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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兵馬俑真正的主人不是秦始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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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2-8-9 18: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新世紀周刊
『除了秦始皇,還會是誰?』
兩代考古工作者挖了30多年,證實着兵馬俑確屬秦始皇,但同時還是解釋不了很多疑問。
陝西兵馬俑坑在2009年6月13日舉行了第三次挖掘的啟動儀式,這天是中國第四個文化遺產日。
35年前的3月29日,陝西省臨潼縣驪山北麓,西距秦始皇陵約2公里處。9位西楊村抗旱打井的農民偶然挖出了一些真人大小的俑頭、軀幹和大量的陶俑碎片。層層上報後,將相關文物帶回縣裡。幾十天後,幾尊完整的武士俑終於被拼接、修復成功。
臨潼縣一時難以對文物的性質和時代做出明確界定,於是此事被很快上報到省里。1974年5月,新華社記者藺安穩知道了情況。回京後不久藺安穩將此事寫成內參,刊登在人民日報【情況匯編】第2396期,標題為【秦始皇陵出土一批秦代武士俑】,短短四五百字將陶俑發現經過描述了一遍。文章中並未明確說明出土的武士俑是否為秦始皇的陪葬品,但這篇文章已經將兵馬俑和秦始皇陵緊密聯繫在一起了。
『結論是30年一鏟一鏟挖出來的』
1974年7月6日,中央對『秦代武士俑』的批示,正式向陝西省委、省政府作了傳達。經國家文物局批准,陝西很快成立了考古發掘隊及發掘領導小組。考古隊最初只有4個人,時年42歲的袁仲一被任命為考古發掘隊的隊長,發掘隊一行人帶着行軍床等行李和發掘工具進駐考古工地。袁仲一1963 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進入陝西省考古研究所工作。接手秦俑的發掘工作後,袁仲一長期主持秦始皇陵兵馬俑的勘探和挖掘,曾被學界稱為『兵馬俑之父』。
袁仲一是『秦始皇兵馬俑』論點的堅決支持者。『這不僅是我的觀點,也是國內外考古專家的基本觀點。得出這一結論,是兩代考古人員經過30多年一鏟一鏟挖出來的。』
袁仲一原本預計一個禮拜時間就可以完成的挖掘工作,不料一干就是一年多。呈現在他們眼前的,是一個罕見的、超乎想象的大型陪葬坑。袁仲一挖了很多的試掘方,也找到了1號兵馬俑坑的邊界,但卻仍舊不敢下結論。考古隊又對1號坑進行了復探,幾乎照顧到了俑坑的每一處細節。最終的試掘工作在1975年6月底結束,而有關兵馬俑坑在學術上的定性,即兵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這一觀點正是在這時才得出的。此後,兵馬俑才開始以『秦始皇的陪葬』的身份被公布在大眾媒體上。所以,袁仲一表示,對兵馬俑坑進行的定性建立在歷時一年多的勘探和發掘、研究工作之上,是可靠的。
鐵證『呂不韋戈』
在兵馬俑1號坑中出土的文物中,有23件帶有始皇紀年銘文的銅兵器,分別從秦始皇3年到19年,其中的6件『呂不韋戈』,紀年有秦始皇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如秦始皇三年的『呂不韋戈』,是袁仲一認為兵馬俑是秦始皇所有的證據。
呂不韋戈上有『三年,相邦呂不韋造,寺工敏丞義,工沱』銘文。『三年』指秦始皇三年,呂不韋是秦始皇的丞相;『寺工』是秦始皇時期中央主造兵器和車馬器的官署機構,『敏』為主造工師人名;『丞』為主造工師助手,『義』為人名;『工』為具體製造的工人,『沱』為人名。由於晚期器物不可能出現在早期墓葬,因此可以證明俑坑是秦始皇時期建造的。
『在【文物保護法】上就有\'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之分。秦俑坑出土的\'呂不韋戈\'屬於可移動文物之列。』陳景元的觀點是,戈是一種可移動文物,『呂不韋戈』在全國很多地方一直都有發現。它可以出土在後人的墓葬中,也可進入遭到後人破壞的前人墓葬中。袁仲一也多次表示:俑坑焚毀前遭到大規模人為破壞,並劫走大量兵器,俑坑內留下外來人的東西,是很正常的事情。在1974年以前,兵馬俑已『被人發現30次以上』。
袁仲一介紹說,俑坑建築所用磚與陵西建築遺址發現的磚在大小、顏色、紋飾、火候、質地、重量上完全相同,甚至連磚上陶文的內容、文字風格、戳記方法也沒有絲毫差異。鐵建築構件的型制與陵西遺址發現的鐵構件也一模一樣。由此說明俑坑建築材料與陵西遺址所用建築材料是同時製作,只要陵西遺址屬於始皇時期的結論不錯,秦俑坑也只能是秦始皇時期。
兵馬俑坑內的陶俑與秦始皇陵其他陪葬坑出土的陶俑,造型風格和製造工藝相同。如秦始皇陵封土西側內外城之間的曲尺形馬廄坑出土的陶俑,其大小、服飾、冠履、髮型及製作方法,和一二三號俑坑出土的一些陶俑完全相同。這證明二者是在同一時期、由同一批藝術匠師塑造的,都是秦始皇的陪葬品。而且,一、二、三號俑坑出土的數十件拉車的陶馬和騎兵的鞍馬,其造型、神態和細部的刻劃手法,與秦始皇陵出土的銅馬相同。如馬的造型,都是頭部較重,鼻骨隆突,頸厚稍短,甲低,脊背寬博,胸部較廣,四肢發育較好,屬於我國西北部的河曲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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