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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風韻網 元代到清季
元代 元初,政府在各路設立諸洞冶總管府掌管礦冶業,頒佈礦業法規,以保護官辦礦場和恢復稅收。元代鐵、銀、金礦有較大的發展。銅、錫、鉛等鑄錢用金屬的生產則遠遠落後於宋代。就礦產地的分佈來講,吉林、遼寧和新疆都產金,雲南的銅礦、銀礦,江西的銀礦以及湖南的汞礦等在元代都占重要地位。據有關史料估計,元初生鐵年收入量在500~1000萬斤之間。天曆元年(1328)全國銀收入量約30萬兩,數量與北宋初期相當。金的最高年產量在3萬兩左右,比宋代產金極盛的皇□年間高出一倍。湖南汞礦年收入量約為硃砂1500兩,水銀2200餘兩。
明代 鐵產量有很大增長,金屬鋅也大量用於冶鑄。
鐵礦 明初全國官鐵的年收入量為1800餘萬斤。其中江西、湖廣兩行省收入量約1000萬斤,冶鐵業重點南移。洪武二十八年(1395)官庫存鐵多達3700餘萬斤,明太祖朱元璋曾下令停辦官鐵冶,讓民間自由開採,官府只管收稅,稅率為『三十分取二』。著名的冶鐵中心,北方在河北遵化,南方有廣東佛山。
銅礦 洪武初年池州府采銅15萬斤。宣德三年(1428)江西德興、鉛山兩縣恢復膽銅生產。
錫礦 主要出自臨賀郡,即今廣西富川、鐘山、賀縣地區。
鉛礦 明初鉛礦主要采自山東。洪武十五年(1382),徵集民工2660戶,在山東濟南、青州和萊州境內采鉛32.3萬餘斤。
銀礦 明代在福建、浙江兩地大規模采銀。宣德年間(1426~1435)福建每年收銀4萬餘兩,浙江收銀9萬餘兩。天順四年(1460)全國產銀18.3萬兩,其中雲南約10萬兩,超過總量一半。
金礦 明代黃金歲課最高為永樂二十一年(1423),總收入量5000餘兩,僅相當於元代最高收入量的六分之一。明代淘金最盛地區在雲南麗江,又曾在貴州太平溪設金場局。
汞礦 明代開採汞礦主要在貴州境內。
鋅礦 宣德三年(1428)曾鑄造一大批黃銅鼎□,估計用金屬鋅13000餘斤。
清代 前期,銅、錫、鉛、銀的大礦區都在雲南,鋅礦和汞礦則在貴州,甘肅金礦開採頗盛。鐵礦產量不詳,估計不低於明季。
鐵礦 清代鐵礦主要由民間經營。大型鐵場在廣東佛山和陝西漢中兩處。佛山一地的冶鐵業興盛時工人達三千餘人。漢中鐵場有大小分廠多處,大廠有二三千人,小廠也有數百人至千餘人。
銅礦 主要分佈在雲南境內,最多時有46個廠,其中以湯丹(今東川)、碌碌(今會澤)和寧台(今鳳慶)三廠最大。湯丹廠最高年產量曾達1200~1300萬斤。從乾隆五年到嘉慶十六年(1740~1811)的71年中,雲南省銅的年產量最高為1400萬斤,最低為900餘萬斤。清代在雲南銅礦區出現大型手工業工場。大場盛時有六七萬人,採用大規模分工協作的生產方式。但經營管理還是封建性的,由官方放本收銅,除抽取10~20%的『課銅』外,還按官價收購產品,抵償工本。
錫礦 雲南省的個舊錫廠從雍正二年到嘉慶十七年(1724~1812)之間,錫的年產量均在 150萬斤左右。此外,乾隆十一年(1746)前後,湖南郴州,宣章兩處錫礦年產約15萬餘斤。
鉛礦 主要采自雲南、貴州、湖南、廣西等省,乾隆年間年產約200萬斤,其中雲南產量約佔三分之一。
鋅礦 貴州鋅的年產量曾高達600萬斤,廣西年產量約50萬斤,雲南20餘萬斤。
銀礦 從康熙二十四年到道光十七年(1685~1837)雲南先後出現過32個銀廠,全省年產量平均約30~40萬兩。嘉慶年間(1796~1820),青海都蘭哈拉鉛廠每年產銀4~5萬兩。
金礦 乾隆時,曾在陝西、甘肅和新疆開採金礦,其中甘肅敦煌沙州南北山等金礦規模較大,金的最高年產量約2000兩。雲南、黑龍江、貴州、湖南等省也曾採金。
汞礦 貴州水銀最高年產量達到5000餘斤。
鴉片戰爭以後,隨着帝國主義的侵入,洋務運動和買辦企業的興起,舊中國逐步形成帶有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質的近代礦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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