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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臨床] 『瘡家不可發汗』與『汗之則瘡已』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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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5-24 00: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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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問·五常政大論】云:『汗之則瘡已。』一般理解為在瘡瘍初起之時,正氣未虛,可應用開腠解郁藥物,給邪氣以出路,使毒邪隨汗而泄。
  何謂瘡?廣義講,一切體表淺顯疾患都可稱為瘡,病機為『營氣不從,逆於肉里,乃生癰腫(【素問·生氣通天論】)』。即營氣運行不暢,瘀阻於肌肉腠理之間,血鬱熱聚而生瘡癰。
  以廣汗法(以汗為目的的所有方法)的思路來解『汗之則瘡已』,『汗』便不僅僅局限於『發汗』,而是理解為無論應用何法最終『自然得汗』,應用範圍也便不再是『瘡瘍初起之時,正氣未虛』,而延伸到外科疾病的始終。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張介賓云:『瘡在表,則汗之則已』;【外科正宗】在腫瘍治法中說:『……飲熱就暖者,邪在表也,宜汗之』;薛己【外科樞要】中寫到『腫作痛,便利調和,脈浮而洪,其邪在表,當先托其里以汗之』……總之,壅阻於皮膚血脈之間的毒邪,皆可隨汗而散。換言之,汗是『陰陽和合、營衛通暢』的標誌,也就是體表健康恢復的標誌,體表健康了,自然瘡就癒合了。
  張潔古云:『治瘡之大要,托里、疏通、行榮衛三法。』這便將汗法治『瘡』的總則做了具體的分解:『托里者治其外之內……外之內者其脈浮數,焮腫在外,形症外顯,恐邪氣極而內行故先托里以防其於也』;『疏通者治其內之外……內之外者其脈沉實,發熱煩躁,外無焮赤,痛甚,邪氣深於內也,故先疏通臟腑以絕其源』;『行榮衛者治其中也……內外之中者,外無焮惡之氣,內亦臟腑宣通,知其在經,當和榮衛也』。三者是言具體的戰術細節,而廣汗法之『汗』所言為戰略意圖,無論如何治療,『自然得汗』為其治療的目標和終點。
  以上所言為:得汗,瘡才會『已』。而【傷寒論】85條所言『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又是何意呢?從字面上來理解,85條包含了兩層意思:一為瘡家不可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瘡;二為瘡家即使有外感,偶爾用發汗之法也不可。
  一為得汗,瘡才會『已』;一為瘡家不僅不可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瘡,而且即使有外感,偶爾用發汗之法也不可。
  錢瑛曰:『……瘡家氣虛血少,榮衛衰薄,雖或有傷寒身疼痛等表證,亦慎不可發汗。若誤發其汗,則陽氣鼓動,陰液外泄,陽亡則不能柔養,血虛則無以滋灌,所以筋脈勁急而成痙也。』準確地提示了『瘡家』的特徵在於『氣虛血少,榮衛衰薄』。『瘡家』,筆者理解為『素患瘡者』。當然,還有另外的一些觀點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如張童燕等認為『瘡』為『灸瘡』,『瘡家』為身上長有灸瘡的慢性病患者。『氣虛血少,榮衛衰薄』的人,如果使用『發汗』的方法,則因體液丟失而導致血容量下降,容易出現張仲景所謂之『痙』。可如果不將『汗』局限於『發汗』,而解為『得正汗』的思路,則『氣虛血少,榮衛衰薄』的人也是『可汗』的。
  筆者認為,『瘡家不可發汗』與『汗之則瘡已』並無矛盾之處,是從不同的角度強調『汗』的不同方面的:即外科疾患為『在表』者,是應該用『汗』的思路來解決的,但對於體質虛弱者不可貿然『求汗』,要明白『汗』不僅有『發汗』一法,『陰陽和合、營衛通暢』之『自然得汗』、『得正汗』才是『汗』之真諦。
  仲景的臨證也證實了這一點,一方面立虛人禁汗之誡,另一方面又創扶正發汗之法,如少陰表證,雖少陰陽虛,仍以汗法解表,方用麻黃附子甘草湯;【金匱要略·痙濕暍病脈證治】云:『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瓜蔞桂枝湯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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