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建設『藏月詩社』的草案
試行條例如下:
一、 詩社成員必須是『楚江藏月』群員。【歡迎華韻的朋友也能參加】
二、 每期詩社評講完成,即開社,由新產生的社主擬定作業一份,需在星期一中午12點前將作題目以新帖的形式發布到群空間中『藏月詩社』板塊【帖子標題為『藏月詩社第x期題目』】,詩社群員以回帖形式進行交作業(作業統一交在後面,不另外發帖,以便於查閱)。
三、 每周周末(星期六、日)進行作業集中評講活動,具體時間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安排。
四、 當期社主有主持周末作品評講活動的義務,並負責在活動期間對每份作品進行最後合分,負責在活動結束時公布前三名作者,第一名者即為下期詩社社主,並在公告欄內進行公示。
五、 詩社定常任評委數名,可自行申請,由*抉擇。另設滾動評委2名,由社員輪流擔任,每期詩社選任正式記分評委3名,具體由該期社主安排(社主主持評論活動,一般也擔任本期計分評委)。
六、 詩社評講採用計分原則,即三位評委,10分為滿分進行分別評分,然後進行合分,以合分的高低作為最終成績,原則上,該期社主需要交作業,並且首先評講社主作業,社主提交的作業原則上不參加下期詩社社主的評選,以保證活動的公平性。參與計分的評委所交的作業,評分採用迴避制原則,有社主另外指派一名在線常任評委進行評講。
七、第一期詩社在11月7號開社,社主待定。
八、 本草案即日起生效試行,試行時間為兩周。期間,任何人都可以對本草案提出建議,我們經過全體討論後通過。
藏月詩社管理處
2010.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