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鄭州日報
【說文解字】是我國語言學史上一部很重要的文字學著作,也是一部很重要的字典。那麼,它為什麼不叫字典而取名【說文解字】,要將『文字』拆開來說呢?
原來,古代的文和字是有區別的:獨體的不可分析的象形字,指事字叫做『文』;合體的可以分析的形聲字、會意字叫做『字』。
【說文解字・敘】說:『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多浸多也。』意思是,倉頡在開始創造文字時,大都是依照事物的形象畫出它們的圖形,所以叫做『文』。
後來,形旁聲旁互相結合,出現的形聲字、會意字就叫做『字』。『文』是事物的本象,『字』是由『文』孳生出來而逐漸增多的。換句話說,依類象形,即獨體,即『文』,形聲相益,即合體,即『字』。這就是這部字典所以題名【說文解字】的緣由。
『文字』連用始見於秦始皇琅砑台刻石:『器械一量,同書文字。』遂成為一切書寫符號的通稱。也指連綴而成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