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兰州日报 “症”、“征”是医学中常用的两个同音字,分别和其他字组成症状、体征、综合征等特定词,这两个字不能互换使用。生活中,常有人将“综合征”误写为“综合症”,所以,要求规范使用这两个字并不是吹毛求疵,相反很有必要。
“症”,《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疾病。症状,是有机体因发生疾病而表现出来的异常状态,如咳嗽、盗汗、下午发烧等是人的肺结核病的症状。也就是说,“症(症状)”,是患者本人的异常感觉,如头晕、目眩、气喘、咳嗽等。“征(体征)”,是医生在诊察患者时发现的迹象、现象(异常变化),如脉象变化,有结脉、代脉等。“综合征”是因某些有病的器官相互关联的变化而同时出现的一系列症状,也叫症候群。
症状、体征等虽然词义不同,但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广义的症状可以包括体征,医生在记录病人症状时往往把舌、脉等部位的反应写上,如风寒病人的症状中所表现的脉浮就是体征。
在医学上,“症”与“综合征”是意义不同的两个词。“症”是指症状,如多动症、自闭症、头痛症等。“综合征”是指“多种症状的体征”。如假日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等。如艾滋病不是一种单一的症状,而是缺乏免疫能力之后同时出现的一系列症状的总称,所以又叫“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一般来说,染色体病都是较严重的遗传性疾病,都表现出多种症状的体征,通常都被称为“综合征”。
“症”、“征”是两个不同的字,有着不同的意义。不能混为一谈,要防止误用,只要用心,这两个字还是很容易区分的。
作者: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