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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言] 漫谈山东方言的亲属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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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满茶半 发表于 2007-3-21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新华网
山东方言属于北方话的冀鲁官话。作为齐鲁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山东方言的亲属称谓重秩序、重亲情、重礼仪、分亲疏、别内外,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特征。
重秩序:“有老有少才算一家人”
秩序,是政治统治和家政管理的根本。山东方言亲属称谓以父系称谓为中心,长幼有序,老少分明,具有严格的秩序性。
对长辈和对晚辈,突出辈份,老少分明。如,对长辈,称父亲为“爷”、“爹”、“爸”、 “达”,母亲为“娘”、“妈”,祖父为“爷爷”、祖母为“奶奶”,其上每长一辈,前加一“老”字以示区别:称曾祖父为“老爷爷”,曾祖母为“老奶奶”;高祖父为“老老爷爷”,高祖母为“老老奶奶”。对晚辈,称子为“儿”,女为“闺女”,子之子为“孙子”,子之女为“孙女”,其下每下一辈,加一“重”字以示区别:重孙子、重孙女;重重孙子、重孙女。
对同辈,非常注重排行,长幼有序。如,称祖父的兄弟姐妹为大爷爷、二爷爷、三爷爷、大姑奶奶、二姑奶奶、三姑奶奶;称父亲的兄弟姐妹为大爷、二大爷、三大爷、大姑、二姑、三姑;称自己的兄弟姐妹为大哥、二哥、三哥、大姐、二姐、三姐。他们的配偶,也按他们的排行称之为“大奶奶”、“大姑老爷”、“大娘”、“大姑夫”、“大嫂”、“大姐夫”。有的地方如胶东,次序更为齐整,称父亲为“大”、“爹”、“爸”,称伯父则为“大大”、“大爹”、“大爸”,叔父则为“二大”、“二爹”、“二爸”。有的家族三代四代之内的同代人,全按一个顺序排下来,显得人丁非常兴旺,势力非常庞大,家族统治非常严密。对于晚辈,最普通的现象是,在乳名和称呼中强调其次序性,如“老×”、“×份里”、“×儿”、“×闺女”。在处理家庭问题上,长者说了算,老大说了算,显示了称谓秩序性的权威。
宗亲、外亲各成体系。山东方言亲属称谓在体系上体现了讲秩序和讲人伦,它沿袭父系家族为中心的旧俗,以“尊”和“亲”为标准,形成了四大亲属称谓体系:一是父系亲属称谓,二是母系亲属称谓,三是夫系亲属称谓,四是妻系亲属称谓。这就囊括了一个人血缘的、婚姻的所包含的一切该尊的和该亲的对象。同时,每个体系各自独立,各成系统,互不交叉、包含,秩序性很强。
重亲情:“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
山东方言亲属称谓的重亲情特征,表现在对非血缘关系的亲属的面称上。
对姻亲,当面称呼要用血缘关系的称谓称呼。对于妻子来说,称呼丈夫的一切亲人,一律随丈夫,也就是说,如同称呼自己的亲人一样。如,称公公为“爹”、“爷”、“达”、“爸”,婆母为“娘”、“妈”,大伯为“哥”,小叔为“兄弟”、“弟弟”。对于丈夫来说,称呼妻子的亲人也一律随妻子,如,称岳父为“爹”、“爷”、“达”、“爸”,岳母为“娘”、“妈”,大舅为“哥”,小舅为“兄弟”、“弟弟”。对于大伯、大姑来说,称呼弟弟的妻子也一律像称呼自己的亲妹妹那样,称为“二妹妹”、“三妹妹”。对于姐妹的丈夫来说,称呼大舅、二舅之子女,也一律像称呼自己兄弟姐妹的子女那样,称为“侄子”、“侄女儿“。
