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446|回覆: 0

[制度研究] 秦朝的言諫制度

[複製鏈接]
家鄰 發表於 2006-12-27 10: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網絡
秦朝的言諫監督制度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設置諫官,二是建立議事制度。秦時的諫官有諫議大夫、給事中。『秦置諫議大夫,掌議論,無常員,多至數十人,屬郎中令。』(【通典・職官三】卷二十一)並在近臣侍官中,設置給事中,屬加官,由大夫、博士、議郎兼領,無定員。給事中的職責,『掌顧問應付』,『曰上朝謁,平尚事奏事,分為左右曹,以有事殿中,故日給事中』(【通典・職官三】卷二十一))。

    秦設有議事制度,凡遇有軍國要務,如立君、分封、宗廟、戍邊等,設朝議,召集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諸臣議政。秦始皇初定天下,有兩件大事交朝議會議定,一是議『帝號』,二是廢分封,置郡縣。當時大多數朝臣議贊分封氍諸侯,獨李斯一人反對。最後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意見,『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