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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試論宋朝的『祖宗之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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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月 發表於 2011-12-2 11: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三、『矯失以為得,則必喪其得』

    ――『祖宗之法』的內在矛盾與北宋後期的政治

    (一)

  宋代強調延續性的『祖宗之法』,使人容易理解為『前朝之法,後朝之規』;而事實上,卻並不如此簡單。特別是政策法令層面的內容,各個階段中變更不已,因時因事的局部調整,屢見不鮮。希望通盤恪守,在實踐中是不可能的。僅以役法為例,太祖太宗朝的作法絕非一概被沿用――有差役,有募役,有熙寧之令,有元v之規,前詔後敕彼此牴牾,聲稱要效行祖宗法度的臣僚們,其實是在各取所需。
  宋代的『祖宗之法』,既蘊含着防範弊政的根本性原則,又包括着時效性較強的政策法令,甚至囊括了不同方面不同層次的具體規章。這樣一組集合體,內容互有關聯而性質、適用範圍各不相同,無疑難以作為一個整體,適應變化中的政治、經濟、社會形勢而恆定地發揮其主導作用。
  朱熹在總結本朝政治教訓時曾經說:『本朝祖宗積累之深,故無意外倉促之變。惟無意外之變,所以都不為意外之防。』 [84]
  宋代設范立制的目標在於防範意外倉促之變,因此而塑就了維繫綿密的精細制度。不幸在矯枉的同時卻又過正,結果適得其反。就內外格局而言,一方面是強幹弱枝,一方面又是守內虛外:
  本朝鑒五代藩鎮之弊,遂盡奪藩鎮之權。兵也收了,財也收了,賞罰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禍,虜騎所過,莫不潰散。 [85]
  『無意外倉促之變』則已,遇變即應付無着,正所謂『矯失以為得,則必喪其得。』 [86]
  內政方面的措置亦是如此。作為宋廷處理朝政的核心綱領,『祖宗之法』曾經被崇奉為天經地義;而其內容界定模糊,不同層次的施為混作一體,解釋日趨僵滯且流於表面化,從而很容易喪失其可能具有的活力,而淪為政治鬥爭中黨同伐異的工具。
  即如朋黨問題,北宋統治者對於臣僚糾結朋黨的戒惕,恰恰促使了朋黨之議的勃興。作為政治利益群體,『朋黨』範疇之不確切,使其難於查實而易於被利用;同時容易激發情緒衝動,調動群體間的敵對意識,導致酷烈的派系政爭。
  在宋代,處於社會地位流動、政治風雲變幻的大環境中,士人們憑藉多層面的關係聯結為群體、劃分為派系,相當自覺地構築着交錯蔓衍的關係網絡。無形的社會關係滲透於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直接或間接地形成一種不容忽視的社會力量,影響着諸多事物的運行過程。宋代許多重大的歷史事件、事件中風雲人物的縱橫捭闔,都潛藏着群體利害關係的作用力。無休止的黨爭既與這種群體利害密切相關,同時,亦與北宋帝王為使臣下『各不敢為非』而鼓勵『異論相攪』的『祖宗家法』有直接關係。
  熙豐變法之後,從元v『更化』到紹聖『紹述』,再到『建中靖國』,二三十年間政治風雲變幻翻覆。這一期間,所謂『正人端士』立於朝者不少,而卻未能抓住歷史曾經賦予的整奮時機。他們中的許多人雖欲更新政治卻又熱衷於各立門戶,致力於製造清一色的政治局面。『君子、小人不參用』的聲浪,北宋中期以後日益高漲。這種以政治『立場』觀取代理性是非觀,以『立場』劃限定界、甚至解釋一切的思維態勢,使不同的派別乃至個人一概攪入政治旋渦之中,終至使『立場』等同於、淪落為『好惡』二字,從而再無真正的立場與獨立性可言。
  北宋後期,從朋黨之防到黨籍之禁,逐步升級,愈演愈烈。當時所謂的『朋黨』,經常犬牙交錯,並不是畛域嚴格的團體,而是適應政治鬥爭需要產生、人為推定的『派別』。這只要看看崇寧以來的『元v黨籍』,就完全清楚了。
  長期以來,宋王朝有意識地強調禮義道德規範,作為政治法制的補充;而且不惜以功利化的手段予以獎懲、刺激。而在詮釋之際,統治集團往往自主觀的善惡、義利角度出發,甚至與現實政治直接聯繫,為『道德』『奸邪』、『君子』『小人』列隊劃線。終極目標與應用手段、評價標準之間出現了深刻的矛盾。在這種背景之下,一方面,手段的膨脹,使其極易與目的發生錯位,『道德』與『刺激』不期然而然地結緣,甚至成為尋求獎賞的工具,所謂『君子』為追求褒揚升遷而力圖彰顯其立場與『德行』;另一方面,在政治氛圍緊張非常的情勢下,即使是正常認識差異、學術文化問題亦可能被人為政治化、道德化。對於『一道德、同風俗』的片面追求,不合理地將道德標準過度拔高、涵蓋一切,結果恰會導致道德實踐的虛偽,真所謂『尊之適所以卑之』。在當時,士大夫個人的道德失落經常受到鄙夷;而政治鬥爭中集體性的道德失落,卻往往隱蔽在道德標準絕對化的高揚旗幟之下。
  宋徽宗在位期間,儘管一仍前期諸帝說法,自稱『永惟繼志之重,深念守文之艱』 [87],但他與所倚重的蔡京等人恰恰拋棄了祖宗一貫注重的謹慎持重政風。持續數年的大規模政治整肅,已經全無是非可言。它將政治上的對立關係推向極端,使北宋賴以立國之『元氣』大傷。無休止的黨派紛爭,使得士人間正常平和的人際關係驟然緊張,破壞了以往派系間的大致平衡;而這種制衡關係,本是趙宋的祖宗之法所着意維持的。所謂的『新法』繼承人,不僅毀掉了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新法,毀掉了不止一代精英人物,也毀掉了趙宋王朝百餘年間養育起來的士大夫政治傳統,最終毀掉了以溫厚寬仁『召和氣』自詡的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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