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華風韻網 五代十國時期,北方連年戰爭,礦冶業呈停滯狀態。宋王朝建立,天下百姓得以休養生息。據【宋史・食貨志】記載,開寶三年(公元970年)朝廷下詔說不與商人或礦冶主爭利,允許人民自由採礦。這表明宋朝的政權部分建立在商品經濟的基礎上,礦冶主們可以在朝廷減免稅的保護下從事生產,廣大勞動人民也可以從封建徭役制下解脫出來。原來採用勞役制,官營鐵冶業也不斷受到被勞役人民的反抗,迫使官吏將勞役制改成招募制,從而對冶鐵生產的發展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王安石變法時期,由神宗熙寧年間和元豐初年,較多地聽任民營鐵冶業的發展,採用『二八抽分』稅率,這是宋代『民營』鐵冶業最發展的時期,也是宋代整個鐵冶業最發展的時期。
其他礦產如銅、銀、金等,從宋太祖建隆元年至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60―997年)的37年中,也准許百姓自由採掘,仁宗趙楨以後始收歸官營。
北宋的礦業機構有四監、12冶、20務、25場等,凡鑄鐵的場所都有置監,務是礦冶稅務所或礦產收購站,場是採礦場,冶是金屬冶煉場。下面簡略介紹一下各礦業的規模。
(1)鐵礦
北宋主要的鐵礦產地有磁州、邢州、徐州。元豐三年 (1078年)磁州、邢州的總產量,相當全國總收入量的74%。沈括在【夢溪筆談】卷三中曾記敘了他奉使察訪河北西路、參觀磁州鍛坊的情況。磁州當時鍛造生產『百鍊鋼』,在北宋已是一種古老、成熟的煉鋼工藝。徐州鐵礦早在漢代就已開採,利國監原用木炭煉鐵,以後改用煤炭。
南宋時,邢、磁、徐州的大型鐵礦產地被劃入金朝版圖,這使金的冶鐵技術得以改進和發展。
(2)銅、錫、鉛礦
主要用於鑄幣的銅、錫、鉛3種礦業,在宋代集中分佈在江西、福建、廣東3省境內,其規模、產量遠遠超過了唐代,北宋時年產量逐年上升。從皇佑中 (1049―1054年)到元豐元年 (1078年)近30年內,銅礦年收入由500多萬斤增至1400多萬斤,錫年收入量由30多萬斤增至200多萬斤,鉛的年收入量由9萬多斤增至900萬斤。元豐年間礦業的興盛,反映了王安石變法給封建經濟注入了活力。
宋時煉銅有火法、水法煉銅。膽水浸銅法應用於生產始於宋初,北宋晚期已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並在年產量中所佔比例越來越大。宋代主要的錫產地是賀州,而鉛礦場多在連州、虢州等地。鉛是鑄鐵必備的金屬之一,當時鉛的用途除了鑄鐵外,主要用來製造丹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