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磊,幼上私塾,誦讀經史,受儒學之薰陶,奠定了深厚的古文基礎。18歲師事於當地老中醫張炳臣門下,1958年考入河南中醫學院(現河南中醫藥大學),畢業後留校任教。張磊深受儒學思想的影響,崇尚致中和平,精心研讀【內經】【傷寒論】等經典,博採百家之長,勤於臨床探索,在幾十年的教學和臨床實踐中,逐漸形成了精湛的醫術。他遵【內經】『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盛,疏其血氣,令其條達,而致和平』之旨,在臨證中對『異病同因』『 異因同病』『復症多因』的複雜病症,明辨求本,洞悉癥結,求其所主,或攻補兼施,或溫涼同進,或標本先後,或主次逆從。有常有變,知常達變,有緩有急,層次井然,皆可法可從。創立了具有臨證特色的八法:疏利法、滌濁法、輕清法、靈動法、運通法、燮理法、達郁法、固元法。張磊在長期的教學和臨床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臨床經驗,加之治學嚴謹、醫理純熟、醫術精湛,形成了獨特的『動』『和』『平』學術思想。
學術五觀
張磊精心研讀了四大經典,並廣采百家之長,勤於臨證實踐,形成了獨特的『動』『和』『平』學術思想,即和態下的運動發展觀、和態失常的疾病發生觀、病證變化的動態觀、動態的和平辨治觀、動態的求本治本觀、臨床用藥的動和平觀。
和態下的運動發展觀
張磊認為,正常情況下,人與自然、人體自身都處於不斷運動、變化、發展的『和態』,即和諧狀態下的運動發展變化。自然界一切事物的發生、發展和變化,都是陰陽對立統一矛盾的結果,而且事物都是在局部不平衡的運動中求得總體平衡、生存與發展。人的機體之所以能夠進行正常的生命活動,就是陰與陽相互制約、相互消長取得統一,達到『陰平陽秘,精神乃治』的和態。人體的和諧平衡,是發展着的平衡,各臟腑組織器官在生理機能上相互資生、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協調狀態,即動態平衡,是『動』的『和態』『平態』。
和態失常的疾病發生觀
運動過程中的和態,是人體生命維持正常的保證,是生命運動向前發展的基礎。任何疾病的發生,都是人體生理機能和態被破壞的結果。機體陰陽、臟腑、氣血、氣機、營衛等失和,即發生疾病。某種病因作用於機體,使相對平衡而有序的『和態』遭到破壞,即『陰陽不調』『陰陽不和』或『陰陽相失』,便產生疾病,即『和態』『平態』的失常。
病證變化的動態觀
疾病是人體生命活動過程中的一種運動形式,任何疾病都不是靜止的。在不同的發展過程,或同一發展過程的不同發展階段,疾病的證不斷發展轉化,表現為不同的證候,病證是『動態』變化的。
動態的和平辨治觀
人體之氣血陰陽等都有可能產生『不和』之處,治之之法,當為和法,『和法之制,和其不和也』,蒲輔周說:『和解之法,具有緩和疏解之意,使表里寒熱虛實的複雜證候,臟腑陰陽氣血的偏盛偏衰,歸於平復。』治療的目的,是糾正『失和』之態,即『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
臨床治療的『動』『和』『平』觀
機體是動態發展的,疾病是動態變化的,證候是動態演變的,所以治療也是隨證變化的,是動態的。治療中應用和法較多,如八法中的疏利法、滌濁法、達郁法、夑理法、靈動法、運通法均屬於和法範疇。用藥平和是張磊臨床治療的特色之一,又如固元法中的補元氣湯,用菟絲子、山萸肉、枸杞子、補骨脂、淫羊藿,味辛甘、性溫或微溫,非大辛大熱,溫補腎陽兼補腎陰,陽得陰助而源泉不竭。谷青湯中的藥物,非大苦大寒之味。疏利法選用的藥物更是平淡之味,從平淡之中見奇功。
辨證六要
在『動』『和』『平』學術思想指導下,張磊結合臨床實際,逐漸形成了自己的臨證思維模式,即臨證思辨六要。
辨證中之證與證外之證,注意其雜
辨證中之證,即是臨證時注意抓主症。可以從三個方面着手,一是病人只有一個病,但伴有許多症狀,如失眠病人,往往有心煩心慌、頭暈耳鳴症狀,很顯然,失眠是其主症。二是,有些病人說出一大堆症狀,覺得渾身都是病,病人也說不出什麼是主症,對此,醫生要仔細琢磨,多費心思,找出主症。三是,一個病人同時患有多種慢性病,究竟是治其一,還是兼而治之,根據其具體情況,從整體出發,權衡利弊,分清緩急,遵【素問·標本病傳論】『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之旨,做出恰當的處理。主症之外,還有許多次症,主症與次症既密切相關,是動態的,期間要注意其『雜』。
辨靜態之證與動態之證,注意其變
病證是動態的,不是靜止的;靜是相對的,動是絕對的。因為疾病是在人身上發生的,除病邪本身變動外,人體本身就是一個時刻不停地活動機體,尤其是用藥以後,其證變動更是明顯,張磊說,醫者不但要知『病之為病,而且要知動之為動。』證變治亦變,有是證用是藥,證型決定治療措施,尤其要用『動』的思想,分析『變』的成分及多少。
辨有症狀之證與無症狀之證,注意其隱
