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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唐代筆記史料(二)――【玄怪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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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10-9-21 16: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國學網
卷四  
    ○馬僕射總
    檢校右僕射總,元和末節制東平。長慶二年六月十日午時,寢熟,夢二軍吏 乘馬入中門,及階而下,一人握刀拱手而前,曰:『都統屈公。』公驚曰:『都 統誰耶?』曰:『見則知矣。』公欲不去,使者曰:『都統之命,僕射不合辭。』 不覺衣服上馬。一吏引,一吏從,遂出鄆州北郭門數百裏,入城又數十裏,見城 門題曰:『六押大都統府』。門吏武飾,威容甚嚴。
    入一二百步,有大衙門,正北百餘步,有殿九間,垂簾下有大聲曰:『屈上 階。』陰知其聲,乃杜司徒佑也,遂趨而升,二閹豎出捲簾。既而見之,果杜司 徒也。公素承知友,交契甚深,相見極喜,慰勞如平生。遂揖坐,都統曰:『莫 怪奉邀否?佑任此官,年勞將轉,上司許自擇替。中朝之堪付重權者,今揣量無 逾於閣下者,將欲奉托耳。此官名「六押大都統」,□□不是過也,且以大庇親 族知友耳。人之生世,白駒過隙,誰能不死。而又福不再遇,良時易失,苟非深 分,豈薦自代。權位既到,幸勿因循。』公曰:『生為節制,死豈為民?陽祿方 崇,陰位誰顧。直使為王且不願,況都統哉?』杜曰:『上請授公,天命難拒。 文符即下,何能違天!』公曰:『天聽甚卑,亦從人慾,奈何自取求替,誣其天 命乎?』杜曰:『終與公,公豈能免。』公曰:『終不受,都統安能與?必若以 鬼相逼,豈無天乎?』杜乃顧謂群吏曰:『公既拒,事不諧矣!』公曰:『渴, 請兩盂茶。』杜仍促煎茶。從吏曰:『僕射既不住,不合飲此茶。況時熱,不可 久住,宜速命駕。』
    俄而牽馬立於故處,公辭將去,都統步步送之。既下階,執手曰:『勉修令 圖,此位終奉。』遂乘馬南行,舊吏引從如初,乃卻從故道(以下疑有闕文)

    ○華山客
    黨超元者,同州A陽縣人。元和二年隱居華山羅敷水南。明年冬十二月十六 日,夜近二更,天晴月朗,風景甚好,忽聞扣門之聲。令童候之,云:『一女子, 年可十七八,容色絕代,異香滿路。』超元邀之而入,與坐,言詞清辨,風韻甚 高,固非人世之材。良久,曰:『君識妾何人也?』超元曰:『夫人非神仙,即 必非尋常人也。』女曰:『非也。』又曰:『君知妾此來何欲?』超元曰:『不 以陋愚,特垂枕席之歡耳。』女笑曰:『殊不然也。妾非神仙,乃南冢之妖狐也。 學道多年,遂成仙業。今者業滿願足,須從凡例,祈君活之耳。枕席之娛,笑言 之會,不置心中有年矣,乞不以此懷疑,若徇微情,願以命托。』超元唯唯。又 曰:『妾命後日當死於五坊箭下。來晚獵徒有過者,宜備酒食以待之。彼必問其 所須,即曰:「親愛有疾,要一獵狐,能遂私誠,必有殊贈。」以此懇請,其人 必從。贈禮所須,今便留獻。』因出束素與黨,曰:『得妾之屍,請夜送舊穴。 道成之後,奉報不輕。』乃拜泣而去。
