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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下五千年 明清江西商人在經商活動中,逐步建立了一套旨在促成商務與倫理相結合、商業與傳統道德及江西區域文化相契合的商業倫理體系,其內容主要包括據義求利的財富倫理、崇儉黜奢的消費倫理、以和為貴的和合倫理、誠信經商的經營倫理、崇奉許遜的信仰倫理。使得明清江西商人成為當時著名的地方商幫之一,與徽商、晉商、隴西商等商幫一道,逐鹿於我國商界,活躍於大江南北,這不能不說是明清江西商人商業倫理作用下的奇蹟。同時,也為後人提供了某些值得借鑑和汲取的歷史價值。
一、明清江西商人商業倫理精神價值的考量
當前,我國要想順利發展市場經濟,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占據優勢,除了要勇於學習世界各國的優秀文化和先進的管理,更要善於利用我國的傳統倫理文化。在考察明清江西商人商業倫理精神價值時,人們不僅要看到明清江西商人商業倫理精神與現代市場經濟相合之處,也要看到其與現代市場經濟相異的一面。
(一)明清江西商人倫理精神與市場經濟的相合
明清江西商人的商業倫理的一些規範和精神,與現代市場經濟是相合的,經過改造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融入現代市場經濟之中,並成為一種現實的力量,能對經濟發展發生作用。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明清江西商人的財富倫理中,就很注意引導人們在商業活動中正確求利,謀利而不失義。這種觀念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大體上是一致的,因為『任何時候,「義」和「利」作為個人生存、國家興盛、社會發展之「第一要義」。其統一則興,分割則衰;協調則昌,對立則亡。』人們知道市場經濟是一個以創造財富為導向的經濟,它是最崇尚財富的一種經濟形態。因此發展市場經濟,首要的應對財富有正確的認識,這主要包括財富獲得與創造的方式、財富怎樣消費、怎樣看待有財富的人。而以怎樣的方式獲得和創造財富涉及到財富來源的正當性,涉及到與他人利益的分配關係。義利統一是社會主義本質的價值表達,義利統一和義利並重論是社會主義本質論在倫理價值觀上的導向,因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提倡和尊重個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而獲得的個人財富。
第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和諧發展的經濟,明清江西商人所持有的和合倫理精神,與建設市場經濟條件下和商文化的要求是相合的。和合為貴的倫理精神在商業經營中的作用在於,一方面能化解人際間的緊張與衝突,有利於商業經營網絡的穩定;另一方面,能在經營網絡的各成員間通過彼此的理解和溝通,增強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商文化的目標就是要緩解和減少衝突,改善人際關係,增強商業企業內部的凝聚力,端正行業之風,形成公平競爭,最終達到提高經營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目的。
第三,明清江西商人在經商倫理中對以誠為本、誠信經商的推崇,既是古今中外商業活動的金科玉律,也是當今發展社會主義商業的經商之本、從商之道。市場經濟已經進入誠信時代,誠信已成為市場經濟的基本條件和必備的道德理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行的企業,誠信則是企業生存發展的最高原則。企業實行誠信經營,雖然它不像物質產品那樣給企業帶來直接的市場和利潤,但它是企業的一種資源,是企業經濟發展的一種無形推動力。誠信經營可以使企業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起一種良好的口碑,企業的無形資產得到了積累和升華,其能量在未來的市場經營中就會逐漸釋放,支持着企業持續發展的後勁。因此,企業的信譽作為一種無形資產,與企業技術創新等硬件方面的優勢一起造就企業強大的市場競爭力。
(二)商業倫理精神與市場經濟的相異
明清江西商人商業倫理形成和發展所處的時代,雖然商品經濟得到一定的發展,但就整體而言,自然經濟依然處於主導地位,並且受着封建宗法等級制度的嚴重束縛。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是屬於現代社會的,現代市場經濟是以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水平的提高和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為基礎的。因此,在某些方面必然存在着差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明清江西商人商業倫理中的講德性與現代市場經濟重法治的要求不適宜。比如,明清江西商人習慣於以道德、仁義服人,而不願因經濟利益的糾紛而訴諸法庭、對簿公堂,使得一些商人不願意通過法律去爭取自身的利益,輕視形式化的法律制度。據同治【新城縣誌】記載,新城商人鄧兆齡『嘗置產,某紳居間,為所紿,空費千金。或勸之訟,辭日:「吾但破鈔而已,訟即累某紳名也』」。同邑塗肇新晚年家居,不輕易出,『嘗付巨金與伙某往吳營販。某盪其資,買二妾回。或嗾肇新械某送官。新笑日:「彼雖不義,但取我之財,而致彼敗名喪命,何忍乎?」竟置不理』。他們不是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是一味的寬容,反倒認為破財可消災。但現代市場經濟作為一種等價交換經濟,也是一種法治經濟,要求以法律制度來維護自身的權益。由此可見,江西商人的重德輕法思想是不能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又如對許遜的崇奉,由於在中國沒有固定和統一的宗教,江西商人在其經營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選擇了本土神,作為外出經商的一種精神支柱。對許遜的崇拜,也確實給江西商人的經營活動,賦予了一種無形的但卻實實在在存在的力量,影響了江西商人對德性的追求。它雖然可以使人產生一種神的他律,並由神的他律走向一種自律,但卻因過分強調德的作用而容易忽視法的規範。因此,在現代社會下,這種形式的信仰,顯然與現代法治經濟是不適宜的。
第二,明清江西商人營田謀產的投資觀念與市場經濟資本理念的分歧比較明顯。根據現有研究,明清江西商人投資方向依次為生活性投資、社會性投資和生產性投資。雖然有部分商業利潤轉移於生產,但排在第一位的是生活性投資。生活性投資,主要是指置辦田產、房屋,以及贍養家人、接濟族人等,滿足家庭最低水準的生活需求,包括養父母、理喪葬、撫孤幼及兄弟姐妹的婚嫁等耗費。再有贏餘,則被進一步切割,通常的做法是『均其財產,秋毫無私』。商業資本就這樣不斷被消耗、被分割。『以末致富,用本守之』從來就是傳統的治家格言,也是商人們的信條。有些資本雄厚的江西商人,投資土地的積極性很高。在光緒【清江香田聶氏重修族譜・大飲賓之賓伯父老大人傳】中記載,清江聶如高在『置田籌』、『創棟宇』上從來就不吝嗇。再如玉山的吳士發、瑞昌的蔡錫疇、清江的楊福園和聶君文等,經營致富後無不競相營田謀產,為子孫久遠計,表現了其所具有的資本理念的落後性。而這與現代市場經濟是格格不入的。現代市場經濟要求企業經營者必須進行資本的不斷積累,把更多的資本投入到企業再生產之中,從而促使企業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取得規模效益,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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