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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宋朝排斥同性戀,官府出文禁『男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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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1-12-1 09: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人民網
本文摘自【性的歷程】,王威著,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道學興起對男風的排斥


  既然同性戀者之間的愛情不被寬容,則同性戀者的情慾遂降低為純粹的低級的生理髮泄,造就了營利性男妓的蓬勃興盛。


  唐人對男風的態度,大抵是不提倡不支持不鼓勵。


  我們在前文說過漢代的宮廷已經出現女同性戀者,到了唐朝,由於國泰民安,宮女越進越多,據【新唐書・宦者上】記載:『開元天寶中,宮嬪大率至四萬。』


  如果按當時人口比例換算,則全中國平均每600名女性中就有一名宮女。可見白居易所謂的『後宮佳麗三千人』之說,並不是詩人的藝術誇張,反而是大大地低估了。


  中國歷史上的各朝代除了清朝規定宮女一旦年滿22歲即可出宮,准其擇配之外,其他王朝都將宮女禁閉至老死。偶爾的例外無非是久旱不雨,皇帝才大發慈悲,將宮女放出以求得陰陽感應之效。


  深鎖深宮的寂寞愁苦,往往成為文人筆下動人的辭章。元稹的【行宮】中說:『寥落古行宮,宮花寂寞紅。白頭宮女在,閒坐說玄宗。』而白居易的【上陽白髮人】一詩則寫道:『……鶯歸燕去長悄然,春往秋來不記年。唯向深宮望明月,東西四五百回圓。』


  可是宮女的性寂寞與性苦悶又豈是詩詞可以安撫的?只要一有機會,她們就會逃離這『見不得人的所在』。有一年正月望日,唐中宗和皇后微服出宮,隨同出遊的一批宮女便『皆淫奔而不返』。


  但這種機會有如中獎,不可能人人都那麼幸運,因此多數宮女只能在默默忍受的同時,尋找其他方面的慰藉,不是和太監結成『對食』或『菜戶』,便是用手或工具進行自慰,而最普遍的還是發展成女同性戀者。古人稱女同性戀為『磨鏡』,並非是將陰戶視為鏡子,而是女同性戀者親熱時,身體相近似,彼此互為影像,有如鏡中之人,相切相磋。或者一人女扮男裝,在腰間系一假陽具和對方進行交合。


  每個文明形態可以說都有從性放縱收緊為性禁錮的過程,而性禁錮到了極限,則道德規範因干預個人私生活空間太多,變成虛偽的教條,淪為擺設。這從世人對男風態度的演變也可管窺一斑。以華夏文明為例,進入宋朝,性禁錮風潮興起,然而到了明末則出現一次強而有力的反彈。


  宋代程朱理學的興起就文化成就而言,可以說把華夏文明推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然而它也帶來很多負面的因素,比如『存天理,滅人慾』,『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論調進入公共道德空間,成為法律之外的無形繩索,使得私人空間再無自由可言。因此明代謝肇J在其所著【五雜俎】中曾下過如此斷論:『男色之興……(因)宋人道學,此風亦少衰止。』


  既然同性戀者之間的愛情不被寬容,則同性戀者的情慾遂降低為純粹的低級的生理髮泄,造就了營利性男妓的蓬勃興盛。五代至北宋人陶谷撰著的【清異錄】就說:『四方指南海為煙月作坊,以言風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戶將乃萬計,至於男子舉體自貸,進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風月作坊也。』


  隨着整個社會對男色活動的自覺抵制,政府也開始介入其中,對男風充斥的現象進行打擊,陳師道寫的【萍洲可談】云:『書傳載彌子瑕以色媚世,至今京師與都邑無賴男子,用以圖衣食,蓋未嘗正名禁止。政和間始立法,告捕男子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顯見從事男色活動是公認的非法行為了。


  官府更貼出『禁男淫文』之類的公告,用威脅和恐嚇的語氣宣稱要對男妓採取措施,如『宜斷其鑽刺之根,兼塞其迎送之路』,說白了,就是要把男同性戀者的陽具切掉,再把肛門堵上。


  不過山高皇帝遠,京城法網嚴密,但其他地區的男色色情業放縱如舊,以至於周密在【癸辛雜識】感慨地說:『……吳俗此風(指男娼)尤甚。新門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裝飾,善針指,呼謂亦如婦人,比比求合。其為首者號「師巫」「行頭」,凡官家有不男之訟,呼使驗之,敗壞風俗,莫此為甚。然未見有舉舊條以禁止之者。』


  相較於宋朝對同性戀者的管制,與之對峙的北方政權則相對寬縱,在某些時期,妃嬪與侍女之間的同性戀關係甚至是公開的。比如【金史・海陵紀】載:『凡諸妃位皆以侍女服男子衣冠,號「假廝兒」。有勝哥者,阿裏虎與之同臥起,如夫婦。』


  宮中有一位廚娘三娘看不慣阿裏虎的作風,向海陵帝告密。不料海陵帝自身就是一荒淫之主,哈哈一笑不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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