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第101條:『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病證無論在表或在裏,只要有小柴胡湯見症,哪怕僅僅是一症,也就意味着單用表證或者單用裏證無法完全解釋見症者,此時單治表或單治裏即屬治不對證,而應當先予小柴胡湯(或小柴胡湯類方)和暢表裏、通達上下,或在此基礎上取用汗法或下法。
臨床上,我們經常遇到對於某一具體病患,似乎可以辨為某一證或某一方證,但總有那麼一、二症不支持。這時候,很多醫者會選擇忽視這一、二症的存在。細細品讀【傷寒論】中對少陽病和小柴胡湯證的描述,我們可以感知到,作者對這類狀況的處理是重視這一、二症的存在的,進一步思考,重新辨證。人們說太陽病見一口苦,其實也許並不是太陽病,而是少陽病(或太陽少陽合病);人們說陽明病見一胸脅苦滿,其實也許並不是陽明病,而是少陽病(或少陽陽明合病)……如此類推,這實在為臨床辨證開一法門。
【傷寒論】一書的偉大之處極多,其中之一是教給後學者:中醫臨證必須辨證,並且辨證一定要精細。
徐靈胎在【傷寒論類方】中指出:『故少陽之症,有兼太陽者,有兼陽明者,內中見少陽一症,即可用小柴胡湯,必能兩顧得效。仲景所以獨重此方也。』
也許,對於後世醫者在臨證中廣用小柴胡湯,可從此理悟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