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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人民網 本文摘自【十年砍柴:晚明70年】,十年砍柴著,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廷杖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創立的不人道、嚴酷的刑罰之一,主要用來對付不聽話的官員。大庭廣眾之下,讓校尉用棍子打屁股,這不僅是對肉體的傷害,也是對人格的侮辱。
但事物總在不斷地變化,因為觸怒聖顏而被廷杖的多是耿直之士,往往獲得輿論的同情,有辱斯文的廷杖便演變成一種榮譽性標誌。黃仁宇評價道:『有的人卻正好把這危險看成表現自己剛毅正直的大好機會,即使因此而犧牲,也可以博得捨生取義的美名而流芳百世。』正德朝的王陽明說得很明白:『為名與為利,雖清濁不同,然其利心歸一。』
廷杖通常由司禮監太監監督,行刑人和監督太監心有默契,看監督者站立姿勢決定下手的輕重。若監督太監靴尖朝外成八字型,就下手較輕,高高揚起,輕輕地拍一拍;若朝內成八字型,則下手較重,往死里打。
這番首輔很生氣,後果很嚴重,當然要往死里打。掌管禮儀大事的禮部尚書馬自強(字體健,陝西同州人)、翰林院的長官王錫爵(字元馭,蘇州太倉人)兩大重量級人物前來求情都沒有用,連張居正兒子張嗣修的同年好友沈懋學(字君典,寧國府宣城人)拜託嗣修向父親求情,也被拒絕。這沈懋學和張家的關係不一般,張嗣修中進士前,張居正物色天下的才子陪自己兒子讀書,相互促進。沈欣然答應,後來中了狀元,另一位大才子、【牡丹亭】的作者湯顯祖(字若士,江西臨川人)拒絕了,直到張居正死後才考取進士。
吳、趙兩人被打六十棍後,發回原籍為民。打完後,吳中行口鼻流血,奄奄一息。中書舍人秦柱(字汝立,常州府無錫人)很仗義,帶着醫官趕來治理才救了一命。這要擔很大的風險,親朋好友前來探視受傷的吳中行,看管的士兵都要詢問記錄,朝廷要了解哪些人在同情他。趙用賢是個大胖子,廷杖時,一片片手掌大的肉脫落,他老婆乾脆將脫落的肉醃製起來收藏,留給子孫做傳家寶。現在想來這種方式真有些恐怖。
艾穆、沈思孝罵張居正更厲害,因此他倆的刑罰更重。兩人被杖八十,三天後才甦醒,然後被發配到邊疆充軍。
被杖的四人一下子成為天下士大夫仰慕的楷模,當時皇帝經筵的講官許國(字維楨,徽州歙縣人)送給吳中行一隻玉杯,上刻詩曰:『斑斑者何?卞生淚。英英者何?蘭生氣。追之琢之,永成器。』送給趙用賢犀角杯一隻,上刻詩曰:『文羊一角,其理沉黝。不惜剖心,寧辭碎首。黃流在中,為君子壽。』對二人做出高度的評價和美好的祝福。可世事難料,張居正死後,吳、趙二人重新回朝廷做官,許國已做到內閣中僅次於首輔的二把手,和吳、趙成為政治上的對手,許國譴責二人,『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真乃此一時,彼一時也。
今天看來,張居正這種危機處理方式霸道殘酷,但在當時他能找到更好的辦法麼?不像一個民主社會裡,可以到議會替自己辯護,又沒有一個中立的仲裁機構。當時只可能一方不惜自己的生命博取輿論,另一方利用國家權利進行懲罰。上疏彈劾張居正不丁憂,既不是個純粹的道德問題,也不是個純粹的法理問題,而是各種因素攪和在一起的政治問題,對萬曆帝和張居正而言,不快刀斬亂麻將攪得沒完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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