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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文史網 不僅如此,『嫡長制』的固有缺陷――『立嫡以長不以賢』卻在明朝得到了充分的暴露。明朝十七位皇帝(至崇禎),除去在位幾個月的光宗朱常洛不提,其它十六位皇帝有八位[5]按柏楊的說法屬於『草包惡棍型』,其惡行世所罕見。明朝276年(1368――1644)的統治,這八位就佔了173年,近63%的時間。尤其糟糕的是,從武宗朱厚照開始,連續出現六位『昏(暴)君』統治中國達173年直到明亡。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這些皇帝來自當時世界上經濟、文化、教育程度最高的漢族,然而卻集『荒唐、荒淫、貪婪、懶惰、昏庸、無能、殘暴、苛刻、猜忌……』等等人類最惡劣的品質於一姓,甚至於一身。明朝不合格皇帝比例之高,正如清初大思想家唐甄的總結『一代之中,十數世有二三賢君,不為不多矣;其餘非暴即暗,非暗即辟,非辟即懦。……懦君蓄亂,辟君生亂,暗君召亂,暴君激亂。』[6]
是什麼原因造成了朱明皇族素質如此低下?唐甄的回答是『帝室富貴,生習驕恣,豈能成賢!』[7]他之所以沒有發覺問題可能出在嫡長繼承制身上,是因為在當時的知識分子看來,『長幼尊卑』的等級關係就是天理,皇位繼承當然要符合『嫡庶長幼』的尊卑順序。與唐甄大致同期但更有名的顧炎武,有個非常有名的口號:『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可惜他說的『天下』,竟然是這個尊卑順序!看來人們的腦子都被『天理』這個『大醬缸』(柏楊語)醬死了,面對君權繼承的兩難困境,似乎再也找不到出路了……
分析兩難困境出現的原因,關鍵是一個『亂』字:『立賢』之不行是因為『易亂』,固定順序繼承是為了『防亂』。僅僅為了君權能夠『順利』繼承,整個君主制社會上上下下就忙活了四千年,繼承人的素質問題被迫讓位於『不生亂』這個主要矛盾,致使不少更有才能的皇室成員(本文的『王/皇室成員』不包括女後和外戚),眼看着不如他們的人登上皇位而徒呼奈何。
但為什麼完全符合長幼尊卑等級關係這個『天理』的固定順序繼承法,只是在『家天下』三千多年之後的明朝才得到了較徹底的貫徹,不可僭越的等級關係為什麼在以前的朝代屢遭僭越?究竟是誰在『搗亂』?
於是就有了本文的第二部分:
二、是誰破壞了君權繼承的固定順序?
(一)首先就是君主本人
『家天下』的第一個王朝――夏朝的君權繼承制度,由於資料缺乏已不可考。
第二個王朝商朝的『君權繼承順序』經歷了三個階段:
剛開始,是『兄死由弟繼承,弟死由少弟繼承,直到同輩之弟全不在世時,再由長兄之子繼位,以此類推。』[8]但是,『這種制度本身是潛伏着動亂因素的。因為繼位之弟往往不肯把王位再交還兄之子,而要傳給自己的兒子』[9]。於是產生了『九世之亂』(商朝在第十一位國王仲丁以後,到第十九位國王陽甲的九個王間,發生了內部爭奪王位的鬥爭,國力大為削弱,稱為『九世之亂。』引自【中國政治制度通史】171頁)。動亂使商朝的國力大為削弱,竟然到了為避敵鋒屢次遷都的地步。
吸收了『九世之亂』的教訓,商朝把繼承順序由『兄終弟及』改為『兄終弟及+嫡子繼承』,即:繼承王位的最小的弟弟死後,王位不再交給長兄之長子,而是由這個弟弟的長子繼位。這是『因為長兄之子在未繼位以前處於無權的地位,而王權在手的幼弟,可以利用手中的王權,培植自己的私人勢力,以企圖永久佔據王權。為了防止王權的爭奪,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傳位於時王的兒子,以保證王權的順利傳遞』[10]。
但是這個改革還有問題。長兄之所以把王位傳給弟弟們,是因為幼弟死後王位會回到自己的兒子手中,而現在幼弟企圖靠手中的權力使王位永久在自己的後代中傳遞,與其那樣,長兄不如趁早直接把王位傳給自己的後代,為什麼還要把王位傳給弟弟們呢?於是『嫡長子繼承制』出現了。
註:嫡長子繼承制規定的繼承順序:嫡長子(正後所生長子)――嫡長孫――嫡次子――庶長子(偏妃所生長子)――庶次子――其它宗室
由『兄終弟及』改為『嫡長繼承』,其實是從『擇優錄用』向『固定順序繼承』的一種倒退。因為『兄終弟及』使王位始終在成年人手中傳遞,而且繼位者年齡越來越大,相應地控制局勢的能力也應該越來越強,經驗也應該越來越豐富,這對君權的平穩繼承及治國安邦當然是很有利的。另外,『兄終弟及』使所有王室成員都有機會登上王位,無疑是一種公平的作法,可以消除『嫡長制』下沒有機會即位的王室成員通過動亂爭奪王位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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