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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陶揚鴻讀史通論·秦朝二十三篇之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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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揚鴻 發表於 2020-7-1 11: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第二十篇

章邯雖為項羽敗於巨鹿,而猶有二十餘萬大軍,與項羽相持,項羽不能滅也。二世責讓之,趙高疑之,司馬欣謂章邯曰:『趙高用事於中,下無可為者。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不能勝,不免於死。』楊熊為沛公大破於曲遇東,走之滎陽,二世使使者斬之矣。邯不能不懼也。陳余亦遺書勸降,以白起、蒙恬為誡,有功亦誅,無功亦誅,趙高素諛日久,今事急,必誅將軍以塞責。

時秦軍數為項羽所破,邯乃降羽,邯一降,而秦之亡成定局矣。嗚呼!為君者若胡亥之愚也,為相者若趙高之奸也,功成則忌之,戰敗則誅之,雖有擎天之力,亦安能挽秦於垂亡哉!非然,雖不能平六國之叛,亦能守有秦地,何至拱關中以降,卒使宗廟為墟哉!不久,趙高懼二世誅己,而弒二世,二世求為黔首不得,不如六國之君也!秦之亡,趙高殺其大臣名將以敝其內,項羽、劉邦敗章邯、楊熊破其外,亡秦,趙高之力亦多矣。木之腐,必蟲先蝕之;國之亡,必奸臣先亂之,政不亂,則諸侯之反不能起,國無奸,則兵尚可以守。章邯與項羽尚可久持,羽糧亦欲盡矣,乃受邯之降。章邯之降,外患於項羽,內迫於趙高,進不能,退亦不可也。使可退,秦遣軍益之,趙陀不獨立於南越。天下之局,尚未可知也。不能破諸侯之軍,尚可守三秦之地。

秦始皇之防六國亦至矣,至於趙高則信之,不知趙高尤為秦患也。趙高居中用事,亡無可免也。政者,軍之本,政亂,軍雖強,亦殆,可不慎哉!

第二十一篇

章邯一人而系秦之安危存亡,後雖敗降,而其才能不可掩,白起之流亞也。白起能橫掃六國,秦方盛也,昭王為之主,而攻邯鄲,起且不能保其克,魏公子救之,秦軍敗,況章邯乎?章邯為將,秦已為強駑之末,秦之敵更多,諸侯之攻秦銳於昔之六國,而兵合勢眾,非六國之分散不一也,而秦將能戰者,不過章邯、王離二人而已,王離戰勝諸侯不多,唯章邯為驍將,屢破義軍,死於章邯之豪傑甚多。

大廈將傾,非一木所能支,況昏君亂相之不可事乎?未可以成敗論英雄也。而邯之降也,亦未必得,所領二十餘萬秦軍盡為項羽坑殺,邯無爪牙矣,雖生若亡,後為漢所破,乃自殺,其死也晚矣!邯之能力,最為義軍之患,唯項羽奮力死戰,方能折其銳,秦末之少見,與劉項為敵手。既赫赫而起,乃碌碌以死,不如項羽之得立本紀,亦不如陳勝之得列世家,且不如張耳、陳余之能為列傳,亦可悲矣!使立大功,為趙高忌而殺之,則可與蒙恬並為列傳,稱秦之忠臣矣,獨立於秦,據雍為王,或與劉項逐鹿天下,為一方之雄矣,而皆不能,生不可盡,死亦無名,勇力有餘,智變節義不足也。

第二十二篇

秦之人,至於趙高,邪惡極矣,殺秦之能臣殆盡,矯詔殺始皇長子扶蘇,始皇二十餘子,掇二世殺之,至於義軍逼咸陽,恐二世怒而誅己,並弒二世,始皇絕後矣!立始皇弟子嬰為王,又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絕天理矣!如趙高邪惡之臣,歷代罕見。何趙高之忍於滅贏氏之宗,不恤秦之社稷如此耶?以世代卑賤,生於隱宮,報復之心強乎?

王船山論曰:『秦之所殄滅而降辱者,六王之後也;戍之徒之而寡其妻孤其子者,郡縣之民也;而剸二世之首,欲滅宗室,約楚降而分王關中者,趙高也。故怨在敵國,而敵國或有所不能;怨在百姓,而百姓或有所不忍;狎及小人,而禍必發於小人。故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聖人且難之,況中主以降乎!小人之心,智者弗能測也,剛者弗能制也。料其必不能,而或能之矣;料其必不欲,而或欲之矣。

項羽之暴也,沛公之明也,章邯之怨方新也,盡天下欲食高之肉而寢處其皮也,使高滅嬴氏之宗,開關以講於諸侯,豈能免於刀俎,而況受納地之封乎?則以智者料高,而固知其與秦相終始;以愚者料高,而亦決其與秦同齏粉也。然而必弒胡亥以徼幸於一得,豈徒胡亥之愚,矢入幄而不覺哉?明而熟於計者,未有謂為且然者矣。禍福之外,有無藉之欲焉;死生之外,有無方之譎焉;俄頃之間,有忽變之情焉。利亦有所不喻,而無所不逞,而後君子莫能為之防。故聖人且猶難之,誠哉其難之也!』

船山之論小人之可畏,可謂深矣!趙高之狡也,以邪謀幹丞相李斯,操秦君之廢立,既而治蒙氏兄弟於死,戮秦之公主公子,陷李斯於獄,而復弒二世,欲登天位,百官莫從,乃與楚分王關中,狂哉,無所不逞也!然當其惡盈智窮,子嬰以一夫制之而有餘,小人又何足畏哉!小人之狡也,智者弗測,剛者弗制,而其愚也,殺之也甚易。小人恃其詐以制人,刑人,殺人,自以為無所不中,我欲害人則能害之,人豈能害我哉?而惡無不為矣。恃於詐術者必死於詐,小人之狡也,終之以愚也。李斯之愚,聽高邪說,廢長立少,懼蒙氏之奪其位,趙高之愚尤極,乃與楚約,分王關中,愚者皆知其不可,惡必愚,不仁者終愚,豈不然哉!

