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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卷7外篇(上)诗解17吴王问齐君僈暴吾子何容焉晏子对以岂能以道食人18司马子期问有不干君不恤民取名者乎晏子对以不仁也(名实相副)19高子问子事灵公庄公景公皆敬子晏子对以一心题文诗:
晏子使吴,吴王曰吾,得寄僻陋,蛮夷乡希,
见教君子,之行请私,而毋为罪.晏子蹴然,
僻位吴王,曰闻齐君,盖贼以慢,野暴吾子,
容焉何甚?晏子遵而,对曰臣闻,微事不通,
粗事不能,者其必劳;大事不得,小事不为,
者其必贫;大者不能,致人小者,不能至人,
门者必困.臣所以仕.如臣也者,岂能以道,
食人者哉!晏子出王,笑曰嗟乎!今日吾讥,
晏子訾犹,裸高橛者.司马子期,问曰士亦,
有不干君,不恤民徒,居无为而,取名者乎?
晏子对曰:婴闻之其,能足赡上,以益民故,
而不为者,谓之不仁.不仁而取,名者婴未,
得闻之也.名实必副.高子问曰:子事灵公,
庄公景公,皆敬子也,三君心一?夫子心三?
晏子曰善!问事君婴,闻一心可,以事百君,
三心不可,以事一君;故三君之,心非一也,
而婴之心,非三心也.婴于灵公,尽复而不,
能立之政,所谓仅全,其四肢以,从其君也.
及庄公陈,武尚勇力,欲僻胜邪,婴不能禁,
故退野处.婴亦闻之,言不用者,不受其禄,
不治其事,不与其难,吾于庄公,其行之矣.
今君轻国,重乐薄于,民而厚养,藉敛过量,
使令过任,婴不能禁,庸知其能,全身事君!
《原文》
吴王问齐君僈暴吾子何容焉晏子对以岂能以道食人第十七
晏子使吴,吴王曰:“寡人得寄僻陋蛮夷之乡〔2〕,希见教君子之行〔3〕,请私而无为罪。”晏子蹴然辟位〔4〕。吴王曰:“吾闻齐君盖贼以僈〔5〕,野以暴,吾子容焉,何甚也?”晏子遵而对曰〔6〕:“臣闻之〔7〕,微事不通,粗事不能者,必劳〔8〕;大事不得,小事不为者,必贫;大者不能致人,小者不能至人之门者,必困。此臣之所以仕也〔9〕。如臣者〔10〕,岂能以道食人者哉!”晏子出,王笑曰:“嗟乎!今日吾讥晏子,訾犹裸而高橛者也〔11〕。”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景公问天下之所以存亡、鲁君问何事回曲之君三章或事异而辞同,或旨同而辞异,故着于此篇。”’◎则虞案:元刻本‘僈’作‘侵’。
〔2〕 则虞案:说苑奉使‘陋’作‘处’。
〔3〕 孙星衍云:‘“希”,说文作“稀”,此省文。’
〔4〕则虞案:说苑‘蹴’作‘憱’,‘辟’作‘避’,‘位’下有‘矣’字。
〔5〕 孙星衍云:‘当为“嫚”,说文、玉篇无“僈”字,类篇:“僈,谟官切,健也。”又:“蔓晏切,惰也。”’◎则虞案:说苑‘僈’作‘慢’。
〔6〕 孙星衍云:‘当为“遵循”,即“逡巡”。’◎则虞案:说苑正作‘逡巡’,指海本补‘循’字。
〔7〕 刘师培云:‘黄本“臣”作“吾”。’◎则虞案:凌本亦作‘吾’。
〔8〕 孙星衍云:‘“粗”一本作“麤”。’◎则虞案:说苑‘微’作‘精’。
〔9〕 则虞案:‘仕’作‘任’。
〔10〕则虞案:说苑‘臣’下无‘者’字。
〔11〕孙星衍云:‘一本作“犹裸而訾高橛者”(绎史所引)。’◎俞樾云:‘按“訾”乃“譬”字之误,“橛”乃“撅”字之误。“高”读为“咎”。以“高”为“咎”,犹以“咎”为“皋”,尚书皋陶谟释文曰:“皋,本作咎。”是其例也。墨子公孟篇:“是犹果谓撅者不恭也。”此即裸而咎撅之义。“裸”为裸体,“撅”者,揭衣也。礼记内则篇“不涉不撅”,郑注:“撅,揭衣也。”撅诚不恭,裸则更甚,故曰:“譬犹裸而咎撅者也。”’◎刘师培校补云:‘说苑作“犹裸而訾高橛者”,当据订。墨子公孟篇:“是犹谓撅者不恭也。”“果”、“裸”,“撅”、“橛”,并古通,与此句例正同。’
吴王问齐君僈暴吾子何容焉晏子对以岂能以道食人第十七
《原文》
司马子期问晏子曰〔2〕:“士亦有不干君,不恤民,徒居无为而取名者乎?”晏子对曰:“婴闻之,能足以赡上益民而不为者,谓之不仁。不仁而取名者,婴未得闻之也。”
【译文】
晏子说:"能力足以效力于君王并有益于民众,却不肯出来为社会做事的,可以称之为不仁。不仁的人而能成名,我晏婴从未听说过。"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叔向问徒处之义章旨同而有详略之异,故着于此篇。”’
〔2〕 孙星衍云:‘姓司马字子期。’◎苏时学云:‘司马子期,楚平王子公子结也。官司马,字子期。晏子尝使楚,故与问答。孙注以“司马”为姓,非是。’
高子问子事灵公庄公景公皆敬子晏子对以一心第十九
《原文》
高子问晏子曰:“子事灵公、庄公、景公,皆敬子〔2〕,三君之心一耶〔3〕?夫子之心三也〔4〕?”晏子对曰:“善哉!问事君,婴闻一心可以事百君,三心不可以事一君。故三君之心非一也,〔5〕而婴之心非三心也〔6〕。且婴之于灵公也,尽复而不能立之政,所谓仅全其四支以从其君者也。及庄公陈武夫,尚勇力,欲辟胜于邪〔7〕,而婴不能禁,故退而埜处〔8〕。婴闻之,言不用者,不受其禄,不治其事者,不与其难,吾于庄公行之矣。今之君,轻国而重乐,薄于民而厚于养,藉敛过量,使令过任,而婴不能禁,庸知其能全身以事君乎〔9〕!”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梁丘据问事三君不同心、孔子之齐不见晏子旨同而辞少异,故着于此篇。”’◎则虞案:治要此章属问下篇。吴刻‘灵公’作‘灵王’,此从元刻,下同。活字本‘公’字有修改痕迹,嘉靖本作‘公’,无剜改之痕,足见嘉靖本翻活字本,非翻元本也。
〔2〕 苏时学云:‘晏子时,景公尚存,安得死后之谥而称之,此着书者偶失检也。当如下文作“今君”为是。
〔3〕 苏舆云:‘治要作“三君一心耶”。’
〔4〕 苏舆云:‘治要作“耶”,“也”、“耶”同。’
〔5〕 王念孙云:‘按“非一也”本作“非一心也”,与“非三心也”对文,今本“一”下脱“心”字,治要有。’◎则虞案:指海本增‘心’字。
〔6〕 苏舆云:‘此下治要所无。’◎则虞案:景元钞本、嘉靖本作‘三心’,活字本‘心’误‘必’。
〔7〕 则虞案:活字本‘于’作‘干’。
〔8〕 孙星衍云:‘说文:“野,古文野。”“埜”,省字。’
〔9〕 黄以周云:‘元刻“庸”上有“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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