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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卷7外篇(上)诗解22有献书谮晏子退耕而国不治复召晏子23晏子使高纠治家三年而未尝弼过逐之题文诗:
为相景公,晏子论人,其见贤而,进之而不,
同君所欲;见不善则,废之亦不,辟君所爱;
行己无私,直言无讳.有纳书曰:废置不于,
君前谓专;出言不讳,君前谓易;专易行存,
则君臣之,道废矣吾,不知晏子,之为忠臣.
公以为然.晏子入朝,公色不说,晏子归备,
载使人辞,曰婴老悖,无能毋敢,服壮者事.
辞不为臣,退而穷处,东耕海滨,堂生藜藿,
外生荆棘.七年燕之,与鲁纷争,百姓惛乱,
而家无积.公自治国,权轻诸侯,身弱高国.
公恐复召,晏子而至,公一归以,七年之禄,
而家无藏,以赈百姓.及晏子立,诸侯忌威,
高氏国氏,亦服其政,燕鲁贡职,小国时朝.
晏子没而,后齐国衰.晏子昔使,高纠治家,
三年辞焉.傧者谏曰:高纠之事,夫子三年,
无以爵位,反而逐之,敢请其罪.晏子曰若,
方立人惟,圣人而已;如婴者也,仄陋之人;
若夫婴之,左右不举,吾过四维,将不正也.
今此子事,吾三年未,尝弼吾过.是以辞之.
《原文》
有献书谮晏子退耕而国不治复召晏子第二十二〔1〕
晏子相景公,其论人也,见贤而进之〔2〕,不同君所欲;见不善则废之,不辟君所爱〔3〕;行己而无私,直言而无讳。有纳书者曰〔4〕:“废置不周于君前,谓之专〔5〕;出言不讳于君前,谓之易〔6〕。专易之行存,则君臣之道废矣,吾不知晏子之为忠臣也〔7〕。”公以为然。晏子入朝,公色不说,故晏子归,备载〔8〕,使人辞曰:“婴故老悖无能,毋敢服壮者事。”辞而不为臣,退而穷处,东耕海滨〔9〕,堂下生藜藿〔10〕,门外生荆棘。七年,燕、鲁分争,百姓惛乱〔11〕,而家无积〔12〕。公自治国,权轻诸侯,身弱高、国。公恐,复召晏子。晏子至,公一归七年之禄,而家无藏。晏子立,诸侯忌其威〔13〕,高、国服其政,燕、鲁贡职,小国时朝。晏子没而后衰。
【译文】
晏婴是齐景公时期的宰相,在用人上,他发现贤能的就提拔,不以君王的好恶为标准;发现不好的就免职,也不管他们是不是君王的亲信;在言行上,他做事大公无私,说话坦率诚恳,毫无顾忌。
晏婴的做法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有人向齐景公提意见说:“任用人才不与君王的喜好相协调,叫做专权;说话在君王面前也不顾忌,叫做傲慢。晏婴既专权又傲慢,不遵守君臣之间的规矩,怎么能算得上忠臣呢?”齐景公心里很不舒服。
晏婴入朝,齐景公见了他脸色很不好看。了解情况后,晏婴回家将东西收拾好,装上车,向齐景公辞去了宰相的职务,带着一家老小来到东海附近一个偏僻的地方开荒种地,过起了隐居的生活。转眼七年过去了,他原来的家里长满了荒草,破败不堪。
晏婴走后,齐景公亲自管理国家。但是他治国无方,百姓生活困苦,其他诸侯国都非常轻视他,国内的大贵族国氏、高氏都不把他放在眼里,他的地位和权力岌岌可危。齐景公害怕了,无奈之下,又将晏婴召回了国都。
晏婴官复原职以后,齐景公将七年的俸禄如数发放给他,晏婴没有据为己有,而是赈济了灾民。其他诸侯国害怕晏婴的威严,都来向齐国朝贡和觐见,国氏、高氏也乖乖地服从君主。齐国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和安宁。可是晏婴死后,齐国就衰落了。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景公恶故人晏子退章旨同,叙事少异,故着于此篇。”’◎则虞案:治要引此章亦在杂下篇。
〔2〕 则虞案:治要‘而’作‘即’。
〔3〕 苏时学云:‘“辟”读如“避”,谓不避权贵也。’
〔4〕 苏时学云:‘言人恶晏子,因上书景公以毁之。’◎则虞案:御览八百二十二引作‘有纳书景公者’,当校补。