趙高之奸也,至矣!雖以始皇之雄而不能察,以李斯之譎而受其惑,蒙恬手握三十萬之眾,有攘夷之功,亦不免於死,況胡亥之愚,能不入其幄而不覺哉?而趙高之所以能欺秦廷文武而無能抗者,豈其狡詐絕倫而不可制哉!秦之政,以吏為師,以法為教,李斯、趙高主之,嚴刑峻法以威天下,焚書坑儒而滅仁義,鉗士子之口,督臣民之行,法細如牛毛,刑殺者積市。人人自危,盈廷而無一君子,皆持保位之心,不與高爭,故高得以肆意行其殺戮,指鹿為馬而人莫敢非。甚矣!秦之強也,其亡也甚促,無君子故也。若有一君子,乘高之智窮,早以刑法誅之,何待秦之垂亡,方使韓談刺於齋宮哉?小人可畏也,惟其無所不逞,然小人之智必有所窮,君子御之以道,道無不周,彼之詐百,我之應一,昭昭揭日月而行,又何患不可制哉?

而秦未亡,義軍未入咸陽,而皇子盡死,大臣多戮,君先弒矣。秦以詐力滅六國,以刑法毒天下,至於其末,趙高殺其宗室皇子公主而不忌,繼之以項羽火燒咸陽,子嬰雖降不免,亦被殺,殺戮贏宗殆盡,後無有以贏姓者,自古亡國之慘,希有如秦者也。

豈但秦之慘哉!為秦佐命功臣,將相,非早死於前,幾無倖免者。李斯為秦造作陰謀,遣人齎持金玉遊說諸侯,可下者厚遺之,不則利劍刺之,離其君臣,後為趙髙所構,卒具五刑,夷三族,長子李由先為反秦之軍所殺。

為秦攻滅六國之將,如蒙驁、蒙武父子,王翦、王賁父子死於始皇時,幸全首領於下。至於三世,蒙恬、蒙毅為趙高所讒,相繼並戮,王離虜於項羽,後不聞其事,必殺之矣。右丞相馮去疾、將軍馮劫諫二世,被治,自殺。為秦鎮壓義軍之將蘇角為楚軍所殺,涉間自燒殺。楊熊敗於劉邦,逃之滎陽,二世使使者斬之。章邯降項羽,後為雍王,漢破之,自殺,弟平為漢所虜。為秦破燕,得燕太子丹者,後伐楚而敗之李信,雖倖免,其後李廣為漢將,而李廣、李敢、李陵三代皆不終,李廣因伐匈奴,失道自殺,李敢為霍去病所殺,李陵降匈奴,漢武帝滅其家門。唯蕭何、曹參為秦之小吏,叔孫通為秦之博士,後為漢之功臣,非為秦之大臣也。豈天厭秦德,而亦惡其助虐者,令其皆不善終,雖幸早死,而報於子孫乎?

隋之暴,而楊廣猶有後代為唐臣,女配唐太宗,蘇威善終、宇文士及、封德彝、蕭瑀、裴矩後為唐臣,未有如秦之大臣幾無倖免者也!前之商鞅變法強秦,侵奪魏之河西,其終車裂,白起為秦攻六國,殺百萬,被昭王賜死,呂不韋為秦滅東周,被秦始皇賜死。范雎亦幾為昭王誅矣,薦蔡澤代己為相,免死。蔡澤為相不久,或讒之,早辭位而免。罪惡之深淵,無最後之勝利者,李斯殺韓非,與趙高合謀殺扶蘇,趙高殺蒙恬、李斯、又弒二世,似一手遮天,無人奈何矣,而為子嬰所殺,子嬰與諸子又為項羽所殺。

項羽殺秦之降王,屠咸陽,坑殺二十餘萬秦軍,與秦同暴,為漢所敗,於垓下自刎,屍分為五。漢高祖去秦之罪惡,寬大不嗜殺人,而得天下長久也。

第二十三篇

秦之為暴,天下萬世所惡也,而猶有人以秦不盡戮六國宗室為失,使六國之後復起反秦,嗚呼!秦之亡,豈由六國哉!首揭杆而起者,輟耕而嘆之陳勝也,入咸陽亡秦者,不過為秦亭長之劉季也,族秦之宗者,楚將之後項羽也,然而非趙高於內作奸,殺蒙恬,逼章邯降楚,劉項亦何能入咸陽哉?是不思其愚,不咎其惡,而猶以秦之為惡不足也,小人之愚,小人之不仁,有如是夫!

如彼所言,是殷當戮夏宗,不當封其後於杞,周當戮殷宗,不當封微子於宋,然而殷周國祚之長,非以不戮夏殷之宗,猶封之為失。項羽屠秦宗殆盡,豈有善終,漢高不殺秦降王,秦人戴之,終得天下者,漢高也。使秦益其惡,滅一國,則必盡戮其宗,堅六國抗秦之心耳,徒增天下之惡,統一且不可得,況欲免於亡哉!或及身而亡。漢高滅項羽,亦非盡戮項羽宗族也,所誅者羽身耳,羽叔伯猶以侯封,項氏豈復起為漢之患哉!

取天下以德而其取益易,守天下以道而其守益固,續其祀而不憂其反,使民用兵器而不恐其亂。不然,秦廢分封,銷兵刃,防疑天下可謂至矣,而夏殷周漢為疏,然而四代久遠,秦乃速亡者,何哉?以耰鉯為刃者,草野之民也,六國之後乘民亂而起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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