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 文徵明,初名壁,字征明,后以字行,更字征仲,号衡山。曾祖惠,始居苏州。祖洪,易州涞水教谕。父林,官至温州知府。母祁守端,兄奎,弟室。文壁23岁弘治五年壬子(1492年)娶昆山吴愈第三女。 册一 册一 册二 册二 册三 册三 《文徵明致吴愈尺牍十通》,又称《致吴参政十札册》。此十通尺牍均系文征明写给其外舅父吴愈的函札,为文征明35岁至55岁间书写。 册四 册四 外舅者,岳丈大人也。书法人之所以喜欢书家信札,一方面,信札是个人私物,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情性、品德;另一方面,信札乃日常随手所书,不为技法所囿,真可谓“情之所至、笔之所到”,更能体现一位书家的艺术水准。 册五 册五 册六 册六 观文徵明此笺,俊逸流美、秀色可餐,但因为日常随手所书,故其中多处夹杂着行草书,读来更觉随性活泼真实。无意于法,而无不尊法,技法至此境界已为书家之本能,于是下笔时全不需考虑技法之事,这才见得艺术。 册七 册七 册八 册八 册九 册九 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