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董仲舒五行觀的基本框架
『在秦漢儒家之人亦為陰陽家之人,儒生亦為方士。例如董仲舒一人即備此四項資格。其書中有求雨止雨之方法,實即方士之方術也。』(馮友蘭:【原名法陰陽道德】、【三松堂學術文集】第391頁)董仲舒也不愧為儒家的佼佼者,他對儒家經典確有獨到的見解。他說:『【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綱紀人倫,故長於行。』(【漢書·司馬遷傳】引)他的五行觀是他以天人相感為基礎的天人合一思想體系的一個開放的板塊,似乎可以說該板塊是集先秦儒家思孟學派和陰陽家鄒衍學派有關學說之大成。筆者認為,構成該板塊的主要是以下幾個命題,即:1.五行非物;2.五行是神;3.『五行者,五官也』;4.五行是天人相感的中介。茲分述如下:
1.五行非物
【洪範】講金木水火土五行,沒有肯定五行就是五種物體或物質,已如上述。董仲舒在這點上繼承了【洪範】的思想。他基本上是把五行當作五種運動形態來看的。
首先,他認為五行是天道的表現方式,所謂『辯五行之本末順逆,小大廣狹,所以觀天道也』(【天地陰陽】)。這裡的『五行』指的是氣化流行的五種形態,即前述高誘注所謂『五氣』。
其次,他把火金木水土分別當作『外』於物的宇宙原始狀態的一部分(實際上是指『神』)。他說:『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為一端,地為一端,陰為一端,陽為一端,火為一端,金為一端,木為一端,水為一端,上為一端,人為一端。凡十端而畢。』(【官制象天】)『畢之外謂之物。物者投所貴之端,而不在其中。』(【天地陰陽】)不過他一方面說人『絕於物而參天地』,一方面又肯定『人為小易之物』(【天道無二】),可見他視人為具雙格(神格和物格),猶如他視天為具雙格(主格和從格)一樣。所以我們也不排除他在某種情勢下把五行諸成分視為物的可能。
第三,他把五行當作『天地之氣』的五種運動形態,而其中的內容則是儒家道德。他說:」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行者行(xìng)也,其行(xíng)不同,故謂之五行。『(【五行相生】)『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之義】)【禮記·禮運】中的一句話可以作為旁證:『夫禮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列而為鬼神。』董氏的前一句話與此句的表述形式相同,而以『天地之氣』和『五行』分別代替了『禮』和『鬼神』。
2.五行是神
董仲舒以『五行』代替『鬼神』並非偶然。他本來就視五行為一組鬼神,而且是最基本的鬼神。這也是戰國至秦漢間通行的看法,如【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稱:『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董氏認為『天者,百神之大君也』(【郊語】),而火金木水土便是大君統率的百神當中的五個。
在天人合一的理論體系內,董仲舒持一種雙重世界觀:一重是奉行天道的神界,一重是奉行王道的人界;王道遵從天道,而人界依附神界。他有意地把天之『十端』分為兩部分,所謂『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人而十』(【天地陰陽】),就是說,前九者皆為天事之始,唯人既為天事之始,亦為人事之始;或者說,前九端皆為神(推而廣之,四時與各種天象如風、霹靂、電、雨、雷亦皆為神),末一端亦神亦人(皇帝做為天之子,當然具有神性,所謂『為人君者……深居隱處,不見其體,所以為神也』。語見【天地之行】)。神界等級森嚴,尊卑分明,地事天,陰事陽,這是絕對的,不可變更的;木火土金水五行之間則轉相事,即依其相生之義,受生者事生者。此神界秩序(『天序』)遂為人界所效法。神界的五行間的關係是:
①『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
②『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
