“昔老聃着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世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
〔2〕后汉书樊宏后准传云:“儒者竞论浮丽。”
〔3〕“品人”犹言“众人”。晏子春秋外篇云:“今品人饰礼烦事,羡乐淫民,崇死以害生:三者,圣王之所禁也。”○铎按:说文:“品,众庶也。”
〔4〕○铎按:“高”治要作“尚”,复下文。
〔5〕论衡量知篇云:“人未学问曰蒙。”“或”与“惑”通,程本作“惑”。○铎按:潜叹篇:“或君则不然”,亦以“或”为“惑”。
〔6〕周礼太师郑注:‘“颂”之为言“诵”也,“容”也。’
〔7〕汉书扬雄传云:“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
〔8〕周礼太师注:“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9〕“饶”疑“挠”之误。淮南子齐俗训云:“诋文者处烦挠以为慧,争为佹辩,久稽而不诀。”○铎按:“饶”当作“𫍢”。众经音义二十引仓颉篇:“𫍢,讼声也。”“𫍢辩”二字平列。“屈蹇”犹“蹇吃”,并双声。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言不通利,谓之蹇吃。”
〔10〕说文云:“戆,愚也。”淮南子泛论训云:“愚夫憃妇”,高诱注:‘“憃”亦“愚”,无知之貌也。’“憃”与“戆”通。
〔11〕说文云:“悖,乱也。”或从心作“悖”。孟子云:“孩提之童。”
〔12〕韩非子难二云:“言语辨听之说不度于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史记高祖纪云:“人乃以妪为不诚。”
〔13〕“尽”旧作“内”,据治要改。盐铁论孝养篇云:“闺门之内尽孝焉,闺门之外尽悌焉。”
〔14〕旧脱“为”字,“列”作“烈”,据治要补、改。○铎按:烈、列古或通用,韩策二:“乃其姊者亦列女也。”史记刺客传作“烈”。不改亦得。
〔15〕“世”治要作“势”。按管子牧民篇云:“偷取一世。”韩非子诡使篇云:“巧言利辞,行奸轨以幸偷世者数御。”“世”字似不误。○铎按:治要作“势”,误。势、世声近多相乱,韩非子孤愤篇:“处势卑贱”,干道本“势”作“世”;盐铁论论儒篇:“无势位,舜、禹不能治万民”,一本“势”作“世”,是其例。
〔16〕“济渡”以涉水为喻。诗匏有苦叶毛传:“舟子,舟人,主济渡。”
〔17〕汉书匈奴传赞云:“城郭之固,无以异于贞士之约。”王先生云:‘“逼”疑“违”。’
〔18〕“眩”旧作“衒”,据治要改。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眩,惑也。”
〔19〕礼记内则:‘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孟子云:“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20〕韩诗外传一:‘曾子曰:“窘其身而约其亲者,不可与语孝。”’
〔21〕礼记月令云:“饬丧纪。”文王世子郑注:‘“纪”犹“事”也。’
〔22〕晋语云:“礼宾旅”,韦昭注:“旅,客也。”
〔23〕○铎按:易系辞下传:“诬善之人其辞游。”
〔24〕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事生尽爱,送死尽哀,故圣人为制节,非虚加之。今生不能致其爱敬,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名立于世,光荣着于俗。故黎民相慕效,至于发屋卖业。”群书治要载崔实政论云:“送终之家,亦无法度,至用檽梓黄肠,多埋宝货,烹牛作倡,高坟大寝。是可忍也,孰不可忍?而俗人多之,咸曰健子,天下企慕,耻不相逮。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豫修亡殁之备,老亲之饥寒,以事淫佚之华称。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后汉书赵咨传云:“废事生而荣终亡,替所养而为厚葬,岂云圣人制礼之意乎?”意与此同。
〔25〕鲁语:‘臧文仲曰:“居官者当事不避难。”’
〔26〕昭七年左传云:“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
〔27〕汉书酷吏宁成传云:“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论语云:“友便佞。”治要作“玩法以便己。”
〔28〕旧脱“徒”字。淮南子人闲训云:“忠臣事君也,计功而受赏,不为苟得。”缪称训云:“小人之从事也曰苟得,君子曰苟义。”○铎按:“徒”与“从”隶书形近而脱。北京图书馆藏黄丕烈士礼居旧藏明刊本正作“苟得之徒,从而贤之”。
〔29〕史记秦始皇纪琅邪台刻石辞云:“奸邪不容,皆务贞良。”
〔30〕“而”字旧脱。
〔31〕旧脱“者”字,据治要补。
〔32〕“振”与“震”同。
〔33〕管子明法解云:“群臣以虚誉进其党。” 《原文》 凡此八者,皆衰世之务,而暗君之所固也〔一〕。虽未即于篡弑〔二〕,然亦乱道之渐来也。【注释】
〔一〕荀子王霸篇云:“暗君必将急逐乐而缓治国。”孔安国论语注:“固,蔽也。”
〔二〕○铎按:宣元年公羊传注:“即,近也。”
《原文》
夫本末消息之争〔一〕,皆在于君,非下民之所能移也。夫民固随君之好〔二〕,从利以生者也〔三〕。是故务本则虽虚伪之人皆归本,居末则虽笃敬之人〔四〕皆就末。且冻馁之所在,民不得不去也;温饱之所在,民不得不居也〔五〕。故衰暗之世,本末之人,未必贤不肖也〔六〕,祸福之所〔七〕,势不得无然尔。故明君莅国〔八〕,必崇本抑末〔九〕,以遏乱危之萌。此诚治之危渐〔一0〕,不可不察也。【注释】
〔一〕易丰彖曰:“与时消息。”“争”疑“事”。○铎按:“争”犹“辨”。襄二十九年左传:“辩而不德。”杜注:‘“辩”犹“争”也。’“辩”与“辨”同。
〔二〕管子法法篇云:“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铎按:韩非子二柄篇:“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外储说左上篇:“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是其事。
〔三〕商子君臣篇云:“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此下旧有“故君子曰”一段,凡二百卅七字,今考定入遏利篇。
〔四〕论语云:“行笃敬。”
〔五〕论语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盐铁论褒贤篇、论衡问孔篇、刺孟篇、高诱注吕氏春秋有度篇、后汉书陈蕃传“处”并作“居”。汉书叙传幽通赋云:“物有欲而不居兮,亦有恶而不避。”用论语文。抱朴子博喻篇亦云:“不以其道,则富贵不足居。”
〔六〕○俞樾云:‘“人”字乃“失”字之误,“贤”字乃“皆”字之误。言衰暗之世,本末之所以失者,未必皆不肖之故,乃为祸福所迫,不得不然也。’○铎按:如俞改,则与上文不相应。不可从。
〔七〕“所”下有脱字。
〔八〕晏子春秋谏下云:“莅国子民。”
〔九〕盐铁论本议篇云:“王者崇本退末。”
〔一0〕“治之危渐”当作“治乱之渐”。危、乱字形相近,又误倒“之”字于上也。○铎按:汪说近是。邵本改作“为治之渐”,不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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