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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鄭州日報 『株連』,又名『株蔓』,是族誅連坐的簡稱。它的含義指一人犯罪,使許多人同受懲罰。族誅連坐始於我國奴隸社會。據【尚書】記載,遠在奴隸時代,就有『罪及妻孥』、『罪人以族』的刑罰。自秦漢迄明清,封建法文明文規定,凡『謀反』、『謀大逆』均連及親族,通常是滅三族,也有滅五族、七族、九族的。除『謀反』、『謀大逆』以外,一般的犯罪,也同樣牽連家族。如西漢規定,犯盜竊罪的,一門連坐;殺死多人的,以其父母、祖父母和妻子相抵。在封建社會裡,株連的範圍不只局限於親族,還往往刑及師友門生、街坊鄰里,即所謂『滅十族』和『什伍連坐』。
作者:陳永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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