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中華文史網 吳黃武八年、黃龍元年、魏太和三年、蜀建興七年(229年)己酉歲
四月,因夏口、武昌並言黃龍見,孫權遂正式稱帝,改元黃龍。追贈父堅為武烈皇帝,兄策為長沙桓王,並大封功臣。
同月,步騭拜驃騎將軍,領冀州牧,仍屯長沙漚口,求召募諸郡以增兵,孫權不許。
同月,潘F拜少府,進封劉陽侯。
六月,蜀遣使賀吳,吳、蜀盟,約中分天下。
九月,孫權遷都建業,留太子登及尚書、九官於武昌,令上大將軍陸遜輔太子,並掌荊州及豫章、鄱陽、廬陵三郡事。
是年,步騭都督西陵,代陸遜撫二境,頃以冀州在蜀分,解騭冀州牧職,驃騎將軍、都督等如故。
備註:孫權不許步騭增兵,據載是聽取了潘F的意見。【吳書•潘F傳】注引【吳書】曰:『驃騎將軍步騭屯漚口,求召募諸郡以增兵。權以問F,F曰:「豪將在民間,耗亂為害,加騭有名勢,在所所媚,不可聽也。」權從之。』當時長沙兵吏『叛走』嚴重。黎石生曾對吳簡中吏的『叛走』進行過探討,見【長沙市走馬樓出土『叛走』簡探討】,【考古】2003年第5期,86~91頁。吳簡關於兵的『叛走』及增補新兵,亦有一些記載。如『⒉古馴』(簡5656)、『其c六斛九斗吏何逸還鄱陽新兵湯羽等妻子還所貸黃龍元ΚΚ』(簡1735),與步騭要求『增兵』正可印證。劉陽即瀏陽,為長沙郡屬縣,竹簡頗多記載,如:『剛佐劉陽區文年卅見』(簡5977)、『入劉陽縣還價人李綬米卅四斛』(簡6718)、『r佐劉陽丁光年c三見』(簡6759)。等等。據【大清一統志】卷二七六長沙府古蹟類瀏陽故城條:瀏陽為孫吳析臨湘縣北境置,屬長沙郡,因縣南瀏陽水為名。故城在今湖南瀏陽縣東。潘F進封劉陽侯,至少傳二世:潘F赤烏二年(239年)卒,子翥嗣爵;翥官至騎都尉,早卒。翥有弟z,尚孫權姊陳氏女,調湘鄉令,官至尚書僕射,不知是否嗣爵。吳增僅、楊守敬【三國郡縣表附考證】註明劉陽為侯國直至吳亡,則似乎認為潘z亦曾嗣爵。嘉禾四年(235年)田家a中有『己酉丘復民』的資料,竹簡也有『己酉丘』的記載,可能與潘F的劉陽封邑有關。參閱:高敏【嘉禾中的『士』和『復民』質疑】,【文物】2000年第10期,79~84頁;王素【〖嘉禾吏民田家a〗所見『己酉丘復民』性質新探】,長沙三國吳簡暨百年來簡帛發現與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01年8月16~19日。
吳黃龍三年、魏太和五年、蜀建興九年(231年)辛亥歲
正月,孫權以南土清定,召鎮南將軍呂岱由交州還屯長沙漚口。
二月,武陵五溪蠻夷起事,孫權假太常潘F節,使與鎮南將軍呂岱率朱績、呂據等在長沙西北紮營,督軍五萬人討五溪蠻夷。
十二月,因會稽南始平言嘉禾生,孫權遂改明年為嘉禾。
備註:【通鑑】卷七一系五溪蠻夷起事與呂岱還屯長沙漚口於魏明帝太和四年,亦即吳黃龍二年(230年),原文為:『武陵五溪蠻夷叛吳,吳主以南土清定,召交州剌史呂岱還屯長沙漚口。』但據【吳書•呂岱傳】:『黃龍三年,以南土清定,召岱還屯長沙漚口。會武陵蠻夷蠢動,岱與太常潘F共討定之。』又【吳書•吳主傳】黃龍三年(231年)二月條:『遣太常潘F率眾五萬討武陵蠻夷。』實際均為黃龍三年事,【通鑑】誤置。因系呂岱還屯長沙漚口於是年正月。又,潘F等在長沙西北紮營,系據【太平御覽】卷四九地部五溪山條引【長沙圖經】云:『五溪山在縣西北五十八里,{二里,北入朗州界。吳黃龍三年,潘F將軍五萬討武陵五溪蠻,在此山立營,截住徒黨,因以為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