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新语》卷3辅政诗解2朴质近忠便巧近亡信谗佞计未有不亡 题文诗: 故智者之,所短不如,愚者所长.文公种米, 曾子驾羊.相士不熟,信邪失方.察察者亦, 有所不见,恢恢者也,何所不容.朴质者也, 其必近忠,便巧者也,其必近亡.君子能远, 荧荧之色,弃郑卫声,绝恬美味,疏嗌呕情. 天之至道,以大制小,以重颠轻.以小治大, 乱度干贞.谗夫似贤,美言似信,听之者惑, 观之者冥.故苏秦而,尊于诸侯,商鞅者而, 显于西秦.世无贤智,之君孰能,别其形故, 尧放驩兜,孔仲尼也,诛少正卯;甘言所嘉, 靡不为倾,惟尧知实,仲尼见情.是故其干, 圣王者诛,遏贤君者,必被于刑;遭凡王者, 其易富贵,触乱世者,其易荣华.郑儋者也, 亡齐归鲁,齐有九合,之名鲁有,干时之耻. 据千乘国,信谗佞计,未有不亡.故诗经云: 谗人罔极,交乱四国.众邪合心,以倾一君, 国危民失,不亦宜乎!道心惟微,人心惟危, 惟明君子,而后知之.君子精诚,正心知道.
《原文》 故智者之所短,不如愚者之所长。文公种米,曾子驾羊〔1〕。相士不熟,信邪失方。察察〔2〕者有所不见,恢恢〔3〕者何所不容。朴质者近忠〔4〕,便巧〔5〕者近亡。【注释】 〔1〕宋翔凤曰:“意林引作‘文公种米,曾子枷羊,智者所短,不如愚者所长’。按淮南泰族:‘文公树米,曾子架羊,犹之为知也。’注云:‘文公,晋文公也。树米而欲生之也。架,连架,所以备知也。’‘架’即‘枷’字,是意林本是也。说苑杂言亦有‘文公种米,曾子驾羊’之语,当是借‘驾’为‘连枷’之‘枷’。”唐晏曰:“按:‘驾’意林作‘枷’,是也。马融广成颂:‘枷天狗。’枷是牵狗者,若以之牵羊,则误矣。然二事皆无所考。”今案:马骕绎史五一曰:“事无所考,大约谓务大者不知小也。”周广业意林附注曰:“‘枷’原作‘驾’,旧讹‘牧’。淮南子注:‘连枷,所以备之。’俗本淮南作‘架’,今从艺文类聚。”寻世说新语尤悔篇注:“文公种米,曾子架羊。”类说三一引世说作“文公种菜,曾子枷羊”。“菜”是误字,而“架”又作“枷”。刘子新论观量篇:“晋文种米,曾子植羊。”袁孝政注:“晋文学外国种米,种虽不生,言其志大也。‘曾子’原误作‘曾国’,曾参学外国人锉羊皮用土种之,虽不生,其志大也。”器案:淮南注“备”疑“犕”之误。米不可殖生,羊不能犕驾,而晋文种之,曾子枷之,是亦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者也。刘昼、袁孝政不得其解,遂改“驾羊”为“植羊”,而以外国事说之,是亦郢书而燕说耳。
〔2〕荀子荣辱篇:“察察而残者忮也。”杨倞注:“至明察而见伤残者,由于有忮富之心也。”此文察察亦明察意。
〔3〕老子第七十三章:“天网恢恢。”河上公注:“天所网罗,恢恢甚大。”荀子解蔽篇:“恢恢广广,孰知其极。”
〔4〕宋翔凤曰:“‘朴’下本有‘直’字,子汇本无。”唐晏曰:“按(朴直质)三字,必有一衍。”
〔5〕论语季氏:“友便佞。”集解:“郑曰:‘便,辩也,谓佞而辩也。’”皇侃疏曰:“便佞,谓辩而巧也。”
《原文》
君子远荧荧之色〔1〕,放铮铮之声〔2〕,绝恬〔3〕美之味,疏嗌呕〔4〕之情。天道以大制小,以重颠〔5〕轻。以小治大,乱度干〔6〕贞。谗夫〔7〕似贤,美言似信〔8〕,听之者惑,观之者冥。故苏秦尊于诸侯〔9〕,商鞅显于西秦〔10〕。世无贤智之君,孰能别其形。故尧放驩兜〔11〕,仲尼诛少正卯〔12〕;甘言〔13〕之所嘉,靡〔14〕不为之倾,惟尧知其实,仲尼见其情〔15〕。故干〔16〕圣王者诛,遏贤君者刑,遭凡王者贵,触〔17〕乱世者荣。郑儋亡齐而归鲁〔18〕,齐有九合〔19〕之名,而鲁有干时之耻〔20〕。夫据千乘之国,而信谗佞之计,未有不亡者也。故诗云:“谗人罔极,交乱四国。〔21〕”众邪合心,以倾一君,国危民失〔22〕,不亦宜乎〔23〕!【注释】
〔1〕史记赵世家:“美人荧荧兮,颜若苕之荣。”荧荧,形容美人容颜光华貌。〔2〕论语卫灵公:“放郑声。”邢昺疏:“放弃郑、卫之声。”后汉书刘盆子传:“铁中铮铮。”说文金部:“铮,金声也。”
〔3〕唐晏曰:“‘恬’疑作‘甜’。”
〔4〕唐晏曰:“按:‘嗌呕’,即荀子之‘倪呕’,楚辞作‘嗌喔’,注云:‘容媚之声。’”案:楚辞见九思。
〔5〕焦循易余钥录四曰:“新语辅政篇:‘天道以大制小,以重颠轻。’此‘颠’字乃‘镇’字之假借,如说文:‘天,颠也。’白虎通云:‘天之为言镇也。’‘颠’与‘镇’通。”俞樾曰:“谨按:当读为‘诛不填服’之‘填’。隐五年谷梁传:‘诛不填服。’注曰:‘来服者不服,填厌之。’此云‘以重颠轻’,谓以重者填厌轻者也。谷梁释文曰:‘填音田。’故与‘颠’声近而得段用。”唐晏曰:“按‘颠’当段为‘镇’,压也。”
〔6〕“干”,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误作“千”。
