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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略談明清農業經濟的發展與制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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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2-8-9 18: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光明日報
注   釋 :


  [1] 本文系根據筆者在2002年9月11―12日『中國經濟史論壇』舉行的關於『中國傳統經濟再評價』第二次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整理而成。該研討會的紀要見【中國經濟史研究】2002年第4期。
  [2] 『內捲化』或稱『過密化』,是美籍學者黃宗智研究中國清代以來的經濟時所提出的重要理論觀點,它是指在人口壓力下,勞動投入增加而邊際報酬遞減情況下進行的生產。
  [3] 該書中譯本的全名是【白銀資本――重視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作者是德國的貢德・弗蘭克,譯者是劉北成,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出版。
  [4] 據珀金斯【中國農業的發展】的統計,我國歷代水利工程的數量,16世紀居首,18世紀次之,11―12世紀又次之。不過,珀氏統計根據方志,方志明清才多起來,記載往往詳今略古,統計又以工程數量為主要指標;明清水利主要是小型工程,所以數量特別多。這並不能完全反映各個時代水利發展的實際情況。
  [5] 李伯重關於『十三、十四世紀江南農業變化探討』的系列文章,分別刊登在【中國農史】1997年第3期,1998年第1、2、3期,他執筆的【中國經濟通史・清代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年)第五章『農民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對此問題有比較集中的論述。
  [6] 中國自戰國秦漢以來形成精耕細作的傳統,但精耕細作也可以有兩種不同的發展模式或發展路徑:一種是農法的進步與農器的改進同步,結果在增產的同時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例如漢代的代田法;另一種是農法的進步主要依靠勞力的大量投入,而不以農器的改進為條件,結果產量增加,勞動生產率卻沒有相應的提高,例如漢代的區田法。明清精耕細作農業主要走的是後一條路徑。清代江南的所謂『人耕十畝』的『最佳規模』,是在人多地少、以人力耕作為主、精耕細作主要依靠勞動集約的條件下形成的;如果耕地相對寬裕,實行牛耕,農具有所改進的條件下,這就未必是『最佳規模』。清代農戶耕地規模的縮小是多種因素決定的,似不宜簡單歸結為農業技術發展的最佳選擇。且這種『理想』的規模與清代江南農戶實際的規模是存在差別的。
  [7] 方行在2002年9月11日在『中國經濟史論壇』關於『中國傳統經濟再評價』第二次研討會上的發言。
  [8] 可參閱葉茂等【封建地主制下的小農經濟】『五、商品率與淨餘率』,載【中國經濟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133頁。
  [9] 同上。
  [10] 許滌新、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萌芽】(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四章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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