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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州日報 懲治貪官從不手軟
發現問題一查到底
朱元璋在位期間親自處理了很多貪污案,殺貪官無數。其中最駭人聽聞的是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發生在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朝規定,戶部每年歲終應對各府、州、縣所上收支賬簿進行審計,各地方官府每年派官吏到戶部上報財政收支情況,經戶部審核無誤後,才准許報銷。因很多地方遠離京城,為了減少來回奔走的麻煩,各地負責上報收支情況的官吏都習慣帶着預先蓋上官印的空白文冊到戶部,如遇駁回即改正。這種『先署印而後書』的上報方式本是明初慣例,『有司相沿莫之正』,一些戶部官員與地方官府勾結,利用這些蓋過官印的空白文冊填上虛假支出數據,趁機侵吞錢糧,中飽私囊。洪武十五年,朱元璋發現這一情況後,『以為欺罔』,馬上下令查辦。將各地官府管印的官吏全部處死,副官打百棍充軍邊疆,凡署名者均抓捕入獄。此案被處死者有數百人,入獄和充軍邊疆者不計其數。
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郭桓是戶部侍郎,他和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趙全德等相互勾結,組成貪污團伙,盜官糧700餘萬石,洪武十八年案發後,朱元璋『敕法司拷訊供詞』,發現郭桓等人除貪污公糧外,還侵吞了大量國庫物資,折合糧食達2400萬石。通過進一步追查,六部一些官員和很多地方官也牽連其中,朱元璋將主犯統統處死,受牽連入獄者達數萬人。
朱元璋恨不得殺盡天下貪官,他說:『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只要是貪污,不管涉案者官有多高,朱元璋處理時都不會心慈手軟。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刑部尚書開濟接受一死囚家人賄賂,令郎中仇衍為其開脫死罪。他還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錢物,並導致一家20口人全部自殺的悲劇。他的不法行為被一獄官告發,開濟和刑部侍郎王希哲、刑部主事王叔征把該獄官抓起來,殺人滅口。此事被監察御史陶仲發現並上報朱元璋,朱元璋大怒,將開濟、王希哲、仇衍等人處死。
功臣犯法嚴懲不貸
朱亮祖父子同日死
即使是開國功臣,如果有不法行為,朱元璋也嚴懲不貸。永嘉侯朱亮祖勇悍善戰,立下許多戰功。但此人不學無術,在奉詔出鎮廣東時『所為多不法』。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番禺知縣道同把當地一個土豪抓起來,其他土豪行賄朱亮祖,請求他把被抓的土豪放了。朱亮祖宴請道同,要求道同釋放土豪。道同厲聲說:『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朱亮祖說不動道同,竟親自把土豪放了。朱亮祖還納富民羅氏女為妾,羅氏兄弟怙勢為奸,被道同抓起來,朱亮祖又把他們放了。道同憤憤不平,上奏揭發朱亮祖的不法行為,其奏未至京城,而朱亮祖彈劾他對上司無禮的奏章先到,朱元璋不知內情,派使者誅殺道同。後來見到道同的奏章,才了解真實情況。他覺得道同職位低下,敢揭發大臣不法之事,一定是骨鯁之臣,便派使者赦免道同。但後派的使者到達番禺時道同已被殺。朱元璋對朱亮祖誣奏道同非常不滿,氣憤異常,馬上召朱亮祖與其子朱暹進京,用皮鞭把朱亮祖父子打死。
在用重典懲治貪官的同時,朱元璋還大力表彰反貪功臣和獎勵舉報。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福建參政魏鑒、瞿莊『笞奸吏至死』,朱元璋賜璽書嘉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七月,蘇州知府王觀『治奸吏至死』,朱元璋派使者前往慰勞。常熟縣陳壽六等三人把貪官顧英綁至京師面奏,朱元璋當即予以重賞,並警告地方官吏不得對陳壽六等人打擊報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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