〔7〕说苑臣术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何谓六正、六邪?……六邪者,……四曰:智足以饰非,辩足以行说,反言易辞,而成文章,内离骨肉之亲,外妒乱朝廷,如此者,谗臣也。”
〔8〕家语屈节篇:“美言伤信。”
〔9〕苏秦,史记有传。 (荀子评价苏秦: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距难,百姓不亲,诸侯不信;然而巧敏佞说,善取宠乎上,是态臣者也……故齐之苏秦,楚之州侯(令尹),秦之张仪,可谓态臣者也。)
〔10〕商鞅,史记有商君传。
〔11〕唐晏曰:“与大戴五帝德说同。”器案:尚书舜典:“放驩兜于崇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孔氏传:“党于共工,罪恶同。崇山,南裔。”又曰:“皆服舜用刑当其罪。”孟子万章上:“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俱以为舜事。 〔12〕荀子宥坐篇:“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则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案:孔子诛少正卯事,始详于此,而尹文子大道下、说苑指武篇、家语始诛篇俱本之为说,淮南子泛论篇:“孔子诛少正卯而鲁国之邪塞。”史记孔子世家:“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高诱淮南子注云:“少正,官名,卯其名也,鲁之谄人。”寻周书尝麦篇有大正之官,则少正官名之说有本矣,或则通谓之鲁大夫耳。
〔13〕国语晋语一:“又有甘言焉。”韦昭注:“申生将去,父又以美言抚慰之。”战国策韩策:“诸侯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听从人之甘言好辞,比周以相饰也。”〔14〕“靡”字原缺,宋翔凤曰:“子汇作‘靡不为之倾’,不缺。”案:唐本亦不缺,今据补正。
〔15〕情,情实。周礼天官小宰职:“以官府之六叙正群吏。……六曰,以叙听其情。”正义曰:“情谓情实。”
〔16〕“干”,李本、两京本误“于”,宋翔凤本误作“千”。
〔17〕触,值也。论衡气寿篇:“凡人◆命有二品:一曰所当触值之命,二曰强弱寿夭之命。所当触值,谓兵、烧、压、溺也。”
〔18〕公羊传庄公:“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瞻。郑瞻者何?郑之微者也。此郑之微者,何言乎齐人执之?书甚佞也。秋,郑瞻自齐逃来,何以书?书甚佞也。曰:佞人来矣!佞人来矣!”“瞻”,左氏、谷梁作“詹”,此文又作“儋”也。唐晏曰:“案谷梁传庄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詹郑之佞人也。秋,郑詹自齐逃来。逃义曰逃。’按干时之败,在庄九年,此盖讥鲁之因循不振耳,非必因詹致败也。”
〔19〕论语宪问篇:“齐桓公九合诸侯。”谷梁传庄公二十七年:“衣裳之会十有一。”范宁注:“十三年会北杏,十四年会鄄,十五年又会鄄,十六年会幽,二十七年又会幽,僖元年会柽,二年会贯,三年会阳谷,五年会首戴,七年会宁毋,九年会葵丘。”凡十一会。史记齐太公世家:“桓公曰:‘寡人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正义叙兵车之会三云:“左传云:‘鲁庄公十三年,会北杏以平宋乱,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郑,围新城也。’”又释乘车之会六云:“左传云:‘鲁庄公十四年,会于鄄,十五年,又会鄄,十六年,同盟于幽,僖五年,会首止,八年,盟于洮,九年,会葵丘。’是也。”所述颇有出入。实则齐桓公之会诸侯,不止于九,说详梁玉绳史记志疑卷十六。寻古书言数,以一为单数,二为双数,三为多数。因之,凡三之倍数,俱代表多数,如六也,九也,十二也,二十四也,三十六也,七十二也,一百八也,俱言其多耳,不必一一落实也。古书言齐桓公合诸侯、古帝王封泰山、禅梁父及孔子弟子之类,异说纷纭,莫衷一是,皆不得其本柢,遂龂龂而如算博士之所为也。而古书又有作“纠合诸侯”者,庶几心知其意矣。
〔20〕春秋:“庄公九年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杜注:“干时,齐地。”
〔21〕诗小雅甫田青蝇文也。郑笺:“极犹已也。”正义:“构之不已,至交乱四国,先多而后少,(谓构我二人)故先四国也。” 〔22〕宋翔凤曰:“本作‘众邪合党,以回人君,邦危民亡’,兹依治要改。”
〔23〕唐晏曰:“说诗不同于毛,当是鲁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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