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語文知識 寫信時,人們通常要在信的末尾處寫上『此致』,再另起一行寫上『敬禮』;『此致』後面一般不加標點,而『敬禮』後面則加感嘆號。這已經成為一種固定的寫信格式。『敬禮』人們一般都懂,『此致』是什麼意思呢?二者之間是動賓關係嗎?在書信體應用文寫作訓練中,常有學生這樣發問。
這裏的『此』,並不是針對後面的『敬禮』而言,而是指前面書信中所寫的內容。例如,寫回信時,末尾用『此復』;下通知時,末尾用『此通知』;發佈命令時,末尾用『此令』。這些都是煞尾語,『此』字的作用在於概指前文,了結全篇,而『致』字當『盡』或『與』講,含有無保留地給與或呈獻之意。
『致xxx書』,,即『與××書』;『致詞』,即『獻詞』。『此致』兩字連用,意思就是『上面的話說完了』,這是從文言文中因襲下來的。『此致」是一封信的煞尾,它與『敬禮』之間並不存在動賓關係。歌曲【一封家書】將二者連起來,只是為了便於連唱,並不是說它們就是一個動賓詞組。
作者:劉孝英
(選自【語文知識】2002年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