懋基按:本文沿襲了普遍的見解,接近『望文生義』。正如作者所言,雖然本章內容『乍一看會讓人覺得過於極端,很難行得通,也很容易被解讀為統治階層的「愚民政治」』,但是,『我們無需在此立馬做出判斷,體悟總是需要時間的』。懋基認為,文革時期以貧困為光榮,也是一種『無欲之治』,也做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無不治』,即『路不拾遺』,然而,我們也許還要回到『初心』:『治』的目的是什麼呢?老子道德經有兩部分,一是道經,一是德經,道經部分講的是天道,人道出於天道,並不是說,人道等於天道,顯然有很大部分的天道,是不適用於人類社會的。朱熹的『滅人慾』,也是『滅』適度以外,『淫』過度的那部分而已,至於『度』的把握,不就是格物致知,以理見之嗎? 以下正文 老子道德經·第三章·不尚賢使民不爭·全文 簡體版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為無為,則無不治。 繁體版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xiàn)可(gē)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fú)智者不敢為也。 為無為,則無不治。
賢:多才也,指才能。 不爭:指不爭賢,不爭相擁有、獲取某種能力,即不爭當有某種能力的人。 見:通『現』,呈現,宣揚。
可欲:指貪圖享樂的欲望。如果理解為可引發人慾望的事物,則『賢』和『難得之貨』皆為『可欲』,意義重複,與造句邏輯結構也不符。
可字的解釋
可字的本義是歌,這裡代指聲色 心:指思想。 志:指爭名奪利之志向,也即名利之欲。 智者:與無知、無欲的人相對,指有知、有欲的人。 為無為:即『處無為之事』。第一個為指作為、行事,此處指治理,不能理解為『唯』。 老子道德經第三章問題思辨 前面三章可視為一個部分。第一章主要對『無』、『有』做了定義,講了『玄』——『無欲』、『有欲』這樣一個方法。第二、三章主要講了『無為』。這基本上奠定了【道德經】一柱擎天、直擊根本的處事原則,這和中醫的治病務求本同出一脈。 讓人們保持『無知』、『無欲』,包括第十九章『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第二十章『絕學無憂』等,乍一看會讓人覺得過於極端,很難行得通,也很容易被解讀為統治階層的『愚民政治』。我們無需在此立馬做出判斷,體悟總是需要時間的。我們倒可以先看看現狀,是不是與『不尚賢』、『不貴難得之貨』、『不見可欲』截然相反?是不是『天下皆知美之為美』、『皆知善之為善』?由此可稍稍體會何為『非常道』。【道德經】共八十一章,這才起了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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