〔5〕 俞樾云:‘按“不周”当为“不由”,废置不由于君前,故为专也。疑古本假“() 〈木献〉”之“() ”为“由”,其形与古文“周”字作“(
) ”者相近,因误为“周”耳。’◎于鬯云:‘此“周”字当不误。俞荫甫太史平议谓“不周”当作“不由”,殆未必然。“周”盖读为“调”,“调”谐“周”声,例当通借。说文言部云:“调,和也。”周礼地官序“调人”郑注云:“调,犹和合也。”上文云:“晏子相景公,见贤而进之,不同君所欲;见不善则废之,不辟君所爱。”则其不调甚矣。故曰“废置不周于君前”者,废置不调于君前也。“废置不调于君前”者,谓其不和合于君也。谷梁成十七年传云:“公不周乎伐郑也。”楚辞离骚云:“虽不周于今之人兮。”彼“不周”亦并即“不调”,与此“不周”正同,故王逸章句及俞太史谷梁传平议皆训彼“周”为“合”(范宁集解训“周”为“信”,未是)。训“周”为“合”,亦读“周”为“调”矣。上章云“夫能自周于君者,才能皆非常也”,亦谓其能自调于君也。’
〔6〕 孙星衍云:‘此“〈亻易〉”字假音。’◎黄以周云:‘元刻脱“之”字。’◎则虞案:绵眇阁本、凌本有‘之’字。‘〈亻易〉’之本义为‘交’,‘〈亻易〉’当为‘〈易夂〉’之假音。‘〈易夂〉’,侮也。礼记乐记‘易慢之心入之矣’,亦‘〈易夂〉’之假借,谓慢也。
〔7〕 则虞案:御览引无‘为’字。
〔8〕 孙星衍云:‘“备”同“犕”,“犕载”言犕驾。’
〔9〕 则虞案:御览引‘海’上有‘于’字。
〔10〕苏舆云:‘当为“藋”,说见谏上篇。’
〔11〕刘师培云:‘黄本捝“乱”。’
〔12〕刘师培校补云:‘此四字当在“七年”下,“燕、鲁……”八字当在“身弱高、国”下。(下云“诸侯忌其威,高、国服其政,燕、鲁贡职”,正与此应。)’
〔13〕则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诸侯’互倒。
《原文》
晏子使高纠治家三年而未尝弼过逐之第二十三〔1〕
晏子使高纠治家,三年而辞焉〔2〕。傧者谏曰〔3〕:‘高纠之事夫子三年〔4〕,曾无以爵位而逐之,敢请其罪〔5〕。’晏子曰:‘若夫方立之人,维圣人而已〔6〕。如婴者,仄陋之人也〔7〕。若夫左婴右婴之人不举,四维将不正〔8〕。今此子事吾三年,未尝弼吾过也。吾是以辞之〔9〕。’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景公欲见高纠章旨同而辞少异,故着于此篇。”’
〔2〕 孙星衍云:‘“纠”今本作“糺”,即“纠”字坏也。说苑作“缭”,音之转。’◎刘师培补校云:‘书抄三十二引作“高僚仕于晏子三年,无故,晏子逐之”,与此异。’◎则虞案:说苑臣术正作‘仕于晏子,晏子逐之’。
〔3〕 则虞案:书钞‘傧者’作‘左右’,与说苑同。
〔4〕 则虞案:书钞作‘高僚事子三年’。
〔5〕 则虞案:说苑、书钞俱作‘其义可乎’。
〔6〕 则虞案:说苑、书钞无此二句。
〔7〕 孙星衍云:‘“仄”,俗本作“反”。’◎则虞案:说苑无‘如’字。元刻本、活字本皆作‘反’。
〔8〕 孙星衍云:‘说苑作“有四维之,然后能直”,今本“四”讹“曰”。说文:“维,车盖维也。”’◎黄以周云:‘元刻“四”作“曰”。’
〔9〕 则虞案:说苑‘过’下无‘也’字,‘辞之’作‘逐之也’。
【译文】
高缭为晏子治理家务,三年后晏子把高缭辞退了。随从的官员们向晏子提出劝阻,说:“高缭已跟你做了三年的工作,一直没有给他一个职位,而且还要辞退他,不合道义啊。”晏子说:“能做到居中而立,举措得当,做任何事情都不逾矩的人,只有圣人。 我是一个狭小鄙浅的人,通过各方支持来辅助才能稳固,才能立国。到现在为止,高缭在我身边工作三年,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纠正我办事失误的话,这就是我要把他辞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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