对于干亲,当面称呼完全同嫡亲,而不像其他地方有“妈”、“娘”的区别,或“大”、“干大”的区别。
对于族亲,称呼同辈的妻子和同辈的丈夫一律同嫡亲兄弟姐妹。如,称同辈人的妻子,年龄比自己大的,一律叫“嫂子”、“大嫂”、“二嫂”;年龄比自己小的,一律叫“妹妹”、“大“大妹妹”、“二妹妹”。称呼同辈人的丈夫,年龄比自己大的,一律叫“姐夫”、“大姐夫”、“二姐夫”;年龄比自己小的,一律叫“妹夫”、“大妹夫”、“二妹夫”。
此外,称呼同辈人的母系亲属也一律同称呼自己的母系亲属称谓,如“姥爷”、“姥娘”、“大舅”、“二姨”;自己的配偶称呼这些人时,也这样称呼。
对于庄亲,即同村异姓的人,之间的称谓也用亲属称谓词去称呼,突出乡亲的亲情。
对陌路人,也根据其年龄、性别特征,称之为“大爷”、“大娘”、“大哥”、“大嫂”、“大兄弟”、“大妹妹”,只不过一律用“大”而不用“二”、“三”、“四”之类的排序词罢了。
但在鲁西南地区,除亲属称谓外,忌称“大哥”,见面应叫“二哥”,“二哥”是尊称。据说,起因于武大郎与武松的传说故事。武大郎是个三寸丁,妻子与人通奸,是个“乌龟”、“绿帽子”;而武松武老二,英雄豪气了得,成为山东大汉的典范。而在鲁东南地区,见面须称“三哥”,俗以为“大哥王八二哥龟,就数三哥是好人”。
分亲疏:“亲就是亲,不叫也亲;不亲就是不亲,叫也不亲”
在面称里,山东方言靠称谓词前加“表”字来区分亲与疏,即俗谚所谓“一表三不亲”。这种情况,主要是对同辈的妻系、母系亲属而言。如,称同辈的岳父为“表大爷”、“表叔”,岳母为“表大娘”、“表婶子”,舅哥舅弟为“表哥”、“表弟”。对姨、姑丈夫的亲属,也冠以“表”字,如,称姨、姑之子女为“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其公、婆为“表爷爷”、“表奶奶”。婚姻双方的父母,即“亲家”,相互称谓也用“表”:“表哥”、“表嫂”、“表弟”、“表妹”。
在背称上,山东方言专有一套区分亲疏的称谓词。
一是对夫系和妻系的粗俗称谓。如,称夫之父为“公公”,母为“婆婆”,祖父为“老公公”,祖母为“老婆婆”,哥为“大伯子”,嫂为“大伯嫂子”,弟为“小叔子”,弟媳为“兄弟媳妇子”,姐为“大姑子”,妹为“小姑子”;有时为了稍微表示礼貌,冲淡不敬色彩,在其后再缀上嫡亲称谓词,如“公公爷”、“婆婆娘”、“大伯子哥”、“大姑子姐”。
对妻系亲属背称更粗俗。如称岳父为“丈人”,岳母为“丈母娘”,妻子的哥为“大舅子”,弟为“小舅子”,姐为“大姨子”,妹为“小姨子”;也可后缀嫡亲称谓词,如“丈人爷”、“大舅子哥”、“大姨子姐”。而称呼妻之姐妹的丈夫,则用“连襟”、“割不断”,“一肩挑”、“两乔”谑称。
二是有一种说法,叫“灭亲不灭祖”,可以六亲不认,但不能不认宗族。这说明,齐鲁文化“亲疏”的区分标准是血缘,姻亲是第二位的。
在宗亲称谓中,山东方言按亲疏远近的不同,也区分为不同的亲疏层次。由亲到疏的排列次序为:亲兄弟姐妹、亲爷亲娘、亲爷爷奶奶、亲大爷叔姑――亲叔伯兄弟姐妹(同一祖父)、亲叔伯大爷叔姑(与父亲同一祖父)、亲叔伯爷爷(与爷爷同一祖父。这就是五代宗亲,俗谓“五服”)――一个林地里的(林地,即墓地,“五服之外的,亲疏关系以林地来确定)――一个老林地的――一个支股的(即宗族有同一历史来源的)――一个姓的。