③『木已生而火養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樂木而養以陽,水克金而喪以陰,土之事火竭其忠。』
④『土居中央,為(謂)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五行之主土氣也』,土為『天官之大者』。
⑤『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冬氣。』(以上引文均見【五行之義】)
上述引文中的『居』、『養』、『藏』、『樂』、『克』、『事』、『竭其忠』、『主』等詞彙,都帶有能動性。能動性本是人的類本質之一,但在有神論者那裡也成了神的本性。在董仲舒看來,五行之神各有所主,而土神又為金木水火諸神之主(秦漢以來歷代帝王都以『后土』配『皇天』,其來有自,非董氏一人之見)。不僅如此,包括土神在內的五行諸神之間又有着相互制約的關係,當然也有着相互輔佐的關係。
人界當如何效法神界呢?董仲舒說:『為人臣者,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雖居中央,亦歲七十二日之王,傅於火以調和養長,然而弗名者,皆並功於火,火得以盛,不敢與父(一說作『天』)分功美(一說無『功』字),孝之至也。』(【陽尊陰卑】)『號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深察名號】)『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五行對】)這就是說,人界最基本的道德條目——孝,是由五行在神界先加以示範,而後才在人界得到推行的。而儒家所有的道德條目皆由『孝』衍出,則不言而喻。
3.『五行者,五官也』
龐朴先生說:『拿仁智信義禮配木火土金水,這是董仲舒的發明。』(【思孟五行新考】)這裡只舉了董仲舒發明的一半,而且是只做為過渡環節的一半。董氏的天人合一理論體系要求他把神界的五行不僅推向人界的道德領域,更要深入到政治領域,即落實到施政者,所謂『列官置吏,必以其能,若五行』,『官職之事,五行之義也』(【天地陰陽】)。因此他提出:『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間相勝也。故為治,逆之則亂,順之則治。』(【五行相勝】)他把木火土金水分別對應司農、司馬、司營、司徒、司寇五種周代官職,而後者又分別以召公、周公、太公、伍子胥、孔子為正面實例,以齊桓公、季孫、楚靈王、得臣、營盪為反面實例。擔任五種官職的人各司其職,且彼此協調有序,董氏認為這是『五行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生】)天律的體現;相反,若任官者瀆職壞德,無論當事者是五官中的哪一個,都會受到來自另一職司的任官者的懲罰,董氏認為這是『五行相勝』即『金勝木……水勝火……木勝土……火勝金……土勝水』(【五行相勝】)天律的體現。從現代政治學的角度看,這是一種樸素的權力制衡論。很明顯,董氏是在動態意義上提出『五行者,五官也』命題的,這裡的『行』是『氣化流行』,『官』是『行政』。
4.五行為天人相感的中介
董仲舒用了【五行順逆】、【治水五行】、【治亂五行】和【五行變救】共4篇文字集中闡述他以五行為中介的天人相感理論,其中有天感人和人感天兩個方面。
關於天感人。董氏認為,人君如果順五行之性,勉力於人事,行仁政,任賢使能,守制循禮,居安思危而國防常備不懈,敬奉神靈且法紀嚴明、賞罰得當,則天下太平,天使祥瑞頻至;人君如果逆五行之性,所為與前述完全相反,則天下大亂,天令災異屢現。
關於人感天。董氏說,『如果五行失序或失常,則必現怪異天象,如植物『春凋秋榮』、氣候『冬溫夏寒』、『大風至、五穀傷』之類。此時觀察人界,必見亂世之象,應立即採取措施,以塞亂源,否則必至天下大亂。其措施當然離不開人君修德行仁政這一套儒家老生常談。
此外,董仲舒還把五行同【洪範】之第二疇『敬用五事』中的『五事』聯繫起來,對『王者』提出了『能教』、『以治』、『能知』、『無失謀』和足以包容這四項而使『事各得其宜』的『聖』即『能施設』的要求,把五行與五聲、五味、五色等相配而以『土』為尊(相應的尊者是宮、甘、黃),等等(【五行五事】),大致不出天人相感的範圍,茲不贅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