    至明,乃鬻束素以市酒肉,為待賓之具。其夕,果有五坊獵騎十人來求宿, 遂厚遇之。十人相謂曰:『我獵徒也,宜為衣冠所惡。今黨郎傾蓋如此,何以報 之?』因問所須,超元曰:『親戚有疾,醫藉獵狐,其疾見困,非此不愈。』乃 祈於諸人:『幸得而見惠,願奉五素為酒樓費。』十人許諾而去。南行百餘步, 有狐突走繞大冢者,作圍圍之,一箭而斃。其徒喜曰:『昨夜黨人固求,今日果 獲。』乃持來與超元,奉之五素。既去,超元洗其血,臥於寢床,覆以衣衾。至 夜分人寂,潛送穴中,以土封之。
    後七日夜半,復有扣門者,超元出視,乃前女子也,又延入。泣謝曰:『道 業雖成,準例當死,為人所食,無計復生。今蒙深恩,特全斃質,修理得活,以 證此身。磨頂至踵,無以奉報。人塵已去,雲駕有期,仙路遙遙,難期會面。請 從此辭。藥金五十斤,收充贈謝。此金每兩值四十緡,非胡客勿示。』乃出其金, 再拜而去,且曰:『金烏未分,有青雲出於冢上者,妾去之候也。火宅之中,愁 焰方熾,能思靜理,少息俗心,亦可一念之間,暫臻涼地。勉之!勉之!』言訖 而去。明晨專視,果有青雲出於冢上,良久方散。
    人驗其金,真奇寶也。即日攜入市,市人只酬常價。後數年,忽有胡客來詣, 曰:『知君有異金,願一觀之。』超元出示,胡笑曰:『此乃九天掖金,君何以 致之?』於是每兩酬四十緡,收之而去。後不知其所在耳。

    ○尹縱之
    尹縱之,元和四年八月肄業中條山西峯。月朗風清,必吟嘯鼓琴以怡中。一 夕,聞檐外履步之聲,若女子行者。縱之遙謂曰:『行者何人?』曰:『妾山下 王氏女,所居不遠,每聞郎君吟詠鼓琴之聲,未嘗不傾耳向風,凝思於蓬戶。以 父母訓嚴,不敢來聽。今夕之親有適人者,父母俱往,妾乃獨止。復聞久慕之聲, 故來潛聽。不期郎之聞也。』縱之曰:『居止接近,相見是常。既來聽琴,何不 入坐?』縱之出迎,女子乃拜。縱之略復之,引以入戶,設榻命坐。儀貌風態, 綽約異常,但耳稍黑。縱之以為真村女之尤者也。山居閒寂,頗積愁思,得此甚 愜心也。命僕夫具果煮茗,彈琴以怡之。山深景靜,琴思清遠,女意歡極。因留 宿,女辭曰:『父母如何?』縱之曰:『喜會是赴,固不夜歸。五更潛復閉戶為 獨宿者,父母曙到,亦何覺之。』女笑而止。相得之歡,誓將白首。綢繆之意, 無不備盡。
    天欲曙,衣服將歸,縱之深念,慮其得歸而難召也,思留質以系之。顧床有 青花氈履,遽起取一隻鎖於櫃中。女泣曰:『妾貧,無他履,所以承足止此耳。 郎若留之,當跣足而去,父母召問,何以說告焉?杖固不辭,絕將來之望也。』 縱之不聽,女泣曰:『妾父母嚴,聞此惡聲,不復存命。豈以承歡一宵,遂令死 謝?繾綣之言,聲未絕矣,必忘陋拙,許再侍枕席,每夕尊長寢後,猶可潛來。 若終留之,終將殺妾,非深念之道也。綢繆之歡,棄不旋踵耳,且信誓安在?』 又拜乞曰:『但請與之,一夕不至,任言於鄰裏。』自五更至曉,泣拜床前,言 辭萬端。縱之以其辭懇,益疑,堅留之。將明,又不敢住,又泣曰:『妾前生負 郎君,送命於此。然郎之用心,神理所殛,修文求名,終無成矣!』收淚而去。
    縱之以通宵之倦,忽寢熟,日及窗方覺,聞床前腥氣,起而視之,則一方凝 血在地,點點而去。開櫃驗氈履,乃豬蹄殼也。遽策杖尋血而行,至山下王朝豬 圈,血蹤入焉。乃視之,一大母豬,無後右蹄殼,血引牆下,見縱之怒目而走。 縱之告王朝,朝執弓矢逐之,一矢而斃。其年縱之山下求貢,雖聲華籍盛,終終 無成,豈負之罪歟?

