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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光明網 吳楚七國叛亂,國內政治局勢動盪。李廣為驍騎都尉,衝鋒陷陣,勇冠三軍,在昌邑城奪取叛軍的軍旗,威名顯赫。三個月後,『七國之亂』被平定,李廣卻沒有得到爵位的賞賜,被任命為上谷太守(在今河北的中北部),抗擊匈奴。
人們替他惋惜,說他不應該身為漢將,卻私自接受梁王贈予的將軍印,犯了政治錯誤。李廣從此成了邊將,轉戰邊關,一直在太守職位上徘徊,從來沒有任何提拔,直到最後在一次追擊匈奴的戰鬥中迷失道路,引咎自殺。
他一生做了二千擔的官四十餘年,從來沒能得到封候,太史公只得感嘆『然廣不得爵邑,官不過九卿』。李廣曾任衛尉和郎中令(即光祿歟,光祿煳渙芯徘洌是中央政府九個高級官職之一。儘管當時爵位可以買賣,李廣也想花錢買個爵位,但一來,他想要的『列侯』並不在售貨單上,二來,李廣每次得到的賞賜,基本都分與部下的將領士兵,他本人並無餘財。
中國的賣官鬻爵始於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43年),那年蝗災大疫,皇府准許百姓交納粟米千石者,進爵位一級。【史記・秦始皇紀】載:『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
在秦代爵重於官和『官、爵合一』。擁有許多權益,包括益田宅、給庶子、賜邑賜稅、免除徭役、豢養家客、減刑抵罪、贖取奴隸等等,這明顯比居官俸祿要優厚得多了。更重要的是『爵』依然被視為地位之根本。
漢初承秦制,漢代軍功爵擁有的特權和優待雖不及秦代,但仍具有實際價值。漢代的賣官鬻爵始於惠帝六年(前189):『令民得賣爵,』【漢書・惠帝本紀】載:『令民得賣爵』。
漢代重視農耕
到了公元前180年,漢文帝劉恆即位,邊塞糧食運輸困難,他便採納晁錯的建議,以爵換粟,使天下入粟於邊。【漢書・食貨志上】載:『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於邊,六百石,爵上造;(爵二級為上造,乘兵車也);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 (九級官爵,與縣令平起平坐,無須叩禮)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十八級高等官爵)各以多少級數有差。』
作為重農的國家,漢的賣官鬻爵其實最根本的還是刺激農業生產。臣民們可以用糧食買爵,向朝廷繳納的糧食越多,買的爵位就越高。漢文帝展開了全面的賣爵工作,賣爵多多並不心疼,只求刺激全國的糧食生產。漢文帝認為,爵位由他的口而出,而糧食則是由農民經過一年四季勞作後從地裏長出來的,『勞作』要比『口出』辛苦一萬倍。國民們還可以用糧食贖罪。若人們犯了一般罪行,繳些糧食就可以豁免,用不着受刑或坐牢。老百姓還可以用糧食頂差役、頂賦稅。文帝把糧食作為進入統治階級的入伍券,作為國家的獎懲手段,大大刺激和推進了全國務農重農的積極性。
應該看到賣官鬻爵在當時恢復農業生產上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並為國家積累了財富。然而,這樣以來,賜爵制度也日趨輕濫。朝廷有所謂『大事』之時,一般都要賜民爵一級,吏爵則更多。除大規模賜爵外,又正式實行賣爵制度,出錢可以買爵,入粟可以買爵,用奴婢也可以買爵。入粟買爵的辦法。爵位的泛濫成災,軍功爵制也失去了原來獎勵軍功的作用。
到漢武帝時期,與匈奴戰爭,朝廷需要一些鼓勵政策來提高軍隊的戰鬥力。但因舊有爵制已濫,不為人們所重,故於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又置武功爵,以寵戰士。武功爵分十一等:一級造士,二級閒輿衛,三級良士,四級元戎士,五級官首,六級秉鐸,七級千夫,八級樂卿,九級執戎,十級政戾庶長,十一級軍衛。規定立功受爵的將士可以補吏,可以贖罪,功勞超等者,大者封侯,小者補郎,使受爵者得到實際利益。
衛青的部屬因戰功而封侯者九人,立將者十四人。霍去病因戰功,四次加封,直至食邑一萬五千一百戶。他的部屬封侯六人,為將兩人。
可憐的是李廣六十多歲跟着衛青對匈奴打一場穩操勝券的戰,撈軍功的大好時機,被調派去帶領偏師還迷了路,等到其於衛青匯合時,戰鬥已經結束了,也未能完成自己的任務。衛青『使長史持L醪遺廣,因問廣、食其失道狀,青欲上書報天子軍曲折。廣未對,大將軍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面對着這樣的結果,李廣自己認為自己年老卻還未能封侯,又羞於面對刀筆吏,就自殺了。實際上,匈奴已敗,加上對可能受到的處罰的擔憂,李廣還能靠什麼贏得封侯的機會呢,不如自殺,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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