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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贞观政要》卷28文史诗解2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规诫书必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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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2-10-26 1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贞观政要》卷28文史诗解2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规诫书必真实题文诗: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房玄龄曰:每观前代,
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规诫.不知自古,
当代国史,何因不令,帝王亲见?对曰国史,
善恶必书,庶几人主,不为非法,止应畏有,
忤君旨故,不得见也.太宗曰朕,意殊不同,
古人今欲,自看国史,盖有善事,固不须论;
若有不善,亦欲以为,鉴诫使得,自修改耳;
撰录进来.玄龄等遂,删略国史,为编年体,
撰为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乃表上之.
太宗见六,月四日事,语多微文,乃谓玄龄,
曰昔周公,诛管蔡而,周室乃安,季友鸩杀,
叔牙鲁宁.朕之所为,义同此类,以安社稷,
利万民耳;史官执笔,何烦有隐?宜即改削,
浮词直书,其事即可.侍中魏徵,奏曰臣闻,
人主位居,尊极无所,忌惮惟有,国史用为,
惩恶劝善,书不以实,后嗣何观?陛下今遣,
史官正其,国史之辞,合至公道.秉笔直书,
史官公正,公正无私,扬善惩恶,以鉴将来.
《原文》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房玄龄曰:“朕每观前代史书,彰善瘅恶①,足为将来规诫。不知自古当代国史,何因不令帝王亲见之?”对曰:“国史既善恶必书,庶几人主不为非法。止应畏有忤旨,故不得见也。”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国史者,盖有善事,固不须论;若有不善,亦欲以为鉴诫,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录进来。”玄龄等遂删略国史为编年体,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表上之。太宗见六月四日事②,语多微文③,乃谓玄龄曰:“昔周公诛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鸩叔牙④而鲁国宁。朕之所为,义同此类,盖所以安社稷,利万民耳。史官执笔,何烦有隐?宜即改削浮词,直书其事。”侍中魏徵奏曰:“臣闻人主位居尊极,无所忌惮。惟有国史,用为惩恶劝善,书不以实,后嗣何观?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辞,雅合至公之道。”
【注释】
①彰善瘅(dàn)恶:表彰美善,指斥丑恶。
②六月四日事:即玄武门之变。(玄武门之变是由唐高祖李渊次子秦王李世民于唐高祖武德九年六月初四(公元626年7月2日)在长安城太极宫的北宫门——玄武门附近发动的政变。
该事件的结果是李世民亲手射死了太子李建成,事后李渊立李世民为太子,两个月后禅让皇位,[1]是为唐太宗(年号贞观),开启了23年的“贞观之治”。)
③微文:委婉隐晦的文辞。
④季友鸩叔牙:春秋时鲁庄公有三个弟弟,长者庆父,次者叔牙,再次季友。庄公打算让儿子继位,叔牙却说应让庆父嗣位,季友奉庄公之命,让人用毒酒将叔牙杀死。
【译文】

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房玄龄说:“我每看前朝的史书,惩恶扬善,足以规劝警戒后人。但我不知道,自古以来当朝的国史,为什么不让帝王亲自看到呢?”房玄龄回答说:“国史既然善恶必书,可以警戒帝王不做非法的事情。只是担心有与君主意见相抵触的地方,所以不让君主本人看到。”太宗说:“我的想法不同于古人。现在要亲自看国史,如果记有好事,自不必说;如记有不好的事,我可以引为鉴戒,并加以改正。你们把撰写抄录好的国史送过来吧。”于是,房玄龄等人就把国史加以删减整理,成为按照年月顺序记事的编年体,撰写成高祖和太宗的《实录》各二十卷,上表呈献。太宗看到六月四日所记玄武门之变说得很含蓄,就对房玄龄说:“从前,周公东征诛杀管叔、蔡叔,从而使周室得以安定。季友用毒药杀死叔牙,而使鲁国得以安宁。我的所作所为,和古人的道理相同,都是为了安定社稷,以利万民。史官执笔,何须隐晦?你们应当立即改删虚饰之词,把这件事的原委写清楚。”事后,侍中魏徵上奏说:“我听说,君主身居至尊之位,无所顾忌惧怕,只有国史,足以惩恶劝善,如果写得不真实,那么让后世看什么呢?陛下如今叫史官修正《实录》,很符合公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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