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食貨志】下詩解12卜式死義大農均輸調鹽鐵助賦稅官籠天下貨物平準物價【史記·平準書】12 題文詩: 齊相卜式,上書曰臣,聞主憂臣,辱南粵反, 願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南粵.天子下詔, 褒揚賜爵,關內侯黃,金四十斤,田十頃以, 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百數,莫求從軍. 至飲酎時,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 者百餘人.乃拜卜式,御史大夫.式既在位, 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制,鐵器苦惡, 賈貴或強,令民買之.船有算賦,而商者少, 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上故,不悅卜式. 漢連出兵,三歲誅羌,滅兩粵國,番禺以西, 至蜀南置,初郡十七,以其故俗,治無賦稅. 南陽漢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 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而初郡,時時小反, 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 費仰大農.大農乃以,均輸以調,鹽鐵助賦, 故能澹之.然兵所過,縣以為訾,給毋乏而, 已不敢言,輕賦法矣.其明年即,元封元年, 卜式貶為,太子太傅.桑弘羊為,治粟都尉, 而領大農,盡代僅斡.天下鹽鐵.弘羊以諸, 官各自市,相爭競物,以故騰躍,天下賦輸, 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 分主郡國,各往縣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 各以其物,如異時之,商賈所轉,販者為賦, 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 召雇工官,治車諸器,仰給大農.大農之諸, 官盡壟斷,天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 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萬物, 不得騰躍.故抑天下,物曰平準.天子以為, 然而許之.於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封泰山, 巡海上旁,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 萬匹錢金,以巨萬計,取足大農.常平倉以, 谷賤時增,其賈而糴,谷貴之時,減賈而糶. 【原文】
齊相卜式上書,『(臣聞主憂臣辱,南越反臣),願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南粵。天子下詔褒揚,賜爵關內侯,黃金四十斤,田十頃。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至飲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乃拜卜式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賈貴,或強令民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上不說。
【譯文】 齊國相卜式上書,表示父子願意為南粵而死(『臣聽說天子有憂慮就是臣子的恥辱。如今南越反叛,臣父子情願與從齊國發來的操船兵卒一起去戰場上與南越決一死戰。』)。天子就下詔進行褒獎表揚,賜給他關內侯的爵位,以及黃金四十斤,田十頃。通告天下,天下人沒有響應。諸侯有上百名,沒有一人要求參加軍隊。到了飲酎的時候,少府檢查酎金,列侯由於酎金分量不足而被削奪侯位的有一百多人。於是就授卜式為御史大夫。 卜式當上御史大夫後,看到郡國大多反映政府不便作鹽鐵,鐵器質量差,價格貴,有的強迫百姓購買。而船又有算賦,以船運貨的商人少,商品昂貴,就通過孔僅反映船隻徵收算賦的事。天子由此對卜式不滿意。
【原文】
漢連出兵三歲,誅羌,滅兩粵,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無賦稅。南陽、漢中以往,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而初郡又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費皆仰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澹之。然兵所過縣,縣以為訾給毋乏而已,不敢言輕賦法矣。
【譯文】漢朝接連打了三年仗,殺掉了羌軍,滅掉了南北粵,番禺以西直到蜀南地區初次設置了十七郡,暫且按照他們舊有的習俗治理,沒有賦稅。南陽、漢中一帶,各自按照地域的比例供給初設各郡吏卒的薪俸、食物、錢財,以及驛傳所用的車馬被服等用具。而初設置的各郡又時常有小規模的反叛,殺死官吏,漢朝就派遣南方官兵前往鎮壓,每隔一年需要一萬多人,費用都靠大司農。大司農就用均輸法調撥各地鹽鐵來補助賦稅,所以能應付得了。但軍隊所經過的縣,各縣認為衹要供給無缺就行了,不敢說要減輕賦稅法令了。
【原文】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貶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農,盡代僅斡天下鹽鐵。弘羊以諸官各自市相爭,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準』。天子以為然而許之。於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旁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皆取足大農。
【譯文】
第二年,是元封元年,卜式被貶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任治粟都尉,兼任大農令,完全代替孔僅管理天下鹽鐵。桑弘羊以為各官各自做買賣相競爭,物價因此而飛漲,而天下所繳納的賦稅有的還不足以償還轉運所花的費用,就請求設置大農部丞幾十人,分別掌管各郡國中的大農事務,各大農部丞又往往設置均輸官和鹽鐵官,令邊遠地區各自以他們跟以前商人所販賣的物價為賦稅(命邊遠地區都以物價貴時,商人從該地區向外地販運的物品為賦稅,),而互相轉輸。在京城設置平準機構,總受天下輸納來的物品。召僱工匠製造車輛等器物,都由大農令供給費用。大農所屬各機構全部壟斷了天下的貨物,物價貴時就賣出,賤時就買進來。這樣,富商大賈就無法牟取大利,就會返本為農,而所有商品就不會出現大漲大落的現象。所以抑制天下的物價,就叫做『平準』。天子認為有道理,就答應了他的請求。於是天子向北到達朔方,向東封禪泰山,巡行海上,到達北部邊境後,就回到京城。所到之處的賞賜,用去帛一百多萬匹,金錢數以億計,都取自大農。 【注釋】 1均輸: 古代國家的財政制度 之一。創始於漢武帝時代。此前,郡國各地每年向朝廷貢獻本地產物,由於道路遙遠,交通不便,來往運輸的費用往往超過貢物的原價,貢物也常常是劣等品。桑弘羊為大農丞(財政部次長) 時,創設均輸法,即在大司農屬下設均輸官,派駐全國各地,令各地將應貢實物包括運輸費按照當地最高價折算成錢,交給均輸官,然後根據朝廷的需要和各地的市場行情,在價低的地方購進各類貨物,運往長安,或轉賣到價貴的地方由平準官出售。 2.委輸:轉運,亦指轉運的物資 3.常平倉:是中國古代政府為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而設置的糧倉。常平源於戰國時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糴,即政府於豐年購進糧食儲存,以免穀賤傷農,歉年賣出所儲糧食以穩定糧價。范蠡和【管子】也有類似的思想。
漢武帝時,桑弘羊發展了上述思想,創立平準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錢帛物資,在京師賤收貴賣以平抑物價。宣帝元康年間連年豐收,谷價有賤到一石五錢的,『農人少利』。大約就在這以後,大司農中丞耿壽昌把平準法着重施之於糧食的收貯,在一些地區設立了糧倉,收購價格過低的糧食入官,以『利百姓』。這種糧倉已有常平倉之名。當時邊疆金城(今甘肅永靖西北)、湟水(今青海湟水兩岸)一帶,谷每石八錢,耿壽昌曾在這帶地區收購穀物四十萬斛。五鳳元年到二年(前57~前56),耿壽昌鑑於過去每年從關東向京師漕谷四百萬斛,用漕卒六萬人,費用過大,建議從近處的三輔(今陝西中部地區)、弘農(今河南西部和陝西東南部地區)、河東(今山西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區)、上黨(今山西和順、榆社以南、沁水流域以東地區)、太原等地糴谷以供京師,可省關東漕卒過半。這一措施收到成效後,耿壽昌又於五鳳四年奏請在邊郡普遍設置糧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民便之』。常平遂作為一項正式的制度推行於較大範圍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