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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殘酷的人殉制度:明太祖恢復活人殉葬的歷史惡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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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 發表於 2010-1-29 10: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網論壇
郭愛的『絕命書』當時影響很大,繼大位的明英宗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他看到那麼多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死去,於心不忍,臨死時留有遺詔,囑廢掉此惡俗,『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後世勿復為』。
    朱祁鎮當皇帝時曾被瓦剌俘獲,此成為中國古代帝王史中的一大恥辱,但因為罷殉葬一事,使他有了一個良好的歷史形象,歷史對他這一舉動評價甚高,【明史・英宗後紀】給他的蓋棺定論是:『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
    明朝史學家當時即盛讚此舉,時人王世貞在【奔州山人別集】中稱:『此誠千古帝王之盛節。』
    出於同情,朱祁鎮還對為朱瞻基殉葬的宮人進行了表彰,理由是,『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
    值得注意的是,除由已死老皇帝遺詔中指明要求殉葬的對象外,其他殉葬者一般都由嗣位皇帝圈定。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是繼任者,郭愛當時早早地被結束了生命,『兇手』應該是朱祁鎮。朱祁鎮大概也是迫不得已之舉吧。
    朱祁鎮廢除了帝王死後活人生殉制,但這一制度實際上到清朝也沒有真正絕跡。
    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發生在清太祖努爾哈赤身上。努爾哈赤有一個比他小31歲的寵妃烏喇那拉・阿巴亥,她生於萬曆十八年(公元1590年),父親滿泰是海西烏喇部的首領。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時才12歲,而努爾哈赤是43歲。
    老夫少妻,年輕漂亮,又富機智的阿巴亥,很快受到了努爾哈赤的青睞和寵愛,兩年後就被立為大妃(相當於皇后)。阿巴亥先後為努爾哈赤生了三個兒子,即皇十二子阿濟格、皇十四子多爾袞、皇十五子多鐸。
    天命十一年 (公元1626年),68歲的努爾哈赤病死,考慮到多爾袞、多鐸與年輕的母后對汗位可能存在的威脅,他令阿巴亥殉葬,『俟吾終,必令殉之』。以皇太極為首的諸王,為了打壓多爾袞一派,就此將阿巴亥弄死。
    阿巴亥為了保全幾個兒子,盛裝自盡,年僅37歲。實際上,除了阿巴亥以外,努爾哈赤生前的四位宮女也一塊殉葬了。
    據傳,在清聖祖玄燁之前的清世祖福臨、清太宗皇太極,與努爾哈赤一樣,死後都有活人殉葬。一直到康熙年間,時御史朱斐上書:
    屠殘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
    玄燁於是於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下旨,禁止奴僕隨主殉葬。
    從此,帝王死後的殉葬制才算真正退出中國歷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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