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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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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書院 發表於 2018-12-10 18: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原文

論語八佾第三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譯文

魯哀公向宰我請教關於社主的事情。宰我回答說:『夏朝人用松木,商朝人用柏木,周朝人用栗木,是為了使百姓戰慄之意。』夫子聽說此事之後,說:『已經完成的事,不必再說了;已經進行的事,不必再勸諫了;已經過去的事,不必再追究了。』

評析

社,土地神。古人建邦立國,必立社以祭土地神,立社一定樹立其地所宜之木為社主;亦有不為社主,而即祀其樹以為社神所依憑的情況。宰我言夏商周所立的社木,是一種事實描述,唯有『使民戰慄』,涉及價值判斷,孔子才有後面的言說。使眀戰慄,顯然不符合『仁義之道』,這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的政道,而非『仁道』。孔子所言表達了一種寬容,也有隱含的批評,言行要謹慎,不能妄言。

初心

論語,夫子與弟子教與學的合集,那相與論學之風,千年不息,九州學子聞其風而悅之。一段一個故事,老師有德行有脾性愛音樂,弟子愛學習有個性。一個個都是活生生的,溫暖的,光明的。這麼一群讀書人,實在!妙哉!今九州書院發心培養現代士君子,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踐行新中式雅致生活,【論語】是最好的開端。

按:

哀公即魯哀公,姓姬名蔣,魯國第二十六代國君,魯定公之子。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即孔子弟子,名予,字子我。『哀公問社』的社指是土神社稷社即土神,稷即榖神,土神及榖神叫社稷,即現代意義上的『國家』。

哀公問社,具體是問社主。何謂社主呢?【朱子集注】:『三代夏商周之社不同者,古者立社,各樹其土之所宜木以為主也。』祭土神須立牌位,即神主(牌),亦謂之社主。夏商周用以做社主的木頭各不同,因此宰我回答哀公:『夏後世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其實哀公問社是有用意的話裡有話。魯哀公欲除三家篡權者,但是不敢明說,故借問社以請教宰我。宰我是孔門弟子裡最會言會聽的,聞之則喻,宰我也不能明說,就借社主所用木料來暗喻,周立社以栗,並說『使民戰慄』,意思就是說可以誅滅三家。

結果孔子聽到了:『子聞之曰』。孔子評論說:『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這個評論,漢代的包鹹批註:『事已成,不可復解說也;事已遂,不可復諫止也;事既往,不可復追咎也。』

李炳南批註:『孔子曰三句之解,包與集注,語皆含混,殊無義意。竊以初句謂哀公失政,三家僭越,局勢久成,不可復說。次句宰我進諫,無補於前。三句孔子自謂宰我言雖失宜,然既往矣,吾亦不再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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