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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10尚同(中)詩解1選賢任長同天下義賞善罰惡薦善諫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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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5 19:5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10尚同(中)詩解1選賢任長同天下義賞善罰惡薦善諫過
題文詩:
子墨子曰:方今之時,復古之民,始生未有,
長之時,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是以,
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人數茲眾,
所謂義者,其亦茲眾.是以人各,是其義而,
非人之義,故相交非.內之父子,兄弟怨讎,
皆有離散,之心,能相和合.餘力,
不以相勞;隱匿良道,不以相教;余財,
不以相分.天下之亂,如禽獸然.無君臣,
上下長幼,之節父子,兄弟之禮,是以.
明乎民之,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亂,
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辯慧,立為天子,
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既以立矣,
以為唯其,耳目之情,不能獨一,同天下義,
是故選擇,天下贊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
置為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
三公既立,以為天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
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為萬,
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國君,
既已立矣,又以為唯,其耳目情,不能一同.
其國之義,是故擇其,國之賢者,置為左右.
將軍大夫,以至鄉裏,之長與從,事乎一同,
其國之義.天子諸侯,民之正長,既已定矣,
天子為發,政施教曰:聞見善者,必以告上;
聞見不善,亦必告上.上之所是,亦必是之;
上之所非,亦必非之.有善,傍薦之;
有過,規諫之.尚同義其,上而毋有,
下比之心.上得則賞,民聞則譽.意若聞善,
不以告上;聞見不善,亦不告上.上之所是,
不能是之,上之所非,不能非之.已有善不,
能傍薦之;上有過不,能規諫之.下比而,
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民聞,則非毀之.
故古聖王,之為刑政,賞譽也甚,明察審信.
舉天下人,皆欲得上,賞譽而畏,上之毀罰.
【原文】1
子墨子曰:方今之時,復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是以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人數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故相交非也。內之父子兄弟作怨讎,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餘力,不以相勞;隱匿良道,不以相教;腐余財,不以相分。天下之亂也,至如禽獸然。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父子兄弟之禮,是以天下亂焉。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天下亂也,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立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既以立矣,以為唯其耳目之請(1),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是故選擇天下贊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置以為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為天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為萬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國君既已立矣,又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一同其國之義,是故擇其國之賢者,置以為左右將軍大夫,以至乎鄉裏之長,與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天子、諸侯之君、民之正長,既已定矣,天子為發政施教,曰:『凡聞見善者,必以告其上;聞見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己有善,傍薦之;上有過,規諫之。尚同義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上得則賞之,萬民聞則譽之。意若聞見善,不以告其上;聞見不善,亦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已有善,不能傍薦之;上有過,不能規諫之。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萬民聞則非毀之。』故古者聖王之為刑政賞譽也,甚明察以審信。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賞譽而畏上之毀罰。
注釋

(1)請:通『情』。
文】

墨子說:從現在回頭考察古代人類剛剛誕生,還沒有行政長官的時候,他們的說法是:『天下各人的意見不一樣。』所以一人有一種意見,十人有十種意見,百人有百種意見。人數越多,意見也就越多。所以每人都認為自己的意見對,而認為別人的意見錯,因而相互攻擊。在家內父子兄弟相互怨恨,都有離散之心,不能和睦相處。以致有餘力的不願意幫助別人;把好的道理隱藏起來,不願意指教別人;讓多餘的財物腐爛,也不願意分給別人,因此天下混亂,如同禽獸一般,沒有君臣上下長幼的區別,沒有父子兄弟之間的禮節,因此天下大亂。明白了沒有行政長官來統一天下的意見,天下就會大亂,所以人們就選擇天下賢良、聰明而口才好的人,推舉他立為天子,使他從事於統一天下的意見。天子已立,認為僅僅依靠自己耳聞目見的情況,不能獨自統一天下的意見,所以又選擇考察天下賢良、聰明而口才好的人,推舉他為三公,參與從事統一天下的意見。天子、三公已經立定了,又因天下地域太廣,遠方山野的人民,不可能統一,所以劃分天下,設立了數以萬計的諸侯國君,讓他們從事於統一他們各國的意見。國君既已立定了,又因但靠他一人的耳目所及,尚不能統一一國的意見,所以又在他們國內選擇一些賢人,立為國君左右的將軍、大夫,以及遠至鄉裏之長,讓他們參加從事統一國內的意見。天子、諸侯國君、人民的行政長官既已立定,天子就發佈政令,說:『凡聽到或看到善,必須報告給上面;凡聽到或看到不善,也必須報告給上面。上面認為是對的,必須也認為對;上面認為是錯的,也必須認為錯。自己有好的計謀,就廣泛地獻給上面;上面有過失,就加以規諫。與上面意見一致,而不要有與下面勾結的私心。這樣,上面得知就會賞賜他,萬民聽見了就會讚美他。假如聽到或看到善,而不報告給上面;凡聽到或看到不善,也不報告給上面。上面認為對的,不肯說對,上面認為錯的,不肯說錯。自己有好的計謀,不能廣泛地獻給上面;上面有過失,也不能予以規諫。與下面勾結而非毀上面。凡此等人,上面得知就要誅罰他,萬民聽見了就要非議他。』所以古時聖王制定刑法賞譽,都非常明察、可靠。因此凡是天下的人民,都希望得到上面的賞賜讚揚,而害怕上面的非毀與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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