    ○王煌
    太原王煌,元和三年五月初申時,自洛之緱氏莊。乃出建春門二十五裏,道 左有新冢,前有白衣姬設祭而哭甚哀。煌微覘之,年適十八九,容色絕代。傍有 二婢,無丈夫。侍婢曰:『小娘子秦人,既笄適河東裴直,未二年,裴郎乃游洛 不復,小娘子訝焉,與某輩二人,偕來到洛,則裴已卒矣。其夫葬於此,故來祭 哭耳。』煌曰:『然即何歸?』曰:『小娘子少孤無家,何歸?頃婚禮者外族, 其舅已亡。今且駐洛,必謀從人耳。』煌喜曰:『煌有正官,少而無婦。莊居緱 氏,亦不甚貧,今願領微誠,試為咨達。』婢笑,徐詣姬言之。姬聞而哭愈哀, 婢牽衣止之,曰:『今日將夕矣,野外無所止,歸秦無生業。今此郎幸有正官而 少年,行李且贍,固不急於衣食。必欲他行,舍此何適?若未能抑情從變,亦得 歸體,奈何不聽其言耶?』姬曰:『吾結髮事裴,今客死洛下,綢繆之情,已隔 明晦。碎身粉骨,無謝裴恩。未展哀誠,豈忍他適。汝勿言,吾且當還洛。』其 婢以告煌,煌又曰:『歸洛非有第宅,決為客之於緱,何傷?』婢復以告。姬顧 日將夕,回稱所抵,乃斂哀拜煌,言禮欲申,哀咽良久。
    煌召左右師騎。與煌同行十餘裏,偕宿彭婆店,禮設別榻。每聞煌言,必嗚 咽而泣,不敢不以禮待之。先曙而到芝田別業,於中堂泣而言曰:『妾誠陋拙, 不足辱君子之顧。身今無歸,已沐深念。請備禮席,展相見之儀。』煌遽令陳設, 對食畢,入成結之禮,自是相歡之意,日愈殷勤。觀其容容婉娩,言詞閒雅, 工容之妙,卓絕當時。信誓之誠,惟死而已。
    後數月,煌有故入洛。洛中有道士任玄言者,奇術之士也,素與煌善,見煌 顏色,大異之,曰:『郎何所偶,致形神如久耶?』煌笑曰:『納一夫人耳。』 玄言曰:『所偶非夫人,乃威神之鬼也。令能速絕,尚可生全。更一二十日,生 路即斷矣,玄言亦無能奉救也。』煌心不悅,以所謀之事未果,白不遺人請歸〔 此句疑有脫文〕,其意尤切。纏綿之思,不可形狀。
    更十餘日,煌復入洛,遇玄言於南市,執其手而告曰:『郎之容色決死矣, 不信吾言,乃至如是,明日午時,其人當來,來即死矣。惜哉?惜哉?』因泣與 煌別,煌愈惑之。玄言曰:『郎不相信,請置符於懷中。明日午時,賢寵入門, 請以符投之,當見本形矣。』煌及取其符而懷之。既背去,玄言謂其仆曰:『明 日午時,芝田妖當來,汝郎必以符投之。汝可視其形狀,非青面耐重鬼,即赤面 者也。入反坐汝郎,郎必死。死時視之,坐死耶?』其仆潛記之。
    及時,煌坐堂中,芝田妖恨來,及門,煌以懷中符投之,立變面為耐重鬼。 鬼執煌,已死矣,問其仆曰:『如此,奈何取妖道士言,令吾形見!』反芻停 臥於床上,一踏而斃。日暮,玄言來候之,煌已死矣。問其仆曰:『何形?』仆 乃告之。玄言曰:『此乃北天王右腳下耐重也,例三千年一替,其鬼年滿,自合 擇替,故化形成人而取之。煌得坐死,滿三千年亦當求替。今既臥亡,終天不復 得替矣。』前睹煌屍,脊骨已折。玄言泣之而去。此傳之仆。

    ○岑曦
    進士鄭知古,睿宗朝客於相國岑公門下,有日矣。一夕,寢於內廳。夜分, 遠聞眾鬧祈哀之聲。傾耳聽之,聲聲漸近。既而分明聞其所救人曰:『岑氏寒微, 未達於天下,幸而生之。曦謬掌朝政,其心畏懼,未嘗敢危人。設使婦人而持權 者,其心亦猛於曦也。即曦□□御物,生無怨人,死無怨鬼,何所觸犯,而當此 戮?唯使者恕之。某等當使曦以陰錢百萬奉謝。』泣告之聲盈路。俄見大鬼丈余, 蓬頭朱衣,執長劍逾牆而入,有丈夫、婦女、老者、少者亦隨之入,或自投於牆 下遮拜,其辭懇切。大鬼不顧,又逾中門,眾已紛紜而入。食頃,聞闔門大哭之 聲,驚起聽之,大鬼者執曦頭仍出,門內哭聲極哀,若有大禍。衙鼓將動,稍稍 似息。知古徨不知所為,行於廊下,以及鳴鼓。
    鼓發,中門大開,廄吏乃驚焉。導從之士,儼立於門下矣。知古微覘之,聞 曦起而腆矣。有頃,朝天時至,執炬者告之。曦簪笏而出,撫馬欲上,忽捫其頸 曰:『吾夜半項痛,及此愈甚,如何!』急命書吏為簡,請展前假小憩之。遂復 入,行數步,回曰:『今晨有事,須自對。』強投簡而登馬。知古所見中夜 之事小驗,益憂。有頃,一騎奔歸曰:『相國伏法□,家當籍沒!』知古逾垣而 出,免焉,法司所詰。前拜泣而求恕者,蓋岑氏之先也。
    仆常聞人之榮辱,皆稟自陰靈。惟此鬼吏,其何神速矣。乃知幽晦之內,其 可忽之乎!