在臨床實踐中,常有許多患者症狀較之疾病滯後或提前消失,即所謂『無症可辨』,如肝病無症狀性的谷丙轉氨酶升高,各種腫瘤的早期階段等等,這些疾病在某些階段往往無症可辨。張磊常根據患者的體質、既往病史,用『動』思想,觀察『和態』失常多少,注意其『隱』的情況,借鑑現代醫學的各種理化檢查手段,參照現代中醫藥研究成果等來尋找蛛絲馬跡,進行分析,找到『隱症』,變無症可辨為有症可辨。
辨宏觀之證與微觀之證,注意其因
所謂宏觀之證,是指具有明顯症狀表現的證候,容易觀察到,也容易辨識;而微觀之證則相反,由於受條件的限制,不易辨識,不能找到疾病真正的病因所在,因此,必須把宏觀之證與微觀之證有機結合起來。張磊說:『各種疾病都有其致病之因』,治病求因重要,求因中之因則更重要,並說『微觀能微到症之最少偏頗處,在治療上方能絲絲入扣。』
辨順易之證與險惡之證,注意其逆
順易之證與險惡之證關乎神,【靈樞·天年篇】曰『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以脈症言,脈症相應是順證,不相應是逆證,即險惡之證;以形證言,目光精彩,言語清亮,神思不亂,肌肉不削,氣息如常,大小便不脫,雖其脈有可疑,尚無足慮,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敗,喘急異常,泄瀉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脫,或兩手尋衣摸床,或無邪而言語失倫,雖其脈無凶候,必死無疑,以其形之神去也。臨證之時,尤要注意其『逆』。
辨正治之證與誤治之證,注意其傷
在具體病例的整個診療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反覆判斷的情況,即使判斷正確,亦需反覆判斷,即『動態』的。張磊不僅重視初診,更重視複診。他說:『許多疾病,尤其是慢性疾病,很難一藥而愈,往往需要較長時間的治療才能獲效。因此就少不了複診和多次複診的問題。初診重要,複診更重要,可以說複診是認識疾病的深化過程。對於藥後加重的病人,除用藥失當外,常有藥性與病性相爭較劇,表現病情加重之象,必須區別對待,要慎而重之,儘量達到『平和』。對於藥後出現不良反應,如嘔吐、皮膚瘙癢、腹痛、腹瀉等等,要查其所因,各得其宜。總之,醫生對病人服藥後的每個變化,都須認真對待,切不可粗枝大葉,以遺人夭殃,因此,在整個治療過程中,始終要注意『傷』字。
臨證八法
張磊教授一直從事內科雜病的治療,也深感其雜其難,積累了一些經驗,總結出治療八法。
輕清法
採用輕清上浮而又涼散的藥物,治療因風熱(火)而致的頭部諸多疾患的治法,代表方為谷青湯。
滌濁法
內科雜病中,濁阻之證較為多見,根據【素問·湯液醪醴論】 『去菀陳莝……疏滌五臟。』之旨。立滌濁之法,治療濁阻之證,分為濁阻上焦、濁阻中焦、濁阻下焦三大部位,又分別施治以不同方藥,屬於和法範疇。
疏利法
疏是疏導,有分陳治理之義;利是通利,有運行排遣之義。選擇具有疏通經絡、利濕消脹的藥物,治療水濕失於輸化,出現全身郁(淤)脹,似腫非腫的經絡湮淤證候,命名為疏利法,屬於和法範疇。
達郁法
郁證是臨床最常見的病證。多因鬱結痞滯,凝結不通所致。外感六淫,內傷七情,飲食失當,感受疫癧之邪等,皆能生郁。根據【素問·六元正紀大論】『木郁達之,土郁奪之,火郁發之』之理,設立達郁湯法,代表方為郁達湯,屬於和法範疇。
運通法
脾主運化,胃主受納,脾氣失運,胃氣不通,出現腹脹,納呆,食少、噯氣、大便不暢,舌苔白厚,脈呈怠緩或沉滯。根據『腑以通為順』『脾以運為健』之理,立運通之法,代表方為運通湯,凡水、濕、食、氣停滯之輕證,皆可以此方加減治之,亦是臟腑同治之法,屬於和法範疇。
靈動法
臨床上,有許多內科病,宜輕而取之,若用重劑,會適得其反,遇此類病症,用其有輕靈,或伶俐之性的方藥進行治療,效果較好,名其曰靈動法。一般說,此法適宜於小虛小實之證,具有藥味少、分量輕,或藥味雖多而分量很輕的特點。藥雖輕,但頗有靈動的作用,緩緩圖之,漸治漸佳,屬於『王道』用藥。此法應用較寬,難以一方括之,故未立方,屬於和法範疇。
燮理法
燮是和、理、調之意。內科雜病中,經常遇到陰陽、氣血、臟腑功能失調等病證。用調和陰陽、調理氣血、調理臟腑方法,使失調的狀態,恢復常態,取名燮理法,只要掌握其要領,自能圓機活潑,左右逢源,曲盡其妙,屬於和法範疇。如山前湯的生熟並用,一剛一柔,一陰一陽,頗具燮理之能。
固元法
元氣是人身之根本,元氣旺則身健壽永,元氣虛則易罹疾患,且又纏綿難愈,往往出現正虛似邪之象,若以外邪治之,非也,應培補元氣。此法是多用於久病,或正氣內奪,或正虛似邪之證。這是治療一般元氣虛弱之證,苦元氣大虛或暴脫,當方尋固元挽危之方藥,不可不知,不可不慎。
以上八法依據病情,可單用,可合用,可交替用,貴在一個活字。(孫玉信 河南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註:文中所載藥方和治療方法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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