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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 至於『付』,狀況則迥然不同。雖然據【姓氏考略】援引【姓纂】說,其族人當為『鄭人史付之後』,歷史也不為不久。但是,不僅『二十四史』無一例『付』氏傳略的記載,連20世紀20年代編纂的收有『傅』姓人氏176例的【中國人名大詞典】裏,所收『付』姓者也僅有一位叫『付吉』的人。奇怪的是,在近年抽樣調查的有關七個地區的729氏『頻度表』中,這個原本『氏微族小』的『付』,竟列在第85位,遠遠比大姓『傅』氏超前了21位。所以,完全可以肯定:其中誤將『傅』字簡做『付』而錯入他家之門者,是一定不少的。
那麼,出現將『蕭』和『傅』兩個姓氏字分別誤寫為『肖』和『付』的問題,是什麼原因呢?
我想,一是因為許多人,特別是許多年輕人誤將『肖』、『付』二字分別看成是『蕭』、『傅』二字的簡體造成的。其實,『蕭』本身就是簡體,它的相應的繁體字是『』。簡體的『蕭』,其中間豎劃下部的兩旁分別是一撇和一點,而繁體的『』,其相同部位則是一橫而後兩旁分別是『片』字和近似『爿』字的符號。『付』,確實做了幾天簡化字,但對應的是『副』,而不是『傅』。不過,那是1977年12月公佈,而不到一年就被教育部通知停止使用的『二簡』中的事,早已不足為訓。
應當說,自從上世紀50年代中期我們實行漢字簡化,特別是所謂第二批簡化字公佈繼而又廢除的變化以來,文字使用的學術糾葛和混亂狀態始終沒有徹底解決。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的誤書是在所難免的。但是,幾十年來一些工具書,特別是具有權威性質的字、詞工具書的不規範釋義,也在某種程度上對這種現象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就是我要說的造成把姓氏字『蕭』誤書為『肖』以及『傅』誤書為『付』的第二個原因。
比如,中小學生幾乎人手一冊的【新華字典】,在新中國成立初期,也就是1953年12月人教社的初版和1957年6月修訂後的新一版中,對於『肖』這個字,還正確地注釋為『像,相似』,並用『子~其父』和『〔肖像〕畫像,相片』作為短語例證和例詞(見1957年版第297頁),讀音也只有一個『ㄒㄧㄠ』,即現今漢語拼音的去聲『xiào』。但是,到了1962年7月再次修訂出版,則不僅給它增加了一個『xiāo』(陰平)的讀音,更史無前例地把它當做異體字,注釋成『姓,同「蕭」』(見該版第505頁)。或許覺得這樣有點唐突,後來在不斷『修訂』的過程中,在2006年第10版時,又將此注釋變為了『「蕭」(姓)俗作「肖」』。這樣,就在人們尤其是年輕人的心中造成了『肖』是簡化了的『蕭』字之再簡化的誤會。
『傅』與『付』也有同樣的境遇。不知為什麼,多次修訂出版的【新華字典】都沒有關於它們是姓氏用字的注釋。而【現代漢語詞典】雖然從1978年到2004年都有關於『傅』與『付』是姓氏字的注釋,但尚沒有將兩字混淆的字樣出現。可是到了『修訂』後的2005年第5版時,竟增加了所謂『傅……姓(近年也有俗寫作「付」的)』(見該版第432頁)。這種欲將『付』視為『傅』的簡體、但又好像不那麼理直氣壯的話,這就至少在客觀上容忍甚至誤導了人們把本來並非一脈的『傅』、『付』兩氏混為一家。
這裏,無論如何我得讚揚李行健先生。因為,只有他主編的【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作了正確的注釋:『「蕭」字不能簡化為「肖」』;『「傅」和「付」是兩個不同的姓,不能相混』(分別見該詞典1998年4月第1版第571頁和151頁)。同時,該詞典還在注釋另一個同音字『副』的姓氏用法時寫道:『「副」不能簡化為「付」』(同上第150頁),這就避免了有些工具書那種簡單地將『付』注為『同「副」』而使人誤入『二簡』的錯誤,防止了『傅』、『付』、『副』三字使用中的更大混亂。
當然,工具書是可以而且應該不斷『修訂』的,但必須有客觀的合理性,並符合國家的語文規範。以『肖』和『付』為例,不論在其歷史上,還是在當今的關於『簡化漢字』和『異體字整理』的國家規範中,都找不到它們分別是『蕭』和『傅』的異體或簡體的根據。
所以,我建議凡是以為『肖』和『付』是簡化字而書寫姓氏的人,不妨做點追根溯源的工作,查一查家譜或問一問本族60歲以上的老人,看他們以前或小時候寫的到底是哪個姓氏字。否則,要是戶口本和身份證的姓氏都與祖上參差,真有個遺產繼承之類的用場時,恐怕就要費周折了。中華民族是個很重親情的民族,珍視姓氏,『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是護衛祖先與家族尊嚴的一個表現。願有關各方,包括公安戶籍部門等都能審慎,並適時動作其事。
(作者系【光明日報】高級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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