以上这些宗亲范围除去“一个姓的”,都要在族谱中出现。表现在称谓语中,在叙称时往往加以强调,前加“亲”、“亲叔伯”、“叔伯”、“五服”、“一个林地”等词语。如“亲娘”、“亲大爷”、“叔伯哥”、“一个支股的姐”。
对于远亲,即亲戚的亲戚,或祖先的亲戚,山东人称之为“瓜拉秧亲”、“拐弯子亲”、“老亲”,以为“方瓜秧爬了葱地里,胡弄胡曲”,一般不再深交,所以在称谓时也用前加成分强调出来。如“姥娘门上的”、“岳父门上的”、“老亲戚”、“庄亲”。
山东方言以对嫡亲特有的直称表达亲情,以示远近。对嫡系亲属,长辈可以直呼儿孙辈的“小名儿”(即乳名),儿女有的已到半百年龄,父母仍以乳名面称。乳名是长辈称呼儿孙辈的专利,其他人不得面称,直接面称具有詈言性质。对于嫡亲兄弟姐妹来讲,哥、姐也可直接称呼弟、妹乳名,但仅限于弟、妹儿童时期。面称儿孙辈的已婚者,还可以排行称呼,如“二份里”、“三份里”;称呼其配偶,则为“二份里的”、“三份里家”。同辈哥、姐也可以排行称呼已婚弟妹,但用语不同,以“第二的”、“第三的”或“老二家”、“老三家”称之。在鲁西南广大地区,因用“老二”、“第二的”婉指男性生殖器,故除非亲生父母和同胞兄长,不得面称他人为“老二”、“第二的”。
山东方言中还有一些特定的拉开亲情距离的称呼方式。在嫡亲中,长辈的名字属于家讳,不得直称;但是,对于三代以外的宗亲、庄亲,则可以用亲属称谓前加上被称呼的人的名字的形式称呼,如“庆堂叔”、“正法大爷爷”、“光同姑奶奶”。
别内外:“外甥是姥娘家的狗,吃饱了就走”
家庭是以男性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姻亲则为外亲。“外甥外向”、“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意为不亲。这种内外之别,表现在称谓中,有以下几个特点:
对外亲称谓体系作简单化处理。对母系亲属称谓体系,不再区分母亲的兄弟及其配偶的长幼,一律用“舅”、“妗子”相称,而不是长于母亲者一种称呼,幼于母亲者一种称呼;对父母的姐妹及其配偶也不再区分长幼,一律用“姑”、“姑夫”、“姨”、“姨夫”相称。最为突出的是对姐妹、女儿、孙女的后代子孙,不加细致区分,不分男女,不分女儿之子孙和姐妹之子孙,一律用“外甥”称之,“外”者,与“内”之子孙相对也,以示有别。 面称姻亲特别讲礼仪,称女婿为“客”、“贵客”,甚至乱了辈份,称之为“姑爷”;而背称则称妻系亲属为“丈人”、“舅子”、“姨子”,非常鄙俚,具有詈言性质。
用独特的形式称呼已嫁的女儿、姐妹,即以她们所嫁丈夫的姓,或者所嫁村庄的名称呼她们。如果女儿姓黄,便称女儿为“老黄家”;如果女儿嫁到刘庄,便称女儿为“刘庄”。
重礼仪:“礼多人不怪”
尊称,俚称分明。面称用尊称,叙称可用尊称,也可用俚称,这是礼仪规范的要求。
他称、直称讲究。所谓他称,即降一辈称呼对方,站在下一辈人的角度上称呼,这是山东方言的“尊敬体”。使用尊敬体要注意在称谓词前中“您”或“他”,以示区别。如,称呼父母为“您爷爷”、“您奶奶”,称呼哥嫂为“他大爷”、“他大娘”。
对晚辈的他称非常简单,称所有的子、侄、孙辈男性为“他哥”,其配偶为“他嫂子”,女性为“您姐”,其配偶为“您姐夫”。而不以弟、弟媳、妹、妹夫称之。这种他称也可前加晚辈子女的乳名,如称妻子为“燕燕他妈”,丈夫为“妮她爷”,婆母为“来福他奶奶”;也可前加“孩儿”,如“孩儿他娘”、“孩儿他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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