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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语文网 壹
1.1“主观量”是含有主观评价意义的量,与“客观量”相对立。例如,对于“干了几天了?”这一提问,可以有以下三种回
(1a)三天。
(1b)都三天了
(1C)才三天。
(1a)表达的是客观量,不含有说话人对于“三天”这个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意义。(1b)和(1c)表达的是主观量:(1b)表示说话人认为“三天”这个量相当大(主观大量),(1c)表示说话人认为“三天”这个量相当小(主观小量)。主观量中也包含有对量的客观叙述,所以主观量与客观量的区别仅在于是否同时含有对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意义。例如,对于(1a),只能从客观量上去反驳:
(2a)不到三天。/不只三天。
对于(1b)和(1c),不仅可以从客观量上去反驳,还可以从主观量上去反驳:
(2b)三天不算多。
(2c)三天不算少。
总之,上述几种量的对立关系如下所示:
┌客观量(不含主观评价)
└主观量(含主观评价)┌主观大量(评价为大)
└主观小量(评价为小)
1.2.对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例如:
(3a)他一百斤都挑得起。
(3b)他两百斤都挑不起。
作为客观量,一百斤小于两百斤。但在(3)里,“一百斤”是主观大量,“两百斤”是主观小量。对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涉及说话人,受话人、当事人(如(3)里的“他”)、事件以及语境等诸多困素。比方说,(3a)是为了证明当事人不是一个文弱书生,(3b)是为了证明当事人并非一位大力士,如此等等。
1.3主观量表达的是说话人对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但是,已经表达出来的量是不是主观量,是主观大量还是主观小量,就不再取决于说话人自已的判断了,而应能从言语的形式特征上寻找到客观依据。例如,(1a)的说话人也许在自已心里对“三天”这个量的大小有一主观评价,但他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暴露自已的情绪,而宁愿作冷静的、客观的叙述。既然如此,我们就只能说(1a)是客观量。另一方面,(1c)的说话人也许是用反语来表示不满,他内心认为干的时间太长。但从形式上判断,(1c)只能是主观小量。类似地,(3a)的说话人内心可以认为“一百斤”是个小的量,他说出(3a)的用意是讽刺那位自吹为大力士的“他”;但从形式上判断,(3a)只能是主观大量。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尽可以进一步讨论人物分析和反语之类的修辞问题。
1.4.以上我们只从意义方面对主观量这一概念作了初步的说明,意义离不开形式,如果不讲形式,那么对意义的说明也是相当粗糙的。例如,比较下列每组句子:
(1b)都三天了。
(4)都大学生了。
(1c)才三天。
(5)才开始呢。
(4)和(5)都不含数量词。尽管如此,我们仍能体会出其中所含的量的观念。比方说,“大学生”是关于知识水平和教养程度的量,说话人认为这个量相当大;“开始”是关于事件发展阶段的量,说话人认为这个量相当小。对这一类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也可以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例如:
(6)才大学生呢。
(7)都开始了。(1)
(6)里的“大学生”被评价为一个小的量,可以设想,说话人言外之意是希望当事人(比如是说话人自已)将来要读博士学位。(7)里的“开始”被评价为一个大的量,说话人显然认为某事(特定的)到达开始阶段时,其发展状况已相当可观。
那么,(4─7)所表达的是不是主观量呢?此时我们有两种选择:第一,扩大“量”,的概念,认为非数量词也可表示这种广义的“量”,第二,只认为含(或仅含,以下同)数量词的体词性短语可以表示“量”,这种“量”的概念是狭义的。选择前者,我们可以对某些词语(如副词“都”、“才”)的语义、语法作用做出较为概括的描写,但对“量”的定义比较困难,不够直观。选择后者,则利弊相反。考虑到本文是探讨性质的,我们宁愿牺牲一些概括性而换取一些直观性和明确性,因而规定主观量在形式上一定是含数量词的体词性短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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