    ○李沈
    隴西李沈者,其父嘗受朱恩,賊平伏法,沈乃逃而得免。既而逢赦,以家 產童僕悉施洛北惠林寺而寓生焉。讀書彈琴,聊以度日。今荊南相公清河崔公群, 群弟進士於,皆執門人禮,即其所與揚者,不待言矣。常與處士李擢為刎頸交。
    元和十三年秋,擢因謂沈曰:『吾有故將適宋,回期末卜,兄能泛舟相送乎?』 沈聞其去,離思浩然,遂登舟。初約一程,程盡則曰:『兄之情,豈盡於此?』 及又行,言似有感,竟不能別,直抵濉陽。其暮,擢謝舟人而去,與沈乃下汴堤, 月中徐曰:『承念誠久,兄識擢何人也?』沈曰:『辯博之士也。』擢曰:『非 也。擢乃冥官,頃為洛州都督,故在洛多時。陰道公事,故不任晝,乃得與兄同 游。今去陰遷陽,托孕於親已五載矣。所以步步邀兄者,意有所託。』沈曰: 『何事?』曰:『擢之此身,藝難為疋,唯慮一舍此身,都醉前業,祈兄與醒之 耳。然擢孕五載,寓親腹中,其家以為不祥,祈神祝佛之法,竭貨而為。擢尚未 往,神固何為。兄可往其家,朱書『產』字令吞之,擢即生矣。必奉兄絹素。兄 得且去,候擢三歲,宜復來視之,且曰:『主人孫久不產者,某以朱字吞之,生 兒奇惠,今三載矣,思宿以告之,故復來也。』可取兒抱臥,夜久,伺掌人閉戶, 即抱於靜處呼曰:『李擢記我否?』兒當啼,啼即掌之。再三問之,擢必微悟。 兄宜與擢言洛中居處及游宴之地,擢當大悟,悟後此生之業無孑遺矣。此事必醒 素以歸,擢乃後榮盛,兄不可復得從容矣。兄聲名籍甚,不久當有大諫之拜,慎 勿赴也,赴當非壽。此郡北三十裏有胡村,村前有車門,即擢新身之居也。言訖, 泣拜而去。
    遲明,沈策杖訪之,果有胡村。叩門求憩,掌人翁年八下余,倚杖延入。既 命坐,似有憂色,沈問之,翁曰:『新婦孕五載矣,計窮術盡,略無少征。』沈 因曰:『沈道門留心,頗善咒術,不產之由,見之即辨。』遽令左右召新婦來, 沈診其臂曰:『男也,甚明惠,有非常之才,故不拘常月耳。』於是令速具產所 帷帳床榻畢,沈執筆若祝者,朱書『產』字令吞之。入口,而男生焉。翁極喜, 奉絹三十疋,沈乃受焉,曰:『此兒不常也,三歲當復來為君相之。』言訖而去。
    及期再往,乃曰:『前所生子,今三歲矣,願得之一宿占相之。』掌人喜而 許之。沈夜伺人靜,抱之遠處,呼曰:『李擢,今識我否?』兒驚啼,沈掌之, 曰:『李擢何見我不記耶?』又掌之,兒愈啼。而問之者三四,兒忽曰:『十六 兄果能來此耶?』沈因與言洛中事,遂大笑言若平生,曰:『擢一一悟矣。』乃 抱之歸宿。及明朝,告其掌人曰:『此兒有重祿,乃成家之貴人也,宜保持之。』 胡氏喜,又贈絹五十疋,因取別。乃憶醒素之言,蓋以三才五星隱其成數耳。
    以沈食祿而誅,不食而免,其命乎?足以警貪祿位而不知其命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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