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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觀量』是含有主觀評價意義的量,與『客觀量』相對立。例如,對於『幹了幾天了?』這一提問,可以有以下三種回
(1a)三天。
(1b)都三天了
(1C)才三天。
(1a)表達的是客觀量,不含有說話人對於『三天』這個量的大小的主觀評價意義。(1b)和(1c)表達的是主觀量:(1b)表示說話人認為『三天』這個量相當大(主觀大量),(1c)表示說話人認為『三天』這個量相當小(主觀小量)。主觀量中也包含有對量的客觀敘述,所以主觀量與客觀量的區別僅在於是否同時含有對量的大小的主觀評價意義。例如,對於(1a),只能從客觀量上去反駁:
(2a)不到三天。/不只三天。
對於(1b)和(1c),不僅可以從客觀量上去反駁,還可以從主觀量上去反駁:
(2b)三天不算多。
(2c)三天不算少。
總之,上述幾種量的對立關係如下所示:
┌客觀量(不含主觀評價)
└主觀量(含主觀評價)┌主觀大量(評價為大)
└主觀小量(評價為小)
1.2.對量的大小的主觀評價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例如:
(3a)他一百斤都挑得起。
(3b)他兩百斤都挑不起。
作為客觀量,一百斤小於兩百斤。但在(3)里,『一百斤』是主觀大量,『兩百斤』是主觀小量。對量的大小的主觀評價,涉及說話人,受話人、當事人(如(3)里的『他』)、事件以及語境等諸多困素。比方說,(3a)是為了證明當事人不是一個文弱書生,(3b)是為了證明當事人並非一位大力士,如此等等。
1.3主觀量表達的是說話人對量的大小的主觀評價;但是,已經表達出來的量是不是主觀量,是主觀大量還是主觀小量,就不再取決於說話人自已的判斷了,而應能從言語的形式特徵上尋找到客觀依據。例如,(1a)的說話人也許在自已心裡對『三天』這個量的大小有一主觀評價,但他出於某種考慮不願意暴露自已的情緒,而寧願作冷靜的、客觀的敘述。既然如此,我們就只能說(1a)是客觀量。另一方面,(1c)的說話人也許是用反語來表示不滿,他內心認為干的時間太長。但從形式上判斷,(1c)只能是主觀小量。類似地,(3a)的說話人內心可以認為『一百斤』是個小的量,他說出(3a)的用意是諷刺那位自吹為大力士的『他』;但從形式上判斷,(3a)只能是主觀大量。在這個基礎之上,我們盡可以進一步討論人物分析和反語之類的修辭問題。
1.4.以上我們只從意義方面對主觀量這一概念作了初步的說明,意義離不開形式,如果不講形式,那麼對意義的說明也是相當粗糙的。例如,比較下列每組句子:
(1b)都三天了。
(4)都大學生了。
(1c)才三天。
(5)才開始呢。
(4)和(5)都不含數量詞。儘管如此,我們仍能體會出其中所含的量的觀念。比方說,『大學生』是關於知識水平和教養程度的量,說話人認為這個量相當大;『開始』是關於事件發展階段的量,說話人認為這個量相當小。對這一類量的大小的主觀評價也可以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例如:
(6)才大學生呢。
(7)都開始了。(1)
(6)里的『大學生』被評價為一個小的量,可以設想,說話人言外之意是希望當事人(比如是說話人自已)將來要讀博士學位。(7)里的『開始』被評價為一個大的量,說話人顯然認為某事(特定的)到達開始階段時,其發展狀況已相當可觀。
那麼,(4─7)所表達的是不是主觀量呢?此時我們有兩種選擇:第一,擴大『量』,的概念,認為非數量詞也可表示這種廣義的『量』,第二,只認為含(或僅含,以下同)數量詞的體詞性短語可以表示『量』,這種『量』的概念是狹義的。選擇前者,我們可以對某些詞語(如副詞『都』、『才』)的語義、語法作用做出較為概括的描寫,但對『量』的定義比較困難,不夠直觀。選擇後者,則利弊相反。考慮到本文是探討性質的,我們寧願犧牲一些概括性而換取一些直觀性和明確性,因而規定主觀量在形式上一定是含數量詞的體詞性短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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